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拴绳直接抓走,逐户清理禁养犬,多地加强养犬管理(图)

曲靖珠江网 0



近日

成都崇州两岁女童被恶犬咬伤

此事牵动人心

(此前报道>>>)

咬伤女童的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

已被崇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此前报道>>)

连日来

多地发布通知或开展整治行动

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

↓↓↓


安徽合肥:宠物狗出门不拴绳,一律捕捉


为了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合肥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发现出门遛狗不牵绳的情况,相关犬只将一律捕捉,并视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巡查队员配备收容犬只的抄网等工具,巡查中发现遛狗不牵绳的违规行为,用抄网网住不牵绳犬只,制止犬只乱跑,再将犬只交还犬主,形成震慑的同时,对犬主进行教育和劝导。”合肥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说。



对于轻微违法且态度较好的养犬人,以批评教育为主,对于屡教不改的不文明养犬行为采取行政处罚50~200元。此次合肥文明养犬专项治理行动治理时间段以6:00-7:30,18:00-21:00为主,住宅小区、公园、学校周边等公共场所列入重点治理区域。

10月18日,合肥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会在全市范围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本小区业主微信群发送文明养犬温馨提示,并督促各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文明养犬义务劝导员队伍,加强日常巡查力量。

河南郑州:严查未拴绳犬只看到未拴绳的狗狗直接抓走暂扣

10月17日,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养犬管理办公室、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联合对辖区内未拴绳犬只进行专项检查,看到未拴绳的狗狗直接抓走暂扣。



郑州市规定,对于携犬出户不拴犬绳,进行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不及时清理粪便的,对其进行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饲养禁养犬只,将责令其整改,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拒绝改正的,将没收犬只。



郑州市文明养犬投诉举报电话



市养犬办文明养犬投诉举报电话:86590601中原区文明养犬投诉举报电话:67711313金水区文明养犬投诉举报电话:17737503278二七区文明养犬投诉举报电话:68987521管城区文明养犬投诉举报电话:66213641惠济区文明养犬投诉举报电话:63639658高新区文明养犬投诉举报电话:67999110郑东新区文明养犬投诉举报电话:67179997经开区文明养犬投诉举报电话:86091772

江西南昌:严查流浪犬、烈性犬


近期,南昌市红谷滩区对群众举报遛狗不牵绳、流浪犬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兑现奖励50~200元不等。

针对群众遛狗增多和时间相对集中的特点,红谷滩区组织捕犬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每天早上8点前和晚上7点后的高峰时段,加大了对市民公园、A级景区、主次干道、社区小区的巡逻巡查力度,对遛狗不牵绳、未办理犬证、超过限养规定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据统计,此次整治行动中,红谷滩区捕犬队共收容流浪狗52只,处罚遛狗不牵绳违法行为33人,下达责令改正告知书28份,对40名热心群众兑现举报奖金4850元。

此外,南昌市青山湖区、东湖区等纷纷成立专业捕犬队,加强巡逻严查流浪犬、烈性犬和无证犬,督促居民文明养犬。

陕西西安:一小区将逐户清理禁养犬


西安多个小区提醒居民文明养犬。其中,白桦林居“社区110”表示,大型犬(禁养名录内)绝不能在三环内饲养,下一步派出所将联合限养犬办逐户进行清理。





西安市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



四川射洪:免费给狗主人发放牵引绳和嘴罩

“嬢嬢,你好,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请你以后出来遛狗的时候,在公共场合一定要拴好狗绳,把嘴罩戴好。”10月17日,四川射洪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来到了新世纪广场,免费给狗主人发放牵引绳和嘴罩,建议大家文明养狗和文明遛狗。



对此,有网友留言表示,“这个处理方式很好,温和多了,正确地引导和宣传,更加深入人心。”

新闻多一点

女童被狗咬伤事件持续引发关注的同时

网上也出现了很多未经证实的传言

20日上午,@成都崇州公安 发布辟谣:关于“崇州恒大西辰绿洲女童被狗咬伤事件”,这些谣言不可信!

网传“女童打狗导致被咬”


不属实!


有聊天截图显示“我朋友老公在现场看到的,最开始就是那个小娃儿用石头砸罗威纳,把罗威纳砸流血还要一直砸”。

经公安部门查看小区监控视频核实,未发现两人(女童及其母亲)有攻击黑狗行为。



网传“肇事犬主为一黑衣女子”

不属实!

有自媒体发文称“成都咬人的黑狗与他的主人!”并配一女性和一罗威纳犬合照。

经公安部门核实,图中女子并非肇事犬主人。



网传“被咬女童送医后离世”

不属实!


自媒体发布消息称“四川崇州被咬伤2岁女童送医后经全力抢救仍不幸离世”。

据崇州市联合调查组官方通报,受伤女童目前在华西医院接受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网传“涉事犬只系女童家养犬只”

不属实


有自媒体发文称“涉事犬只系女童家养犬只,养于天井内,犬只伤人当天未拴系”。经公安部门核实,涉事双方无亲属关系。


不造谣!

不信谣!

不传谣!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631845
分享文章:
还没有评论
登录后发表评论
返回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