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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女子怀胎9月和6旬老伯领证结婚 目的竟是...(图)

新闻来源: 贵阳晚报 于2023-12-16 11:34:33  提示:新闻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老话说:新娘娶进房,媒人扔过墙。老话可不是凭空捏造,而是源于生活。前不久,在上海崇明区长兴法庭,就上演了类似的桥段。

来沪打拼的李女士一年前经媒人吴先生介绍,和年过六旬的杨大叔,登记结婚。一年后,夫妻两个离婚,李女士拿到了离婚证后,就把媒人吴先生告上了法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媒人乱点鸳鸯谱,惹李女士不开心?还是另有隐情?

“做媒”牵线费用高达13万?!

开庭时,李女士的代理律师就直截了当的说明了他们的诉请:一是确认原被告,于2022年6月11日签署的结婚协议及协议补充无效,二是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六万五千元。这笔6.5万元的费用是被告吴先生当初做媒牵线的费用。钱收得着实不少,也难怪,李女士宁可打官司也要把这笔钱要回来。可是被告吴先生却对李女士的诉请却表现得很迷茫,他承认确实有达成结婚协议,但是矢口否认自己收到过这笔钱。

原告被告都提到的结婚协议,究竟是一份什么文书呢?原来,结婚协议的签约双方,竟然是原告李女士和被告吴先生。也就是说,这两位居然是原本要结婚的人。而协议的具体内容更是令人惊讶。根据原告代理人解释,原告和被告于2022年6月11日签署的结婚协议及协议补充协议。约定了原被告之间办理结婚手续,以便原告将新生儿的户口,落户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待新生儿户口办妥后,原被告之间再解除婚姻关系,双方约定办好上述事项,原告需支付给被告13万元的费用。

为给自己的孩子落户假结婚

原来,李女士的真实目的并不是要找个如意郎君,而是为了给自己腹中胎儿上一个上海户口。因为李女士和正牌丈夫只是办了结婚仪式,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当她听同乡说起如果和上海户籍的男士结婚,新生儿就能落户上海后就心动了。不久后,李女士怀孕了,她赶紧找到人脉广泛的同乡小琳,让她找个单身的上海人来一出假结婚,真落户。对方很快就说人找到了,而这个对象真是如今坐在被告席的吴先生。

李女士通过假结婚来达到给即将出生的孩子落户的目的,显然是要钻法律的空子。但为了让彼此安心,于是就有了所谓的结婚协议。双方约定,在李女士生产前结婚,孩子出生落户后离婚,好处费13万元。其中,双方领证后先付一半的钱,剩下一半的钱在离婚后付清。可是协议到落实的时候,出了问题。

原来,被告吴先生在达成协议时处于已婚状态。为此,他表示自己愿意居中牵线,找个有上海户口的人配合李女士。就这样,吴先生找到了年过六旬的杨大叔来救场。在吴先生的牵线搭桥下,怀孕九个月的李女士和年过六旬且素未谋面的杨大叔,到民政局领了证。

就这样,怀孕九个月的李女士和年过六旬的杨大叔,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按照之前的协议,领证当天,由李女士的公公出面,通过银行转账,向中间人吴先生支付了约定的50%的费用,共计65000元。结婚证领了,孩子也出生了,接下来就到了给新生儿上户口的环节了。李女士本来以为这就是走个过场轻轻松松的事情,但是最后迎接她的却是当头浇下的一盆冷水。

户籍民警查看资料发现,李女士和杨大叔的结婚情况存在异常,存在虚假婚姻关系,便提出如果孩子要跟结婚证上的男方进行落户的话,需要一个亲子鉴定。显然,李女士拿不出这份亲子鉴定。就这样,通过结婚落户口的事情以失败告终。

落户失败后,李女士找到吴先生,要求对方退还已经支付的65000元费用,可却被对方一口回绝。而吴先生的借口竟是,好处费不是李女士转账给的,所以跟李女士无关。吴先生拒绝的理由有些牵强。但是吴先生就是仗着歪理,不还钱。人情世故,李女士也懂,她表示虽然事情没办成,但是吴先生要收取一定的辛苦费,她也能理解。但是一分不退,她无法接受。

法官这样判

在庭审现场,李女士一方拿出了转账的凭证,并且让转账人--李女士的公公录制了说明的视频,力证自己一方把好处费六万五千元转账给到被告。对比原告证据一份又一份,被告吴先生则没有任何证据,只能空口辩解。不过他把之前怎么假结婚的事情,跟法官来了个竹筒倒豆子,说了个清楚明白。对于转账而来的六万五千元,吴先生倒也不否认,他表示钱是收过,他一分没动都在自己账户里。但是他对原告所说这笔钱是协议款项,坚决否认。

一纸结婚协议,一场虚假的婚姻,一个没有落户上海的新生儿。原被告双方,互相指责,互相补充,让法庭彻底搞清了一切的来龙去脉。经过庭审,法庭认为原告和被告签订的结婚协议和补充协议,破坏了婚姻家庭秩序,违背了社会的伦理道德,因此认为违背公序良俗,该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行为人因为无效的这个合同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对于被告一再坚持的,亲属转账和本人转账的问题,法庭也进行了分析,做出了裁定。认为被告需将从案外人取得的六万五千元返还于原告。

已非个案!

为落户假结婚的新闻其实已非个案,很早之前就有过。

据上观新闻,2015年底,袁某得知外地女子张某急于寻找快出生的孩子取得上海户籍的办法,便找到上海籍男子苏某,让他与张某假结婚,其间以帮苏某索要报酬为由,骗取张某财物。近日,袁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宝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张某与男朋友从老家安徽来上海工作已经十多年了,一直没有取得上海户籍,眼看孩子就快生了,落不上上海户口,以后孩子生活、上学都是问题,正当他们为此事发愁时,周围朋友告诉她可以用和上海男子假结婚方法,让小孩取得上海户籍。袁某听说此事后,满口答应下来,很快就找来了60多岁的上海籍男子苏某,告诉他只要积极配合,就会有不菲的报酬。

张某与苏某见面后,两人火速“结婚”,于2016年4月前往派出所给孩子办理户籍手续,可去了三两趟,户籍却都没办成。原来,民警在审阅资料时发现,夫妻二人的年纪竟相差三十岁,且结婚时张某已经怀孕7个月了,再看苏某在办理手续时语焉不详,一副心虚的样子,便故意说:“孩子是你亲生的吗?能做亲子鉴定来证明吗?”苏某一时语塞,落户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落户的事情没办下来,张某和男友便去找苏某要回之前已付的16万元报酬,可苏某坚称自己没拿过那么多,双方坐下来仔细核对了之前支付的报酬,发现中间有8万元不翼而飞。原来,每次张支付报酬,都是由袁某转交给苏兴,在2016年1月到4月之间,袁某多次假借苏某名义,向张某索要钱财,后者为了落户的事情早日办妥,便相信了袁某的说辞,陆陆续续汇给了袁某8万元,袁某自然而然把钱留在了自己手中。

后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上述两个案例,原被告以为找到了户籍政策的漏洞,但是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落户不成,最终是对簿公堂。近年来,为了买房、落户,假结婚假离婚屡见不鲜,为此引发的矛盾纠纷,也是层出不穷。作为普通市民,面对所谓的政策漏洞,应该怎么办呢?

法官表示

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非法利益,很难得到法律的保障。建议广大的市民,在婚姻和购房、落户的过程中,应该实事求是,以合法的手段和真实的意思表示来进行。而不是为了图一时之快,通过非法的捷径来获取不正不正当的利益。

			
网编:空问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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