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第1!男子上班28天倒欠公司3280元 政府调查(图)

中国经营报 0

近日,网友发帖称,四川巴中一男子在一家卖酒的公司应聘销售,工作20余天后,竟然倒欠公司3000余元,男子感觉自己被骗了。






男子应聘销售上班20余天

没拿到工资,倒欠公司3280元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一名男子在一家酒企应聘当销售,20余天后,被劝退出工作群。过了几日,男子向公司索要薪酬,发现自己倒欠公司3000余元。

5月7日,当事人赵某告诉记者,自己是三月二十几日到巴中城区一家酒企业当销售的。“去了之后,一起销售酒的有10余人。”赵某说,公司有7天观察期,保底工资3000元,大家一起跑销售。有时候,他负责开车,充当后勤,在整个应聘和销售过程中,自己努力工作卖酒,却被公司劝退,而且没拿到工资,倒欠公司3000多元。

8日,该公司一负责人王某对此回应称,赵某确实因考核不合格被公司劝退,相关数据表格已经发给赵某。

王某表示,公司对赵某是实行的代理制度,没有定额的基本工资,但是有保底收入3000元,必须服从公司管理 。销售出去的酒有红线价格(基本价),超过红线价格属于销售人员的收入,并且当天拿到手。

“是否当天就获得销售酒的‘提成’,赵某自己清楚。”王某对记者说道。

对于赵某倒欠公司3280元一事,王某向记者表示,完成任务很简单,但赵某并没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去朋友圈发动态等工作。

针对赵某在职期间的工作情况,王某表示,原本有7天的观察期,当时他并未通过观察期。因团队的关系,赵某没有签订合同,一直工作了28天,因未通过考核,所以劝其离职。



扣罚原因:

微信添加人数、群动态等不达标

共计被扣3280元

赵某提供的公司考核数据表格显示,他从2022年3月22日开始,直到4月18日结束,共计工作28天。

赵某介绍,上班这28天,自己应该有工资的,因为在应聘的时候,公司说过“保底3000元工资”,应聘岗位是销售。

但是赵某从公司拿到的考核数据表格来看,28天内,群动态扣款980元,工作汇报扣款300元,微信添加人数扣罚2000元,共计扣款3280元。

表格中,根据公司对运营人员的要求,每月50条朋友圈,少一条扣50元,不能屏蔽朋友圈;每天加10个好友,少加一个扣10元;工作日期不得低于26天,群内动态每天不得少于10条,少一条扣10元;每天总结不少于50字,少一条扣10元;严禁发布除本公司以外的销售信息,发一条扣100元。

从公司对赵某的管理数据表格来看,赵某确实欠3280元。

对于被公司劝退一事,赵某表示自己很冤,在工作过程中,自己也有销售业绩,前后共销售了600余元的酒。针对表上扣款事项数据,他表示,自己未完成是很多时候做其他事情耽搁了。

赵某告诉记者:“既然公司都让我退群了,我也没有再到公司去上班的必要。”

赵某称,自己上班20多天,不仅没拿到工资,反而还倒欠公司3280元,他觉得自己被骗了。



劳动监察部门回应已介入调查

5月10日,记者致电巴中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关注到网传消息,他们正介入调查此事,如网传消息属实,该公司已经违反劳动法。

工作人员表示,用人单位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可以理解,但是没有理由出现员工倒欠公司钱的情况。目前,劳动监察部门尚未收到当事人赵某的投诉举报电话,也未联系上赵某,通过网传消息中的照片也暂未确定涉事公司的具体位置。该部门希望赵某能够主动和劳动监察部门联系,配合他们推动此事顺利解决。


律师称涉事公司有多项违法行为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涉事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索要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此外,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对员工进行罚款,如确有证据证明员工存在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每月扣罚工资也不得超过总工资的20%。再者,用人单位据以处罚的规章制度必须得经民主程序制定,且不得含有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条款,必须提前给员工公示、学习、培训到位,才能做处罚依据。本案中,用人单位强迫员工发朋友圈,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职工合法权益,以此对员工进行考核并扣罚工资更没有法律依据。

柴欣表示,用人单位即便真的有证据证明职工不能胜任工作,也不能直接辞退,必须先调岗或培训一个月后,如仍有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才能辞退,而且必须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或不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但支付员工一个月代通知金,并给予员工单倍经济补偿金。本案中用人单位直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显然属于违法辞退,员工可以要双倍经济补偿金。另外,用人单位不管基于何种考核,也不管在20%范围内扣罚工资多少,实际每月发给员工的工资报酬都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据红星新闻报道,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介绍,从事情的整个过程来看,像赵某每天按时上下班,向公司交每日总结等,公司承认有“保底3000元”,实际上是要接受公司的管理和考核。不管签没签合同,他和公司已经是实质性劳动关系,不存在公司说的赵某是代理公司的酒,如果是代理公司的酒,双方是合作关系,是不会接受公司管理的。

陈小虎认为,作为公司,要扣罚员工的工资待遇,不是随便扣罚的。即使扣罚,数额不能超过最低工资,更不可能让工资变成负数。

记者获悉,赵某将和公司方面进行面谈,协商处理此事。

来源:中国经营报综合自极目新闻、新闻晨报、红星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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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54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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