中国户籍新政来了!绷不住了!全面放宽放开落户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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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记者从会上获悉,公安部将探索户籍准入同城化,试点实施灵活落户政策,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全面放宽Ⅰ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


谈及推进新型城镇化,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亓希国在会上表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政策,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截至2022年,1.4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47.7%。

“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一环。”亓希国表示,公安部将充分发挥人口管理对于人口有序流动的牵引作用,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一是推动各地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二是进一步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鼓励各地在人才市场、众创空间以及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设立集体户,更好地便利民众落户。

此外,公安部还将探索户籍准入同城化,支持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试点实施灵活落户政策,对农村籍大学生、科技人才、退伍军人因实际居住、就业创业等申请落户的,可以迁入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此次公安部通报的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措施共26项,主要分为加强制度供给、优化管理服务、严格安全监管三个方面。公安部研究室副主任何文林表示,公安部将对上述措施逐一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力争8月底前全部部署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截图来自公安部网站

26项措施内容具体如下:

1.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对清单内的公安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并向社会公布,加快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

2.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健全以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调整优化超大、特大城市落户政策,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更好地解决进城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进一步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取消人才市场、众创空间等单位设立集体户限制,推行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设立公共集体户,便利各类人员落户。

3.探索户籍准入同城化。支持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

4.试点实施灵活落户政策。对农村籍大学生、科技人才、退伍军人因实际居住、就业创业等申请落户的,可以迁入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5.为外籍商贸人员来华办理口岸签证并提供换发多次签证便利。对来华商务洽谈、商贸交流、安装维修、参展参会、投资创业等的外国人,来不及在境外办理来华签证的,可凭企业邀请函件和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口岸签证入境。因商贸业务需要多次往返的,入境后可以换发3年内多次入境有效商贸签证。

6.外国人申办居留证件免于留存护照。外国人申请办理居留许可在按规定核验本人有效护照后,可不留存护照原件,方便外国人在此期间持护照办理有关事项。

7.试点下放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和保安员证核发审批权限。将保安服务公司设立由省级公安机关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将保安员证核发由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核发,推行保安员考试网上报名、预约、审核制度。

8.探索旅馆业“一业一证”改革。支持地方探索整合旅馆业审批要件,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同核查、一并审批、一证准营”。

9.方便农村群众申办交管牌证。推进小型汽车登记和驾驶证考试业务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试点将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登记业务下放至具备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优化摩托车科目一考试内容,改进摩托车考试组织方式,为农村群众提供就近便捷交管服务。

10.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推广路口交通精细化组织方式,持续优化交通信号配时。在交通流潮汐特点明显的道路设置潮汐车道,探索设置多乘员车道。因地制宜在学校、医院门口设置限时停车位,支持鼓励住宅小区和机构停车位错时共享。进一步推广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

11.便利交通物流货运车辆通行。进一步放宽城市道路对新能源厢式和封闭式货车的通行限制。推广城市货车通道,保障货车顺畅进出禁限行区域内的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监测路网交通运行态势,强化区域间协同配合,建立健全疏导分流保障机制,及时处置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

12.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实施国产新能源小客车及国产其他小客车新车上牌前生产企业提前查验、车辆管理所免予查验制度,进一步简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和二手车出口登记手续。积极配合推动建立安全可循环的车辆固废回收体系,大力支持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停车位建设。

13.实行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推行户政、治安、交管、出入境审批管理事项“一窗受理、综合服务”,逐步实现群众一个窗口办成所有事。

14.持续推进公安政务服务“全程网办”。试点新生儿入户、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领证不超过两年)、居住证办理、户籍类证明开具等高频事项全程网办,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

15.全面实施“跨省通办”。对户口迁移、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户籍类证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等事项,全面实施“跨省通办”。

16.实施“免交证、办成事”改革。按照“能减则减、能免则免”的原则,加快实现群众办事办照免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驾驶证、护照等证照材料。

17.试点证件照片“一拍共享、一照通用”。研究制定证件照片统一采集标准,推进共享应用,解决群众证件照片多次、多头采集问题。

18.大力推进公安政务服务进社区、进农村。加强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警务室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办理相关事项。

19.为船舶和人员出海报备提供便利。上线“平安出海”微信小程序,将出海船舶和出海人员纸上报备改为手机移动报备。

20.精准对接产业安全发展需求。进一步拓展警企沟通联系渠道,推行主动警务、预防警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建设线上线下警务服务站点,提供便利服务和安全保障。

21.保障服务新业态、新模式规范有序发展。对新业态、新模式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促进共享经济、网约房、民宿、电竞酒店、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智能网联汽车等新经济健康发展。

22.以区域警务协同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持续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内治安、户政、交管、出入境等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互通互认,推进区域安全风险共防、隐患共治,以及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协同监管执法。

23.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废旧金属收购业、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培训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信用等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实现规范有效监管。

24.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源头监管、科学监管、精准监管,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25.完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建立危化品运输部门协同联动监管平台机制,健全交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深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电子运单、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推动加强全过程闭环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消除重点车辆、重点企业、重点路段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26.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网络传销、走私、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等犯罪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害企业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追赃挽损与侦查破案并重,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加强对接报案立案、强制措施适用、异地办案协作、查扣冻等环节的执法监督,完善核查督办等机制。

相关报道:绷不住了,放开落户了


近日,浙江省宣布除杭州市区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浙江户口所附着的社会福利含金量较高,因此备受广大网友的关注。浙江放开落户是因为其内生增长力弱,对人口要素需求较高。在人口负增长的背景下,放开落户逐渐成为各地区“抢人”的主要手段。作为我国的人口管理政策,户籍制度已经历多次改革,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放宽落户条件为路径,着力实现新型城镇化。

浙江抢人放大招,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近日,浙江省政府官网公布《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表明浙江省除杭州市区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将于今年7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具体而言,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有合法规定住所的(无论买房还是租房)都可以落户,直系亲属也可以随迁。

也就是说,宁波、温州、绍兴等除杭州外的热门城市,只要你愿意都可以随便落户,真正实现省域级别的“来了就是浙江人”。

杭州地区也优化了落户政策,进一步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逐步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这是浙江省首个系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方案,也是全国层面走在前列的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的省域实践。

为什么浙江的步子迈的这么大?首先,浙江人口的自然增长率较低,缺乏内生增长力。

根据全国31省份2022年常住人口数据,在2022年全国人口规模负增长的情况下,浙江以37万的常住人口增量位居榜首。

然而,浙江的自然增加人口仅为0.3万人,自然增长率仅有0.04‰。相对于一个6500多万人口的大省来说,3000人几乎是零增长。目前浙江人口增量主要来自于外省的人口流入。

虽然横向比较,2022年浙江省的常住人口增量位居全国第一,但纵向对比,浙江省的人口增量跳水已经非常明显。

前些年,浙江省的常住人口增量为每年100万左右,但在人口见顶之下,急降到了37万。

为了解决人口发展的隐忧,此次《实施方案》是未雨绸缪,针对这一问题集中发力。

其次,浙江作为民营经济活跃的大省,需要大量的人口来保持经济的发展。

一方面,人口净流入可以为浙江的制造业、服务业和创新产业提供丰富的人力资源,为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的升级提供坚实的支撑。

另一方面,还可以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令浙江具有庞大的内需市场。人口的增长意味着更多的消费需求和购买力,有助于推动各个行业的发展。

此外,放开落户限制还可以有效提高城镇化的质量。

城镇化率分为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两者之间存在户籍限制。《实施方案》放宽了落户条件,将有效提高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进而缩小两者的差距,促进人口流动。

《实施方案》还提出了主要目标,明确到2027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从2022年的73.4%提高到76%。

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省取消落户限制将发挥示范作用。同时也表明了共同富裕的导向,首要的就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迁移人口在公共服务上享有平等权利。

多地放开落户限制,户籍制度改革步入深水区

其实,以省份为单位全面放开落户条件的,浙江并非首个。

此前,贵州、四川、内蒙古、海南、广西等地纷纷提出全面放开落户,2020年以来,江苏、山东、河南、甘肃等地也提出全面放开落户。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国至少已有18个省份放宽了落户限制。过去10年,1.4亿农村人口在城镇落户。

2022年7月1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全面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主要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二是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人口落户限制;三是鼓励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等。

以浙江省2022年的数据为例,11座地级市,其中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有3座;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仅湖州市;超过500万的有7座,杭州是唯一一座人口超过千万的。

可以发现,在国家政策推出之前,就已经有地方在放开落户限制了。几十年以来,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一直有着自下而上、由地方试点到全国推广的累积式改革特征。

2011年以前,经济的蓬勃发展使得各个城市对劳动力的需求巨大,这一阶段的户籍制度改革基本打通了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一系列制度壁垒。

2012年至今,处于新一轮改革阶段,我国正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时至今日,户籍原有的限制要素流动的功能已经丧失,劳动力在全国大范围地跨区域流动成为常态。

但是,户籍依然绑定着公共服务和社区福利。无论城市还是乡村,各种不同水平的公共服务和社区福利都是按照户口来提供的。

改革开放四十余年,经济高速增长带来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巨大变化,城乡居民收入也都有了较大增长。

但同时也出现了城市之间、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即使是在农村之间,发展也是不平衡的。

而不平衡的经济格局又导致了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差异化,从而导致户口的“含金量”也存在巨大差异,落户也成为了各个城市吸引人才流入的关键手段。

此次浙江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受到更多的关注,也正是因为浙江户口的“含金量”更高。

曾几何时,户口是横亘在城乡之间的门槛,各项社会福利都附着在户口上面,户籍制度多年来也一直是国内改革的深水区。

相比于以前,中国新一轮的户籍制度改革更加注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实现居住地公共服务的均衡化和普惠化。

劳动力要素关系城市发展

落户限制政策曾承载了短缺经济下社会治理的重要使命,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来说,是一个阶段性的存在。

在过去的工业化时期,劳动力跟着资本、企业走。但进入后工业化时代,资本、技术等资源流动越来越受到劳动力要素配置格局的影响。

目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步伐正在不断加快,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正在成为拓展经济社会发展空间、营造创新发展环境的必要前提。

同时,随着中国人口进入老龄化和少子化时期,劳动力禀赋愈发具有稀缺性,各地对劳动力和人才的竞争将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标配。

人口老龄化加剧,出生率创新低,意味着未来工作的人将越来越少,需要养老的人越来越多。

在这样的环境下,劳动力要素将与城市发展直接挂钩,对城市发展产生实际后果。

除了确保城市发展,人口流入还可以带动当地的消费。上海交通大学教授陆铭等人的一项研究表明,流动人口与流入地户籍人口存在着较大消费差距。

其主要原因在于,没有户口意味着享受到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可能存在差异,人们在面对风险的时候,需要储蓄以防不测,而不是拿去消费。

降低落户门槛,让更多的人享受相同的公共服务,免除在城市里生活的后顾之忧,人们才敢消费。因此,降低落户门槛对于拉动内需也有积极作用。

7月8日第九届“青岛•中国财富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蔡昉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

蔡昉指出,户籍制度改革可以把目前已经进城的1.8亿农民工消费意愿释放出来,经过粗略推算大概在2万亿以上。

在人口负增长背景下,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是大势所趋,既符合了时代发展的特点,又可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内循环。

然而,户籍制度改革近年来似乎陷入了僵局。虽然有各级政府在大力推动改革,但成功落户的关键在于相关主体的决策结果。

例如,一个农民在决定是否进城落户时,需要权衡城市户籍的收益、以及放弃农村户籍的利益。

其中最主要的考虑因素是以农村户口为资格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难以“变现”。

这“三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不可剥夺的合法财产权利,但关键在于它们的转让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农民缺少合法的财产转让权,导致农村的土地和房屋无法进入城市市场,极大地减少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使得他们更加无法进城。

因此,要破解中国户籍制度改革僵局,需要推动集体土地制度的配套改革,而最重要的是允许人们自下而上地进行尝试和创新。

户籍制度改革道阻且长,当行稳致远

我国的户籍制度深刻影响了城镇化进程、公共福利分配、就业、消费等,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在改革开放之后,户籍制度的负面经济社会影响越发彰显,阻碍了公民间的平等,农民和农民工群体无法真正融入城市和享有充分的市民权利,进而抑制了中国城市化率的提升。

自2012年开启的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着力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以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改革目标,以放宽落户条件为推进路径。

尤其是2014年以来制定的一系列更为深化且更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措施。

比如,设定到2020年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目标;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等等。

然而,长期以来,城乡和区域户籍挂钩利益差异逐渐固化了户籍利益分化的格局,这种分化的格局成为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阻力。

这种阻力导致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滞后性,户籍人口城镇化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的差距也表明了这一滞后性。

2022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5.2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约45%。

目前户籍制度改革进展缓慢,一方面是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滞后,另一方面是城市需要承担的公共服务成本增加。

一个农民是否进城落户需要做成本-收益分析,一座城市是否放宽落户也同样需要。

事实上,户籍制度改革对于城市来说是收益大于成本的。

收益方面,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人口迁入。不仅能促进居民消费和投资增长,还可以为城市的持续发展提供丰富的劳动力,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成本方面,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在已打好的地基上,额外支出没有想象中的大。

2020年一项针对东部地区大中城市落户情况的调研显示:平均一个农民工(外来人口)进城落户成为市民需要增加政府的支出约为11万元。

其中,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是最大支出,占比约35-45%,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和保障性住房其次,占比1/3,其余包括城市管理费用、医疗保险等占比约10-20%。

一方面,在居住证制度和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农民工已经享受到部分公共服务,新增落户成本其实很小。

另一方面,养老保险补贴也是由国家、省、市(县)各级财政共同分担,并非由城市政府单独负担所有成本。

总的来说,户籍制度改革有宏观背景下的时代必要性,预期未来户籍制度会进一步放宽。但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背后涉及到众多的利益划分、众多的城市和乡村,乃至所有被纳入城市化进程的人们。

如何探索和稳步有效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需要政策制定者审慎思考,需要一步一步渐进式地创新。

然而时间也不等人了,毕竟人口已经进入负增长通道,这就意味着地区之间的人口争夺,注定是存量博弈,会愈演愈烈。各地区必须尽快想出办法把人吸引到自己这里来,相应的权利也必须配套,不然真没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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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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