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又发疯?连发数条微博骂街前妻大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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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跟大 S 风波再次上演番外剧,简直比连续还精彩。

在大 S 发声之后,汪小菲接连发文回击,先是让大 S 别哔哔了,质问她把孩子接回北京过寒假行不行,还嘲讽徐妈妈,自己的孩子不需要她养,被台媒吐槽像吃了炸药。

接着汪小菲继续爆料小 S 老公许雅钧,喊话大 S 称:" 你妹夫在上海养了好几个女的,我在台北都见过,个个都是你小嫂子,你妹还来这儿跟我逼逼?她最恨的人就是你,没问题,别把我孩子混在那儿。"

接着汪小菲直接大骂具俊晔,称他二十年前给大 S 造成的伤害,凭什么让他和孩子买单,还喊话具俊晔:" 让丫的给我从我装修的房子滚出去,离孩子远点儿!你保护不了他们,明天我去,我保护!"

汪小菲 " 杀 " 红眼了,情绪完全失控的样子,丝毫不听网友劝解,看上去是被大 S 一家气疯了。

其实导火线还是台媒,他们曝光了大 S 起诉汪小菲索要赡养费,法院判决强制要求汪小菲执行,汪小菲彻底破防,颇有跟大 S 一家鱼死网破的架势。

在汪小菲晒出汇款明细之后,网友发现原来大 S 索要的是自己的赡养费,而非子女的费用,也就是大 S 再婚还要求汪小菲养自己,同时带着现任老公住在汪小菲的房子里,而汪小菲也气不过,自从大 S3 月宣布再婚后,就没有支付她的赡养费了。

所以,虽然大 S 拿当初离婚时协议说事,但网友还是无法理解,导致舆论大面积吐槽大 S 太过分了,让前夫养现任的梗就这样诞生。

汪小菲也亲自上线疯狂抨击大 S 一家,从大 S 妈妈到小 S,再到小 S 老公和具俊晔,无一例外都被骂了一遍,而网友也似乎不意外,觉得汪小菲像个冤大头,也有网友觉得既然离婚时同意这个协议,为啥现在又反悔,于是张兰加入战火,称离婚协议前提有一个条件是大 S 不能再婚,然而大 S 一个月后就结婚了,还谎称只是同居没领证,直言大 S 一家会编剧本。

眼看舆论进一步失控,大 S 也通过律师发布了声明,只是通篇都在绵里藏针,表明求和休战,但句句茶里茶气,被网友抨击会玩舆论,十个汪小菲也斗不过。

虽然双方亲友下场了,但是比起汪小菲,大 S 一家还是比较占据优势的。尤其是他们有大量媒体资源,可以通过 " 知情人 "、" 亲友 "、"S 妈 " 来回应,本人不亲自参与,很多时候留了余地和面子,而汪小菲则没有团队,每次自己上线发飙,一旦激动骂了人,就难免显得难看,让对方占据了舆论高点。

所以最后还是真心建议汪小菲请个大律师给自己好好规划一下吧,别憋不住乱抨击一通,大 S 都开始放话了,让他别触法,意思很明显了,如果再乱说就不会放过他了,而他言多必失,很容易被抓住把柄,真没必要。

ioT2020 发表评论于
听其言,观其行,再下结论不迟。

张汪母子嘴很臭,但论做事不地道,不是S家的对手。

至于光头男,不提也罢。
可可可 发表评论于
S妈就是老鸨面相,看着恶心。
有空聊聊 发表评论于
大S也够缺心眼的,现任吃前任的软饭不丢脸吗?

汪就是个大炮筒子,没心机,又是孤军作战,哪里斗得过心机满满的S家族的对手
小二儿 发表评论于
从一个人的外表基本上可以推断几分这个人的为人。这2s的妈妈,面相浅薄,不高贵,几乎就是女人中的贱相,小s 看起来也不高级,,下三滥的嘴脸,这2个看起来就是怪怪的,一般看起来怪的人都是口是心非,嘴巴一套里面一套。
股隆 发表评论于
中国大陆的男人就是这么渣
大王派我来巡山 发表评论于
按照美国的法律,只有婚姻维持一定的年限后(如至少结婚10年)才有资格在离婚时索要赡养费,而且也不一定都是男方付给女方赡养费,也可以女方付给男方,要视双方的收入情况而定。这个收入情况不是离婚的当下的收入情况,而是在过去若干年间的赚钱能力,法庭会对此进行评估。比如你去年赚了很多钱,今年因为要离婚为了避免付赡养费而故意辞职,把自己弄得没有收入,这是不行的。付给对方的赡养费的年限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一般是根据婚姻持续的时间长短而定,在此期间如果对方再婚了或有固定的交往同居对象,赡养费可以停付。还有就是如果你的收入有较大变动,如破产了,也可以申请不向对方支付赡养费。
猫姨 发表评论于
whatever3
一针见血
走过岁月 发表评论于
这个评论是说到本质上的。汪再大骂,他在经济上,两岸往返上做的都做了。很多事情,不是看说了什么,而是做了什么,特别是财富和利益上的付出。大S和韩国人这么快就结婚,不可能以前没联系,那些破新闻就别提了,只能骗智商有问题的人,什么具某某一看到大S离婚了,居然用个几十年前的旧电话号码就联系上,任何没见面就异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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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会大小S说这个的时候,我被逗乐了。
这尼玛戏子读书不行是不是以为吃瓜群众都特么和你家一样子噻?
20年未见,未联系,再一见立马拐进法院登记结婚?
这是琼瑶都编不出来的段子。
挺没劲 发表评论于
情商太低了
一带一路 发表评论于
据说大 S 二个前男友都是一开始交往, 就被邀请住到他们家, 估计也是包养他们老小一家子
大川大山 发表评论于
俩人穿睡衣的照片真恶心!
LaBrisa 发表评论于
感觉当初离婚协议这样签,有可能是汪自知理亏(大S方握有汪婚内出轨的证据),也不排除汪或许对挽回婚姻存在某种一期望。

(给前配偶的)赡养费和(给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对自诩有满清贵族血统但言语粗鄙的汪家母子没太多好感,对靠流量刷存在感的综艺娱乐之家也觉腻烦。
大川大山 发表评论于
吃软饭男太恶心了,也能在人家前夫的买的房子里安心住下?
missvirginia 发表评论于
同感“我的小宝贝”说的, 汪小菲根本不是大S一家的对手。 按说汪小菲他妈也是见过世面的人,竟也是一点心劲也没有,怪不得一家人生意越做越衰。网上吵没用的,赶快花大钱请个能干的律师吧。
高山流水更长 发表评论于
大S离倒霉的日子不远了,看她那苦命脸。现在热恋新婚期过了,又开始不作不死。
newsbbs 发表评论于
小孩需要赡养费,为什么成年人也要赡养费?为什么有钱的成年女人再婚后还要前夫赡养新老公?
为什么五十岁的成年男人让老婆的前夫来赡养自己?
我的小宝贝 发表评论于
汪小菲就是个嘴炮,没有谋略,炮仗脾气,一蹦三丈高,后面还有个蹿火的妈。大S一家城府深,心思黑,不声不响地胁孩子以令诸侯。汪小菲还是诉诸法律吧,无论如何,汪小菲几年间飞了700多次台湾也是够够的了。但凡爱他一点的女人也不至于这么折腾,也不让孩子回来探视。大S如果不让孩子探视父亲,也算违反了探视协议。汪小菲需要抓住重点,因为前妻再婚,把赡养费作废,下一步再把孩子要回来。
lurenjia2014 发表评论于
假富豪养不起装b女。
我的小宝贝 发表评论于
付孩子抚养费是应该的,大S的赡养费确实不应该付。欧美国家也都是,一旦再婚,前妻前夫就不用付赡养费了
realmensing 发表评论于
汪小菲和他媽都走下三流路線,快四十歲的人了什麼時候才能理性解決問題?共情他的很多都是女人,在他身上找到自己瘋狂的影子,並且痛恨大S的冷靜和果決。這事兒難道不是不願意付就走法律程序嗎?爆料前妻家人的隱私,這太可怕了。受不了自己的前妻放下跟他的婚姻後快速收拾心情move on,他也無法接受之前的小姨子立刻跟新姐夫玩到了一起,一種他認為的「背叛」油然而生,固而在昨天的那場發瘋里,無差別地攻擊每一個人曾經愛他的人。永遠長不大的媽寶男繼續作,總有出事的一天。
wumiao 发表评论于
没想到大s这么有钱还要赡养费。而且欧美国家法律只要女方再婚前夫就不用再付赡养费了,怎么这一家能签女方再婚前夫还要付赡养费这样的离婚条件?
newsbbs 发表评论于
两人离婚后女方立刻再婚,还要求前夫继续付抚养费养着自己和现任老公,这真是有点太不要脸面了。
不管婚前、婚内、离婚是怎么回事,冠冕堂皇的要求前夫付钱付房子养着现任老公,这样做都很没有脸面。
三颗松 发表评论于
再婚后还让前夫付抚养费让后夫情以何堪?怎么这么不要脸?有些女人外表弱弱内心却有个炸弹都炸不不破的聚宝盆,让人恶心厌恶。
遥远的星光 发表评论于
棒子那么亮的光头怎么要用那么多的电?软电硬发。
老哈哈 发表评论于
被渣女算计了,赶紧甩开,越打越丢人。
火火的雪 发表评论于
这事儿比较烦了。汪还是走法律程序吧。要说出轨的事情,大S早就心有所属,还是20几年前。汪在很大程度上面比较被动一旦婚姻有问题。这种一离婚就结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婚内早就联系上了。汪已经付出不少了,这种看孩子的事情,问都不要问,直接走法律程序,下大血本让律师处理吧。没必要生气。而且一个字都不要再在公开媒体说了。对走律师程序不利。
BeckyLin 发表评论于
为什么前妻再婚了还要给她赡养费呢?不是新老公养的吗?
LaoxiangPAPA 发表评论于
有事说事,找说事的地方!小汪和其母有委屈,但这么撒泼发野,着实太丢人了!还有这么多围观的点赞加火,要显得自己讲理公正,也跟着粗言秽语大汪汪现眼,太解气了,太壮观了,太历害了我的…….

但愿小汪不要过两天又道歉,让文明参与解气的人丢脸!
LaoxiangPAPA 发表评论于
有事说事,找说哥的地方!小汪和其母有委屈,但这么撒泼发野,着实太丢人了!还有这么多围观的点赞加火,要显得自己讲理公正,也跟着粗言秽语大汪汪现眼,太解气了,太壮观了,太历害了我的…….

但愿小汪不要过两天又道歉,让文明参与解气的人丢脸!
咋啥名都被使用 发表评论于
真心喜欢过对方,离了婚,也不会这样不堪。可能他们的婚姻,原本感情内容的比例就少了些。
felixbal 发表评论于
怪不得仔仔和蓝正龙对此女退避三舍, 汪小菲当时就是轻松的被钓上了钩。
felixbal 发表评论于
怪不得仔仔和蓝正龙对此女退避三舍, 汪小菲当时就是轻松的被钓上了钩。
咋啥名都被使用 发表评论于
掉了一个S。这是我们这里的法律,各国不同。其实,这样纠缠抚养费,对他们有好处,做为艺人需要关注,有人气就不会过气。
一带一路 发表评论于
当年二人结婚李敖就预言不会有好结果,因为她老娘是一个狠角色
咋啥名都被使用 发表评论于
在离婚的事情上,法律保护的并不是男女性别差异,而是弱势一方,让每个人都有生存保证和尊严。如果有一方经济无法维持生存或者无法给予比自己经济情况好的一方,如果继续给,将会使自己无法生存,原有的协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更改,甚至可以向对方索取抚养费。前提是,接受金钱的一方没有再婚。具体到他们俩,汪到了破产那天,可以反过来向大要钱。
一带一路 发表评论于
当年可是女方倒追小自己五岁的小鲜肉
咔炸飞 发表评论于
按照美国法律 对老婆赡养费也是只给到再婚而已,哪有再婚了还让前夫养自己的。台湾法院确定不是在搞笑?
roliepolieolie 发表评论于
一条花边新闻引起这么多人评论,看来事主名气很大或者这事儿很controversial. 在法治国家只看法律和协议,不看别的。从文章看,离婚协议是男方无条件同意支付女方赡养费。如果是那样,人家再婚男方没有任何理由停付。这事儿上法院打官司男的必输无疑。这事儿就如同中美贸易协议中国同意每年比过去多买1000亿美元的美国货。结果没有做到。你可以说由于疫情中国封城需求下降根本做不到,但是协议中没有force majeure 条款,发生任何事情中国都有执行多买1000亿的义务。争论的根本来自法治社会与人治社会的认知差异。
Maui2021 发表评论于
汪小菲直接declare破产就可以了。不需要再付任何费用。
unanimous 发表评论于
在美国,女方再婚或者和情人同居, 男方一般就可以停止赡养费, 从再婚那天起,新丈夫应该担当赡养妻子的责任, 如果两人离婚协议上 明确说丈夫要赡养一辈子, 不管妻子是否再婚, 汪就亏了, 估价这位台湾女士在离婚协议里提出赡养一辈子, 汪就签了字, 国内人没有法律意识, 台湾人女士在这方面比较精明

pandali 发表评论于

妈蛋,这里一地瓜皮啊哈哈哈
01186412 发表评论于
我觉得,汪小菲就应该把事情闹大:
1, 大S是艺人,要脸面,怕出丑闻。
2, 对孩子有什么影响? 孩子能听懂媒体的评论,还是亲人的谩骂? 父母离婚,就意味双方对立。
3,大S 的婚姻也就能撑到5年。
bananawater 发表评论于
找了新男人了为什么还要之前的男人养?
黛二的柳叶刀 发表评论于
感觉汪的确有冤的地方,但他脑子不好使,有勇无谋,只能一跳三尺高,指天骂地。

大S人狠话不多,她妹装疯卖傻,她妈就哈哈儿,三人联手,有点吃下去不吐骨头的感觉。


ljcn 发表评论于
如果王撕葱再加入进来,就更精彩了。
香水百合 发表评论于
汪小菲趕快請個好的大律師吧
lthy 发表评论于
民营餐饮业这几年基本都被清零了,以后就剩国营食堂了,汪小菲这个破产户早就是负翁了,以后也翻不了身,哪来的钱养孩子,大S本来自己就有几辈子花不完的钱,又及时甩掉了负资产,是个精明女人。
注册怎么这么难 发表评论于
这哥们应该去看一下精神科医生了
sdzwj 发表评论于
从张兰和汪小菲的视频上看,就是个泼妇骂街的水平,无论占不占理,太粗鄙了。
为了钱,不顾体面,不顾孩子,当众骂街。有理就去打官司,无理骂街大概率是为了带货流量,张兰的背景都是带的货。
大S真没离错婚,确实不是一类人,价值观和处事风格完全不搭。
size0 发表评论于
总是感觉离婚女性索取赡养费,青春损失费,有点儿像通过婚姻卖肉的。。。女性主义的前提应该是女性独立自强。或者按照日本的规矩,家务劳动也是工作,婚姻期间女性的家务劳动要给报酬,还有退休金什么的,但是那也应该按照婚姻存续时间来衡量。另外,这个韩国人也不硬气,干嘛住人家前夫给置办的房子里呀,心理上舒服吗?
蓝靛厂 发表评论于
具俊晔在娶大S之前,总共身价不到1000万RMB,收入低于文学城网友平均值。大S的生活品质阿俊是给不了的。汪汪破坏了大S的人设,S在中国也捞不到钱。双输啊。大胆预测大S和具俊晔好不了三年就得离了。韩国人软饭硬吃也装不了太久。
biniu 发表评论于
所以说台湾女人不能娶,that's it。
ioT2020 发表评论于
这剧情不拍部电影,拿个奥斯卡奖,流芳百世,就真浪费了。
云一片 发表评论于
这就是汪小菲为啥生意总是失败的原因了,没城府,一点就着,喜欢打嘴炮,外强中干
whatever3 发表评论于
有时教养还真不是只表现在言语文字上的, 所谓“刀子嘴豆腐心”就指的是汪小菲这种人,-骂人难听,但内心不狠;那个大S一家就不一样了,心狠的往往外表装的温和。
别光看人怎么说的,都应看看他们怎么做的。大S跟汪小菲的时候,多半都是汪在付家用,而且和她搬到台湾去长住,即使在疫情时也委屈自己来回跑得不计其数;而大S无论自己还是孩子都不做任何妥协。现在立马和原来相好再婚了,还要前夫付赡养费,哪头都不让,放了谁都会觉得愤怒被冤。这才是事情的本质。人多半很蠢,只看表面现象而不看本质;
chunping 发表评论于
呵, 前提是大S不结婚? 牛啊, 汪家母子, 太霸道了吧?
北卡山人 发表评论于
待到台湾解放日
铁链再锁狂妾时
kelvin219 发表评论于
汪小菲确实蠢,没情商,但是大s三年分居住在娘家是什么意思?这不是逼男人找小三,汪小菲离婚协议写什么包水电费多半是心存挽回大s的意思,这就意气用事了。。。。。大s也挺无感的,自己的事,全是下面经纪人写手帮助打架,老妈和小s陪葬,自己维持清净和体面算什么呢?
大川大山 发表评论于
太老实,太窝囊,签离婚协议时汪给大S和孩子留情面,房子出了首付,还付贷款,孩子也没有见着,这边韩国男免费住在,支持打官司,要回孩子抚养权,否则,汪的一家不会罢休,继续包黑料,最后两败俱伤
GoldenTimes 发表评论于
官司输了就发飙,忽悠不明真相的网民发动网暴来搞臭对方。What a loser! 绝对不能头脑发晕来闪婚。这就是闪婚的后果
读书行路 发表评论于
如果离婚协议的前提是女方不能再婚,法院为什么判大s胜诉。汪小菲赶紧请个律师吧,这么搞不但人财两空,而且斯文扫地
sidelooker 发表评论于
汪小菲的贴子里那么多错别字lol
roliepolieolie 发表评论于
对这些人不了解。但是文学城天天报道。从信息来看,这个男人粗鲁不守协议。女人做事得体。是不是反映台湾人与中国人的素质差别?
旧金山叔叔 发表评论于
没教养。鉴定完毕。
一带一路 发表评论于
那时候好像是女追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