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驴友损毁巨蟒峰,要赔600万!网友:就该罚到痛(图)

北京日报 0

 





3名“驴友”要赔600万!巨蟒峰损毁案的终审判决,再度引人关注。5月18日,江西高院判决驳回张某明、毛某明、张某三人上诉,维持原判。

2017年4月15日,三人为攀岩山峰,携带电钻、岩钉、铁锤、绳索等工具,在江西三清山巨蟒峰体内打入26枚膨胀螺栓钉,对地质遗迹点造成了严重损毁。

2019年12月,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处其中2人获刑,并对3人作出600万处罚,用于公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一审宣判后,三人提出上诉。

本案是全国首例故意损毁自然遗迹入刑的刑事案件,也是全国首例检察机关针对损毁自然遗迹提起的生态破坏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对于2人获刑、3人被罚600万元的终审判决,网友直呼这起对破坏自然遗迹的处罚“有点刚”。



处罚虽重却无人同情,只因被告三人咎由自取。三清山是世界自然遗产地,巨蟒峰是矗立景区的标志性景观。面对这份大自然的珍贵馈赠,张某明三人为了个人兴趣执意攀爬,电钻岩钉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他们三人的攀登安全,可巨蟒峰因此受到了不可修复的永久性伤害。如此无视公共规则,践踏生态红线,必须依法严惩。从终审判决来看,从刑事处罚到环境资源损失费,均未给予半点宽容,重申了对故意损毁遗迹的零容忍,捍卫了生态环境执法的权威和尊严。

有网友为三名被告人算了一笔账:“打26枚钉子被罚600万,合每打入一枚钉子就要赔23万,这真是世界上最贵的钉子。”其实,这张巨额罚单,不仅是教训三名被告对巨蟒峰的伤害劣行,也是在惩罚他们对自然遗产的冒犯心态;不仅是否定这一桩损毁名胜古迹的个案,更是在唤醒整个社会对历史遗存和生态环境的敬畏之心。

在“驴友”出游的日常百态中,乱涂乱刻、乱采乱摘、伤害动物等行为饱受诟病且屡禁不止,与巨蟒峰案相比虽情节轻重有别,但同是不文明的出游顽疾,若不思悔改,也必然要付出应有的代价。

也许有人觉得,对个人罚款600万元,是不是太重了。其实,罚得再重,也无法弥补自然遗迹遭受的损失;只有顶格惩罚,罚痛加害者,才能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重塑对自然遗迹的保护和尊重。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1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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