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被捕9人中一男子曾阻施暴 或不用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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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唐山打人事件第四天,相关细节持续受到舆论关注。有网友从现场监控视频中发现,警方逮捕的9名嫌疑人中,有一名男性当晚并未参与施暴,其间还用身体阻拦同伴施暴,并喊出“别搞了,你打我吧”。

有网友提出疑问:目前共9人被逮捕,其中的阻拦者是否也涉及犯罪,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监控中阻拦者被施暴者殴打,未能有效制止暴力,如果第三方旁观者采取比较暴力的手段制止施暴,用桌椅击打、驾车驱赶逼退施暴者,是否会有法律风险?

对此,著名刑辩律师吴立伟介绍,视频中的阻拦者对施暴只有道德上的制止义务,没有法律上的制止义务,并且有实际的阻拦行为,尽管被批捕,但最终可能不会承担法律责任;旁观者采取较为暴力措施制止施暴是合理合法的,属于无限防卫,但现实中可能面临双重风险。



事发现场

监控视频显示:

施暴者同伴中有人没动手,一人曾用身体阻拦

根据网上流出的监控视频,打人过程能听到现场声音。在长达3分钟的殴打过程中,施暴者有一男一女两人始终未上前参与。其中一名女性站在远处观望,身穿白衣的男子则站在原来就餐的桌子旁观看。另一名女子曾第一时间抄起椅子冲进店内,但未参与殴打,之后有劝阻举动。

监控视频中,一名施暴者曾两次扯住被打女生的头发,大幅度地拎起该女生将其甩向餐桌,接着三次对其脚踹。站在桌旁的白衣男子见女生被甩至跟前,开始大声阻拦“走了,别打了”,并伸手试图拉开两人。

之后,穿深绿衣服、最先骚扰女生的男子从桌上拿起酒瓶,扯住被打女生头发用酒瓶击打其脸部,戴红帽子的男同伴阻拦未果。绿衣男子再次拿酒瓶击打时,白衣男子张开双臂阻拦,并用身体挡在两人中间试图制止殴打。

拉扯期间,白衣男子被拽摔倒在女生身上,并扯着施暴者大喊,“别搞了,你打我吧。”

之后,绿衣男子的多名同伴开始阻拦他,他再次拿出酒瓶试图殴打时,众人夺下其手中的酒瓶。随后,白衣男子拉住绿衣男子,将其从被打女生旁边拉开。

在殴打过程中,一名白色外套的女子(施暴者同伴)也曾上前劝说,被一名男子从身后挥拳击打头部,被打得踉跄两步。

其间,烧烤店女老板在店内阻拦无果,又走出店门试图阻拦时,被施暴者指着鼻子呵斥,随后退回店里。但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对她进行网暴。6月12日,这名店老板发布视频称,当时阻拦不住,还被威胁了。

监控中举起手机拍摄的黄发男子,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当时施暴者“谁阻拦就打谁”,他拍摄取证后也因为害怕而跑到500米外偷偷报警。



监控视频显示,一名白衣男子曾试图阻拦施暴。

律师说法:

出手阻拦者虽被批捕,但可能不会被判担责

著名刑辩律师吴立伟介绍,网友对视频中出手阻拦的几人产生疑问很正常,说明大家在理性思考事件。根据视频情况判断,白衣男子和另一位始终未参与的女子可能最终不会被判定承担责任。“批准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是为了便于案件调查。随着调查深入,可以随时撤销批捕,也可能最终法院判定无犯罪事实。逮捕记录与大家常说的犯罪前科记录不同,不会被记录在档案。”

吴立伟分析称,事件中的白衣男子后期做出了足够的阻拦措施,值得大家讨论。这名男子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需要由两方面判断:一是殴打举动是否由他授意,比如事发前他表达了“上啊”“打啊”之类的意思;另一种情况是否因为他与对方争执,引发同伴上前殴打。

“如果是他授意了,或者因为他与别人冲突引起后续殴打,他只是眼看事情失控、担心出人命才出手阻止,那么他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吴立伟表示,从视频情况判断,该白衣男子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况。

还有网友质疑:这几名未参与殴打的人大部分时间在旁观,他们是否有义务阻止同伴施暴?他们与施暴者曾同桌吃饭、相互劝酒,施暴者饮酒过多也是冲突加剧的因素之一,这种情况下这几人是否要为此担责?

吴立伟表示,这几人是酒局参与者,对同桌人的施暴行为有道义上的制止责任,但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制止义务,其旁观行为不违法。“事发前相互劝酒,也不构成责任认定标准。事发前的正常吃饭喝酒,与这些施暴者非法殴打他人没有直接关系。”



网友评论截图

围观者“以暴制暴”有无限防卫权

但现实中可能面临双重风险

事件发酵之后,众多网友指责现场有多人围观却没有制止暴力发生。

对此,吴立伟表示,与冲突无关的围观者没有制止暴力的义务,网友的指责也属人之常情,但这种指责只能从道德层面质疑,不该苛求现场围观者。

“视频中施暴者对劝阻者几乎都是暴力对待,围观者出面制止必然会面临冲突。就像有的网友说的,要么是被对方打伤,要么是冲突中打伤对方,打伤对方是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这里存在自己人身伤害和法律纠纷的双重风险。”吴立伟说,这是现实中大家遇到暴力侵害事件时的心态,让围观者束手束脚不敢出手。

“我看到有网友询问,是否可以采用抡桌椅、扔酒瓶击打施暴者的方式来终止犯罪,甚至有人说是不是可以直接开车去逼退甚至撞开施暴者。从法律规定上看,面对这种严重情节的犯罪,特别是出于常识判断,已经涉及生命安全问题了,可以采取这种俗称以暴制暴的方式。”吴立伟说,根据《刑法》等法律规定,在制止严重暴力犯罪时,可以采取果断有效的办法,比如此次殴打事件中,多名男子用涉及生命危险的方式施暴,围观者可以采用相对粗暴的方式制止,制止方式符合无限防卫权的范畴。

“公安机关会根据现场调查、视频监控等方式,来判断你的制止措施是否适当。比如制止一个车祸扯皮纠纷,你不能直接开车上去把人撞死,这种是不适当的。”吴立伟说,在一些实践中,制止者可能因为干涉行为的适当性、迫切性、必要性问题,出手后面临法律风险,可以第一时间报警寻求帮助和建议。

funtime 发表评论于
#1, #2, #4, #6 是下手最狠的四个人,共同特点,平头,无脖,小眼,肥胖,满脸横肉
文学怪客 发表评论于
警察肯定是要全部逮捕的,但检察院在起诉时会分清的,如果那几个没打人又劝阻了,检察院会不予起诉的

打的最狠的首犯估计至少要死缓了,最低最低10年以上
三木匠 发表评论于
scbean: 不是黑社会,是社会黑……一语中的
密码忘记了 发表评论于
一起抓,录口供,避免串供。视频并不反映全部。事后厘清事实后,该关的关,该放的放,该打靶的打靶。
社会有风险,交友要谨慎。
iwbh 发表评论于
看过几次视频,戴红帽子的男人一直没动手,最后和白衣男子,一直在喊别打了,走了。还是有用的,因为那几个最残暴的根本打的停不下来,要是没有这两个男人拉走,女孩可能会被打死。
topten 发表评论于
按有组织黑社会犯罪调查,抓他没错, 何况视频只是一部分, 最后跑开监控范围后发生的事情也要调查
paladindancer 发表评论于
一丘之貉,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报警了吗? 打完人就走了? 有没有帮助嫌犯逃离现场? 全部社死+坐牢
southgate 发表评论于
录像显示都清清楚楚的,哪几个是殴打哪几个是劝阻的。警察不分青红皂白这么瞎抓是株连九族啊,现代法律还有连坐罪吗?
southgate 发表评论于
虽是一伙的(仅是吃饭时一伙的),但没有参与殴打并积极劝阻的完全不应该批铺,这警察是只顾舆论践踏法律。结果连好人是都被抓,以后更没人会劝阻了。

厉害国的法律真是摆设,警察是法盲真是瞎搞啊
kai2002 发表评论于
一起被捕9人,瞎搞,不打人也抓?
亘古未见的笔名 发表评论于
刑责自负,全程劝阻的男子肯定不负刑事责任。一起批捕不妥当,可能有的人只是被强制带回去协助刑事调查。9人都正式被批捕的话,在刑事诉讼程序上出错了!
Wuweixiao 发表评论于
鬼不灵 厉害
Wuweixiao 发表评论于
这些人最好祈祷受害者不死,或者没有重伤。否则我看头犯小命不保
Armweak 发表评论于
土共国缸民真有意思,好象在这起唐山打人事件发生以前,土共国就没有类似的打人事件似的。其实,唐山打人的这几个“罪犯嫌疑”,只不过是选择了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和错误的对象进行施暴而已,他们的行为恰巧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曝光。在这以前和以后,土共国大街小巷,时时刻刻,到处发生着这种地痞恶霸打人欺负老百姓的事件,有的程度轻一些,有的更严重。其中的绝大多数案件被土共政府掩盖,被施暴者家属通过贿赂买通,最后消音了。

土共国是个严重的野蛮愚昧国家,从来没有法治,只有丛林法则是永恒的。没有了打人事件,岂不怪哉!各位看官,一惊一乍,似乎是天外来客。:)

这次社会一起发声,土共政府必定走向另一个极端,依旧不是按照法治行事,要“严惩暴徒”。弄得不好,九个“罪恶不赦”的“暴徒”中,有人要被枪毙,至少要一辈子坐牢。

土共国自古以来就是酱缸世界,酱缸世界得重要特征之一便是,处理任何事情依照情绪,不会理性,根据法律条文。
量子纠结 发表评论于
就算不会因为这次事件被判刑,但是因为已经上升到打黑的高度,这些人在一起喝酒,自然是一伙的,只要以前曾经一起干过什么不法勾当,都逃不了干系。不仅如此,这些人还有无数当时没在现场的朋友也都在家瑟瑟发抖。邓小平83年去北戴河路过唐山,车队被几十个当地地痞围困,事件过后牵连600多人入狱,仅被枪毙就达百人。
天天向上998 发表评论于
没打人,为什么跟着跑,正确的不是应该立即自首吗,举报犯罪分子?我觉得别想太简单了,多半有别的案子在身上
两勺咖啡 发表评论于
没打也是一伙的
天天向上998 发表评论于
最搞笑的妇联,积极反馈说受害者没有生命危险。我就想妇联自己的全家人都被这样打,看她们最自己怎么说
bluetag 发表评论于
其中4个完全没有动手打人,其中3个还在积极拉架,他们可以协助调查但不应该被逮捕,一口气逮捕9个是为了展示成果吗?
泰傻 发表评论于
远看还以为是郭德纲和潘长江呢,都是一个模子复制出来的,外形、气质、穿着,品位,大同小异。
难为 发表评论于
受害女孩太可怜了,脑震荡一定有的,被酒瓶砸脸可能毁容。施暴者没一点人性,必须被严惩还正义予人民。
鬼不灵 发表评论于
9,3, 5 三人在拉架,9号最后的强烈参与,可能救了白衣女子一命, 如果没有9号, 白衣女子会被1号男的酒瓶子砸爆。 5号女开始有拎椅子冲进屋的举动,但进去之后没有参与,在屋外有阻拦同伙。 3号红帽子男全程在阻拦。
出手最狠的是1号,2号和6号红衣男, 尤其6号,2号男拽着女子头发往外拖,在门口的时候,6号男一酒瓶子砸在女子头上,当场倒地跌下台阶,出手狠,而且隐蔽。1号是主犯,期待重判2号和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