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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私搭浮桥被株连九族 这事不能就这么过去(组图)

新闻来源: 万小刀/海报新闻 于2023-07-09 13:00:37  提示:新闻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一、



最近一则村民私搭浮桥致全家18口人被判刑的消息,引发极大关注,看完后万小刀也气得发抖,都21世纪了,都法治社会了,竟然还有这种奇葩事!

真是应了“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这句话,那些杀人纵火的、贪污几亿元的判死刑那么难,可这位搭桥修路的好人全家上下18人被判刑却来得这么轻松,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根据官媒的报道,万小刀整理了一下事件的基本脉络。

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边有一条洮儿河,河虽不宽,可河上没有桥梁,也成了两岸通行的一道“天堑”,该村村民在河对岸还有很多田地,出行极为不便,时至今日这种现状依然没有改变。

万小刀查了一下,从振林村到河对岸直线距离约2公里的平安乡,开车竟然要走1小时,需绕行50多公里!



在交通不发达的年代,两岸往返要靠摆渡人摆渡。而这次事件的主人公黄德义的祖上即以摆渡为业。

上世纪70年代,他的父亲造了一条木船,在河上摆渡,不收费,方便了两岸民众,是个做好事不图一分钱的好人。

到了90年代,黄德义的三哥继承衣钵继续摆渡。已经成为教师的黄德义为支持他,出了4000元造了3条铁皮船连在一起,和三哥一起收费摆渡。

是的,收费摆渡,改革开放了,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免费摆渡到收费摆渡也就不足为奇了。毕竟,做好事也是有成本的,收费当地群众也没有表示反对,要不然早就干不下去了……



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自行车进化成摩托车、小汽车、甚至大车,3条铁皮船,能摆渡的人和车有限。

于是,2014年,黄德义又和十几个亲戚,合力焊了13条铁皮船,在洮儿河上修建了一座长7.5米、宽1.5米的浮桥,花费13万元。



为了收回成本,黄德义让过桥的村民、路人自愿交费,1-10元不等。公平起见,他还安排参与修桥的亲戚们轮流值班摆渡。

如此一来,村民过河方便多了,但黄德义万万没想到,自己还没回本,麻烦就找上门了。



二、



据黄德义说,2015年,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要求他每年缴纳5到6万元的罚款,银行账号都发给他了,让他往里面打钱。



浮桥本来就不赚钱,甚至连本都没收回来,黄德义哪里还拿得出这么多钱?

因此他没有缴纳罚款。



但他没想到,水利局竟来了一招“人性化”的操作,看他没钱,索性将罚款降到了每年1万元……

果然厉害,罚款说多少就是多少,动动笔头改一改就六万就能变成一万,不知道依据是什么?

黄德义一寻思,觉得1万勉强可以接受,于是2015年他哥哥交了1万,2016年他侄子交了1万,黄家得以继续摆渡……



不交罚款就不能摆渡,一交罚款就可以了,这是什么逻辑?

到了2017年,黄德义的哥哥不愿意继续交罚款了,因为浮桥主要是为了方便老百姓过河,本来就不挣钱。



于是,水利局找到黄德义,告诉他:“交一万块钱,这桥就不让你拆了”。



黄德义又一寻思,心想自家在对岸也有地,如果没有桥,绕路绕不起,就借了1万元交了。

但不知为何,他们说的突然不算数了!

到了2018年,当地水利局态度突然强硬,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

黄德义虽然很不情愿,但也没有办法。

于是,他主动提出,将浮桥交给水利局,只要让老百姓能过河就行,但遭到了拒绝。



无奈之下,黄德义只能亲手拆除了浮桥。这一拆,村民到河对岸就只能绕行了,原本几分钟的路,这下需要绕行1个小时了……如果要万小刀选择,我宁愿花10元走浮桥。

但如今浮桥被拆,只能绕了,这拆的仅仅是一座桥吗?是人干的事吗?

但令黄德义没有想到的是,罚款交了,桥也拆了,但一场大祸无论如何也躲不过!



三、



2019年2月,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黄德义刑事拘留。随后,他的三哥以及多位亲戚,也被采取刑事措施……

被抓走的黄德义,在看守所待了11个月!

同年10月底,黄德义终于被放回家了,这次他又以为没事了,结果又是一个晴天霹雳!

原来,早在3个月前,洮南市检察院就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黄德义等人,公诉至洮南市人民法院。

12月,洮南市人民法院,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个亲戚也分别获刑。

判决书中写明:“黄德义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共计52950元,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被判刑后,黄德义丢了工作,只能去外面打零工维持生计,他说:“没办法,君子要自强啊”。



但事后,黄德义越想越冤枉,修桥铺路明明是做好事,怎么到我这就被判刑了呢?

于是,2021年年底,黄德义提出申诉,不料,又遭遇当头一棒……



四、



申诉时,黄德义表示,修桥是为了方便两岸村民春耕及秋收,自己并没有强制收钱,全凭村民自愿,对一般的过路人,也不存在“不给钱不让过”的情况。

他还强调,维修浮桥时,还有村民自发帮忙。

对此,罗翔老师说:寻衅滋事罪有4种行为方式: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还有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本案中,法院认为黄某收过桥费的行为属于强拿硬要。强拿硬要的本质是被迫交钱。

据报道,在法院认定的总计52950元过桥费中,被收费最多的是村民李某某,共2万元。然而,这笔钱经法院退返李某某后,又被李某某还给了黄某。李某某认为,“黄某搭这个桥,确实给咱带来了方便。”



法院判决后退返给李某某的钱,都被他退回给了黄德义,这说明什么?

被收费最多的李某某都不觉得这是“强拿硬要”,反而“强给硬塞”也要把这份过路费给私自搭桥的黄德义,这难道不是打法院的脸?

同时,对于收费问题,黄德义也称,自己在焊船体、搭建上投入超13万元,收费是想收回成本,同时,他从未强制收钱,都凭村民自愿,对一般的过路人,也不存在“不给钱不让过”的情况。李某某、振林村某村干部和多位洮儿河对岸安全村村民也证实该说法。

罗翔表示:如果上述证言属实,过桥缴费纯属自愿,也就不可能属于强拿硬要。无强无硬,自愿缴费何罪之有?



也就是说,如果黄德义所说的如果都是事实,那么法院的判决根本就不成立,而目前为止,该法院也没有拿出有力证据,证实黄德义“强拿硬要”!

罗翔老师还表示:在公共服务缺位的情况下,群众自发修桥并适当收费,具有朴素的正当性,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毕竟,政府施政和司法裁判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增加社会福祉,而非减损。

黄德义私自搭桥,不仅没有对社会秩序带来危害,还有做好事的成分在里面,填补了地方不作为带来的不便,反而降低了法益侵害的危害,更不应该判刑!



黄德义的法律素养远远不及“法外狂徒”罗翔老师,但他也认为自己不构成“寻衅滋事罪”,而且觉得原判认定的犯罪处罚太重,与事实不符,提出申诉。



然而,今年3月,黄德义又遭遇当头一棒。



五、



他的申诉被洮南市人民法院驳回!

驳回理由是:“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且洮南市水利局因你私自建桥的行为,多次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仍拒不改正,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



这个结果,黄德义实在难以接受,如今他生活全毁了,感到十分心寒,决定用自己的行动维权。

于是,6月26日,他又继续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



6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对该案立案,目前还在审查中。



这件事被媒体曝光后,引发了网友的极大不满。有网友表示照这么说,愚公移山还涉及非法采矿呢,岂不是要判无期徒刑?



但从官方的回应和罗翔老师的解说来看,事情其实还有更多疑问!



六、



有记者致电洮南市水利局,问及2015~2017年黄德义交罚款一事,但对方表示对此事不知情,需要调查核实。



万小刀顺便补充一下,请顺便调查一下,这样的处罚有何依据?这笔罚款又进了谁的腰包,是如何开支的,是否合法合规?

对于浮桥,水利局的工作人员也解释了,浮桥存在安全隐患,而且在河道里私自建桥,是违反河务规定的。



的确不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不得私自建桥,此类违法行为可责令改正。简单说,如果私自搭建了这座桥,是可以限期补办手续的,这座浮桥对于两岸群众来说,确实很有必要,存在即合理。但是水利局罚款了事,根本就没有提补办手续的事,这是不作为还是乱作为?

退一万步讲,即使违法,不得不拆,该法规定的是“强行拆除”,费用由个人承担,属于行政处罚,但也不至于判刑啊!当地公检法是如何操作的,有没有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和徇私枉法,这必须给一个交代!



然而,更加搞笑的是,吉林省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搭桥不是想在哪里搭就在哪里搭,需要有等级公路,必须得在等级公路之上才能有桥梁。”

“不是说村民在那搭浮桥,拆除之后咱们就可以在那搭桥,因为那都是乡间地头,建桥不是说搭个拱桥就过去的,必须得有延伸到多少米,涉及等级公路,必须占老百姓的地。”



好吧,一出问题就搬出各种规定,反正这规定那规定,就是啥也不能干,就算是老百姓自费建桥做好事也不行!

那么试问该交通部门,全国上下都在搞村村通,请问你们在说各种规定的时候,有没有落实村村通的政策?难道黄德义所在的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就不配有一条通往河对岸的路?

如果交通部门主动作为,忧群众之所忧,想群众之所想,为他们修一条方便往来的路,他们何至于要自掏腰包“私自搭建浮桥”,何至于要缴费过河?

自己不作为,在对做好事填补空白的老百姓头上动刀时,倒十分狠辣,试问他们是在为人民服务吗?

据当地百姓反映,自从2018年浮桥被拆除后,原本十几分钟的路程,现在要多绕行70公里,只能从镇西大桥绕行,开农用车得走3个多小时,来回7个小时,“油钱也搭不起”。

冬天水面结冰时,有村民为了省事,直接走冰面过河,发生了不少安全事故。

无奈之下,部分村民只能将河对岸的地,承包给河对岸的人,原来能创收5、6万的地,如今只能收回2万元租金。

从2018年至今,这5年毫无进展。

试问老百姓面临这些问题时,有关部门去哪里了?



七、



《农民日报》看不下去了,表示:“不管是拆除非法搭建的浮桥,还是处理其他乡村治理问题,执法都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利益,如果忽略了这一本质,便有可能与执法为民的初衷背道而驰。”



面对人民群众和大量媒体的批评,当地有关部门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终于也低下了高昂的头颅,进行了所谓的“深刻反思”。还表示将于近期在振林村附近搭建一座便民桥,计划秋收之前完成建设。

此外,洮儿河大桥的建设,也已经纳入白城市水路交通运输发展的“十四五”规划,当地正在积极推进。



搞出了这么大的风波才反思,“便民桥”也立马能建,试问之前的几十年大家干嘛去了?

好在黄德义得知这个消息后非常高兴,他说:“事情没有那么一帆风顺的,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现在很多人关心我,我感到非常欣慰,非常温暖。”



说实话,万小刀看到黄德义的这句话,内心也很温暖。毕竟一个人做了这么多年的好事,遭受了这么大的冤屈,头顶“犯罪”的帽子,依然还能说出这样的话,证明他绝不是一个坏人!

换句话说,如果这样的好人,因为干了这件好事被冤枉,被判刑,还不能得到及时纠正,那就是对法治最大的嘲讽,也是对中华传统优良美德最大的践踏!

这事不能就这样过去,为黄德义“平反”还只是第一步,有关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也必须彻查严惩,才能给广大人民群众一个交代!

私搭浮桥被判刑村民谈现状:丢掉30多年的教师工作,近六旬仍打零工维持生计

近段时间,吉林洮南振林村村民黄德义私自搭建浮桥收费被判刑一事引发关注。

黄德义组织家人在洮儿河上搭建浮桥,收费4年。2018年,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2019年,黄德义被洮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也分别被判刑。

黄德义向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申诉被驳回后,2023年6月26日,黄德义继续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2023年6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该案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

7月9日,黄德义告诉海报新闻记者,他于7月2日收到了法院寄来的《受理通知书》,受理落款时间为6月26日。“中院立案了。”黄德义称,除此之外,该案目前没有其他新的进展,目前还没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找他了解情况。



黄德义居住的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紧挨着洮儿河,而距离振林村最近的两座桥直线距离分别为27公里和16公里。

黄德义说,他家祖上以摆渡为业。2014年,黄德义和亲友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搭建浮桥,据称总投入超过13万元。因为汛期或天气原因,浮桥每年使用5个月左右,过路的村民和路人根据车辆大小、人数多少以及个人意愿支付费用,一元到十元不等,没有强制规定。

黄德义说,2015年到2017年期间,他和家人每年向洮南市水利部门上交1万元罚款。据悉,2016年4月、2016年9月和2017年11月,洮南市水利局三次给黄德义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每次罚款1万元,并让他拆除浮桥。

浮桥搭建四年之后,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黄德义说,之后他和家人动手拆除了浮桥。但黄德义表示,之前他曾提出可以免费将浮桥交给当地有关部门,但遭到了拒绝。

拆桥以后,2019年2月,黄德义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后,黄德义的多位家人、亲戚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我被拘留了11个月。”

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据洮南市人民法院2019年的《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黄德义及其他人员于2005年至2014年搭建船体浮桥收取过桥费;2014年至2018年搭建固定浮桥。黄德义组织排班并制定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过路费总计52950元,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也分别被判刑。

“我家就剩还在上学的小孩没判刑,其他的都给判了,判了18个,我哥哥、嫂子、侄儿、侄媳妇、亲家都给判了。”对于这一判决,黄德义想不明白也不服,出来之后一直在申诉。“我家祖祖辈辈都干摆渡,有钱没钱都过河,这是我父亲告诉我的,能给老百姓摆渡就给老百姓摆渡,不知道这个传统到我这辈还犯罪了,自己做梦都没想到,这不是个笑话吗?”



黄德义说,这件事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甚至人生。黄德义一开始在村小当老师,后来调到了镇上,他能教语文和数学。“从1985年参加工作一直到2019年,三十几年老师。”黄德义说,被拘留之后,他的工作就被停了。

丢掉干了半辈子的教师工作,黄德义很长时间都想不明白。“接受不了,一直都接受不了,这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儿。如果咱是真犯错误了,那啥说的没有。”黄德义也想过再找份教师的工作,“我也应聘过,因为岁数大了人家都不想用。”

如今,再说起被拘留、判刑的那些经历,黄德义内心很少再起波澜。唯有记者问起他丢掉教师工作的经历时,黄德义哽咽了。

出生于1967年的黄德义,如今已年逾六十,仍需要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就是靠打零工,哪有活上哪儿干去,反正不是掏地沟,就是在楼顶挑沙子,什么活都干,都是体力活。干不动也没办法,家庭生活的压力非常大,还有几十万块的欠债,不打工那就得饿死。”

黄德义说,周边城市哪有活他就去哪干,“今年不如去年,今年活儿特别少,去年手里的活儿能连上,今年连不上。”黄德义说,他有一儿一女,女儿早已出嫁,儿子在村里种地,还有三个孙辈要养。黄德义打算下周去白城市的一个小区物业做些打扫卫生的工作。“说是一个月给2000块钱。”

其实,浮桥拆除之后,从振林村到对岸去就麻烦多了,尤其是很多村民有田地在对岸需要耕种收获,开农用车得走3个多小时。“从我家到对岸得走72公里。”

黄德义说,他这几天听说当地政府计划建一座浮桥,以后还要建造永久性的桥,非常高兴。“但是没看到有在施工。”据报道,洮南市副市长表示,近期将在振林村附近建设一座便民桥,力争在秋收前建设完成。

“不管到什么时候,我都认为这件事儿不是犯罪。”黄德义说,如果不能还他清白改判无罪,他会一直坚持申诉下去。问及此后的打算,黄德义无奈地说,“能有啥打算,没啥打算,有活干点活,官司在继续,生活也得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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