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民警故意踩压嫌疑人脚踝 派出所回应惹众怒(图)

网易 0

引言

近日,深圳龙岗一名民警执法过程中的录像火了,原因是他在犯人被制服后,竟然多次用脚踩压犯人的脚踝,践踏他人的尊严。



从视频画面看,被制服的犯人一开始的确在跟警察对抗,但被四五名警察按在地上并戴上手铐后,就老实了下来,也失去了反抗能力。

按理说警察在这个时候就不能对犯人做出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行为了,然而这名警察却耀武扬威的背着手,仗着人多肆无忌惮地踩犯人的脚踝。



因此有不少网友吐槽:“简直是不把犯人当人看!”

“这种人不配当警察!做人的道德都没有!”

“真是丢警察的脸!怎么进入公安机关的?”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警察的行为究竟是在制服犯人,还是在借执法之名行违法之事呢?



事件经过11月25日,一段“深圳警察踩踏罪犯”的视频在网上疯传。

视频中一名罪犯被四五名警察按在地上,戴上了手铐,过程中罪犯偶有挣扎,但他也知道反抗不过,很快便老实了。

但此时旁边一位警察非但没有帮忙,还背着手用脚多次踩压罪犯的脚踝,中间还颠了两下,可见力度之大。



众所周知,脚踝是人体非常脆弱的地方,踩一下一定很疼,更何况这名警察踩了好几下,甚至一度双脚踩上去压了压,可以想象男子当时有多疼。

而且从视频中可以看出,醉汉已经失去了反抗能力,趴在地上还带着手铐,警察把他带到公安局细细审问就是了,没想到还来这么一出。

一系列的动作完全不像一名人民警察,倒像是“黑社会老大”的做派,因此视频曝光后,这名警察便遭到了网友的口诛笔伐。



“身为一名警察,怎么能这么执法?这是故意伤害!”

“那名罪犯显然已经被制服了,警察再这样对待罪犯就不妥了吧!”

“这不是在执法是在泄愤!建议开除这名警察!”

还有网友提出疑问:“该男子是犯了滔天大罪还是杀人凶手呢?”



其实都不是,据知情人士透露,这名男子当时喝醉了,闯进了一户居民家里骚扰女主人。

警方赶到后,男子依旧仗着酒劲拒不配合,于是就出现了视频里的那一幕,四五个警察围在一起将男子制服,并给他戴上手铐。



由此可见,就是一个醉汉寻衅滋事,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民警就故意踩其脚踝,这不是暴力执法吗?难道罪犯就没有尊严?就应该趴在地上任由警察侮辱吗?

这一幕恰好被楼上的理发店店主拍了下来发到网上,果不其然,警察脚踩罪犯的行为引发了众怒,网友纷纷表示“这是暴力执法,应该开除这名警察!”

谁知派出所的回应更让人愤怒。



派出所:视频掐头去尾派出所表示:视频是被掐头去尾后,播放了部分片段,事情的原委并不是大家所看到的那样。



这就让人不懂了,视频再怎么掐头去尾,警察踩踏罪犯都是事实,而且可以明显看出当时罪犯已经被制服了,没有反抗能力,警察还这么踩人家的脚踝,就是知法犯法!

因此派出所的回应再次掀起舆论的轩然大波,网友都认为当地派出所是在包庇这名警察,甚至觉得“说不定整个派出所的警察都是这样执法的,所以他们才会认为这名警察的行为没什么错!”

“大庭广众之下就这样,要是被关到密闭的房间里还不知道什么样呢?”



眼看舆论愈演愈烈,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迅速做出回应。

情况通报中首先阐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这件事发生的时间是一个月以前,而警察踩压罪犯脚踝的事情也确有发生。

10月27日,一名醉汉趁一女子开门外出时突然闯进其家中滋事,女子报警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将男子制服,但过程中男子拒不配合,还对警察持续进行辱骂、推搡等行为,于是在对男子强制传唤的过程中,一民警粗暴执法,踩压男子脚踝。



11月24日,该局通过网传视频发现上述情况后,对当事警察停止执行职务,并组织警务督察部门开展调查,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并表示日后会进一步强化队伍教育管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然而部分网友对这件事的处理结果颇为不满,认为“这名警察败坏了警察队伍的形象,停职处罚太轻了,应该开除处理!”

但也有网友认为人为圣贤孰能无过,警察只是踩了男子两下,有些人未免太小题大做,开除也有些过了。

而且从公安局的通报来看,他们并没有包庇这名警察,而是依法依规做出了处理,可见他们已经正视了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并做出了改进。



那么这件事究竟为何引起公愤?其实是因为它反映了人们关切的三个问题。



人民警察的执法限度第一个就是罪犯有没有人权?

要知道,我国法律规定在法院没有做出判决之前,谁也不能给嫌疑人定罪,即便是犯人也有人权,不能被警方如此对待。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醉汉当时已经被四名警察控制,没有了反抗能力,那涉事警察为什么还要在其脚踝踩两脚呢?这难道不是在践踏他人的尊严?



有网友猜测这名警察可能年纪尚小,看见醉汉到女子家中闹事又辱骂警察心里窝火,所以才踩两脚泄愤。

然而看他那副背着手耀武扬威的样子,又给人一种职场“老人”的感觉,可不管是“老人”还是新人,此举都有损人民警察的形象,不合规也不合法。



第二,人民警察执法的限度是什么?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二十一条规定,当违法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公安民警应当立即停止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徒手制止动作,并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将其约束。

因此该民警脚踩已被制服的醉酒男子,已经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理应接受惩罚。



第三,根据公安机关发布的情况通报可知,事发时间是一个月以前,那么为什么这件事现在才被曝出来?是否有人干扰群众监督执法?这一个月为何就没有人发现或举报当时民警的不当行为呢?

要知道,我国公民具有监督权,有权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一旦发现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有“越界”行为,当然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而且,公安机关内部也有监督执法的机构,对警察在办案过程中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

但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当地公安局在这一点上做得不够,没有及时发现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事后派出所还以视频掐头去尾为由强行狡辩,显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应该予以改进。

然而这样的事件并非个例,在今年6月份,湖南株洲就发生了类似的一幕。



执法者更应守法当时株洲一交警正在某路段进行例行检查,这时一名男子骑着摩托车路过,看到交警后掉头就走,交警觉得奇怪,就让他下车接受检查。

谁知男子不仅不下车,还想骑车直接越过交警,情急之下交警就推了男子一把,导致男子跌入路坎下,造成皮肤擦伤,后自行驾车离开。



这段视频被网友抓拍后发到了网上,引起巨大轰动。

株洲警方也迅速做出回应,向当事人诚恳致歉,并将涉事交警辞退,对相关责任人也进行了相应的处分。



这两起事件都提醒了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应该更小心谨慎,切勿使用过激暴力的方式,尊重犯人的人权。

人民警察是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他们要365天、24小时待命,不分昼夜地守护在人民身边,所以警察一直是群众敬畏的对象,群众也十分体谅警察的辛苦。



然而,警察的权利也是人民赋予的,这一脚踩下去,践踏的不仅是民众的尊严,还有人民对警察的信任。

因此,人民警察作为执法者更应该守法,借执法之名,做违法之事,无疑是知法犯法,应该得到严惩。



那么这起事件中被踩男子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律师建议如果民警踩压的行为对男子造成了伤害,男子事后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做出赔偿。

所以说,任何人的行为都不能超越法律的边界,否则一定会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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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637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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