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公安:14岁女生与母亲矛盾将其杀害藏尸,被刑拘

巴彦公安/澎湃新闻/现代快报 0

据“巴彦公安”微信公众号通报,2021年3月12日,巴彦县公安局兴隆镇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刘某财报警,称其儿媳庄某在家中被杀。

警方经工作确认,刘某某(女,14周岁)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13日零时许,警方将其抓获。经审,刘某某对与其母亲庄某发生矛盾,将其杀害的事实供认不讳。嫌疑人刘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楚天都市报消息,据知情人介绍,案发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兴隆镇兴乐村,女中学生为该镇兴隆二中学生刘某某。2020年12月3日,刘某某与母亲发生口角后将母杀死,后用毛巾将血擦净,将遗体装入编织袋,运到冷库存放,自己则对外人称妈妈跟陌生人出走了。




14岁女生弑母被刑拘,巴彦县妇联:嫌疑人未成年,正关注处理


针对黑龙江哈尔滨市巴彦县一名初中女生弑母藏尸案件,3月17日下午,巴彦县妇女联合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看到新闻报道后,他们正在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询问相关事项。“我们这边也在紧急处理这件事情。”

该工作人员表示,该案件中嫌疑人是未成年女孩,妇联方面肯定要关注。接下来,妇联会关注她的家庭情况,看是否需要妇联展开关爱工作。

3月17日下午,巴彦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通报,3月12日,黑龙江巴彦县公安局兴隆镇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刘某财报警,称其儿媳庄某在家中被杀。

前述通报称,警方经工作确认,刘某某(女,14周岁)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13日零时许,警方将其抓获。经审,刘某某对与其母亲庄某发生矛盾,将其杀害的事实供认不讳。嫌疑人刘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黑龙江“初中女生弑母藏尸”,村民:她家人在自家仓房发现尸体

针对黑龙江哈尔滨市巴彦县一名初中女生弑母藏尸案件,3月17日,巴彦县兴隆镇一名村干部告诉澎湃新闻,案子已经破了,据说是他们家人在自己家的仓房里发现的尸体。

该村干部称,事发于2020年12月,事发地点在兴隆镇X屯,涉案女生今年15岁,在当地一所中学念初三。她家里人都是普普通通的农民,以打工、种地为生。

17日,该村一名村民告诉澎湃新闻,据她了解,涉案女生是把母亲杀害后,藏在了自家仓房里。后来,女生的爷爷发现了尸体。事发地点距离兴乐村约二里地。

红星新闻援引涉案女生所在学校一名教师的说法称,刘某某的父亲在外地打工,刘某某和母亲在一起生活,她不想上学,但是其母亲希望她继续上学,于是两人产生了矛盾。刘某某作案后,谎称母亲和别人走了,她也没再来学校上学。当时是以她母亲失踪报的案。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7日,巴彦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证实,当地确发生一起弑母案件,目前正在办理当中。此案关注度高,警方会回应社会关切。“因为是刑事案件,暂无法接受采访,稍后以警情通报为准。”

黑龙江女生弑母藏尸3个月后被抓,如何量刑?律师分析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3月17日,据媒体报道,黑龙江哈尔滨市巴彦县兴隆二中一名女中学生,年前将母亲杀害后藏尸冷库。目前警方正在侦办此案。针对弑母女生可能面临的刑罚,现代快报记者采访相关律师,对此进行分析。

据此前媒体报道,案发黑龙江省巴彦县兴隆镇兴乐村,女中学生为该镇兴隆二中学生刘某某,女,15岁。2020年12月3日,刘某某与母亲发生口角后将母杀死,后用毛巾将血擦净,将遗体装入编织袋,运到冷库存放,自己则对外人称妈妈跟陌生人出走了。前不久,刘某某的父亲发现了遗体并报警,巴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出警,经查锁定了刘某某后,带回公安局连夜突审,经警官耐心开导教育,刘某某交待了杀害母亲的全过程。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辉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有明确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由于这名女学生才15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死缓)。而且,由于是未成年,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又是亲属关系,若被害人丈夫(女学生父亲)或者被害人父亲母亲(女学生的外公外婆)出具谅解书,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许辉称,“由于案件细节尚未公布,暂时不能判断属于故意杀人或过失致人死亡。若以故意杀人罪起诉的话,女学生则大概率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许辉还表示,由于尸体是其父亲找到并报警,所以这个女中学生不属于自首,不适用于自首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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