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女童的黑狗被抓现场曝光:眼神犀利 毫无畏惧(组图)

壹读/国是直通车/娱乐营 0



黑狗撕咬女孩瞬间

10月16日,这起发生在成都崇州某小区大黑狗攻击2岁女童的事件可谓刷爆网络,母亲死死地抱住女儿,但是仍然不敌身材高大的黑狗,女孩不断地被黑狗拖拽撕咬,幸得一位保洁阿姨拿拖把奋力施救,最终把恶犬给赶走了。



如今,被咬女童伤势严重,目前处于还未苏醒,其母亲在17日发文回应:“我家宝贝已转入华西医院进行后续治疗,我相信我家宝贝是最勇敢的,非常感谢帮助我们的人,谢谢您们!”



不得不说,在这一起事件中,功劳最大的莫过于视频中第一个冲上前解救的“保洁阿姨”,理应获得“见义勇为”的勋章。而对于躲在远处不施以援手的保安,则被人唾骂也是咎由自取。虽说保安没有和黑狗搏斗的义务,但是平时肯定早就发现有人不牵绳,这种不管不问才是要追责的。



孩子的母亲表示,她事后一定会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确实,在自家小区楼下居然被这种大型犬给咬了,小区物业理应担责。

在此前,黑狗在小区咬完小女孩后,立马出了小区,横穿马路时刚好被某网友的行车记录仪给拍到了。



但即便如此,黑狗似乎反侦察能力很强,给后期的搜捕行动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街道办甚至出动了几百人一起寻找黑狗下落,结合各个网友们提供的线索、监控等,警方终于锁定了黑狗行踪。



如今,咬人黑狗已被抓捕归案,从现场曝光的视频来看,这只黑狗长相凶狠,眼神犀利,面对工作人员的围捕,丝毫没有一丝胆怯。



如果不是有人拿棍子给它按住,估计这只黑狗很有可能继续乱咬人。



黑狗这凶悍的表情和白狗那无辜样简直形成了巨大反差,之前有网友十分担心,白狗(拉布拉多)会因为被黑狗的行为遭到牵连,一些爱狗人士纷纷表示了担忧之情。



有网友表示:“支持严惩狗主人,咬人的黑狗也必须尽快处理。不过有一说一,那条白狗也确实有点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意思,有错的是它的主人,建议对白狗的主人加强批评教育。”



而事实上,白狗也确实“逃过了一劫”。事发后,消防人员很快就找到了白狗,当时它面色疑重,似乎知道自己惹下大祸了,坐在原地不敢轻举妄动。



不过,当狗主人把它给“保释”出来后,白狗(拉布拉多)明显地一脸轻松,前后对比也是令人哭笑不得。



截止目前,黑狗的主人仍还没有主动现身,也没有第一时间赶往医院探望受害者。网上所传的什么狗主人发声道歉,全部都是谣言,官方还在努力排查中。



撕咬两岁女童的罗威纳犬,为什么没在“禁养名单”里?

这两天,“两岁女童在小区内被烈犬撕咬”事件,令无数人气愤、揪心不已。10月16日上午,在四川成都崇州某小区,一名两岁女童遭一大型犬攻击,被撕咬后重伤。视频显示,一只没有拴绳的黑色大型犬不断攻击、拖动、撕咬女童,女童母亲尽全力趴在女童身上进行保护,但力量相差悬殊。直到附近的保洁人员赶来,两人才合力将大型犬赶走。



10月17日,女童母亲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孩子目前昏迷,已转入华西医院重症监护室进行后续治疗。

华西医院参与受伤女童会诊的医生朱育春告诉媒体,16日17时左右,华西医院团队和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几位教授一起讨论,“我们一致认为,如果现在做手术探查,丢肾的概率非常高,最优的方案是保守治疗。”

10月17日下午,崇州市联合调查工作组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对涉事犬只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而涉事犬只也已于前一天被捕获,是一条黑色罗威纳犬。

这条涉事的罗威纳犬,究竟是种什么犬,为什么会无端攻击孩童?

罗威纳犬,危险性仅次于比特犬?

罗威纳犬可以说是一种人人避之而不及的狗,又大又凶,危险性仅次于大名鼎鼎的比特犬。

在一份由美国和加拿大联合制作的统计报告中提到:1982年至2008年间,因遭受犬类攻击而致人死亡、伤残的案例中,比特犬占43%,居第一位;第二位就是罗威纳犬,占比21%。

而Dogs-Bite.org网站的报告数据显示:比特犬和罗威纳犬在2014年致命性犬类攻击事件中,总共占比 64%。

《美国兽医协会杂志》上的数据也证实,在致命的犬类攻击事件中,常见品种就包含比特犬和罗威纳犬。

上述研究得出的种种罗威纳犬“伤人罪行”,是建立在当时美国兴起的“罗威纳犬浪潮”之上。在1979年,仅有3000只新生罗威纳幼犬在美国养犬俱乐部注册;到了2019年,登记在案的罗威纳犬约有100万只。陡增的基数,使罗威纳犬在恶犬阵营里的地位越来越稳:



罗威纳犬丨图源:罗威纳犬考级照片

1979年至1990年之间,美国发生了6起因罗威纳犬攻击致人死亡的事件,该时期遭德国牧羊犬攻击致死的案件有约13起;而在接下来的8年中,德国牧羊犬咬人致死的案件仅有4起,而罗威纳犬致死案件则高达33起。

而罗威纳犬成为恶犬的另一大重要因素,是其庞大的体格。

罗威纳犬公犬高70~90厘米,体重43~59公斤;母犬高65~80厘米,体重38~52公斤,属于大型犬中偏壮硕的犬种。

除了体格大,罗威纳犬还具有较强的领地意识和守护本能,因此攻击性强,发动攻击时冲击力猛、咬合力强,撕扯凶狠且耐力强,能持续兴奋1小时(德国牧羊犬兴奋性保持半小时左右)。

虽然在《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中提到:在限养区,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但在成都公布的22种烈性犬中,却没有罗威纳犬的名字。



罗威纳犬为什么不在禁养名单里

罗威纳犬虽然不在成都公布的禁养烈性犬名单中,但在其他城市,例如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杭州、重庆等,它都被明确列为“禁养犬”。

这是因为在我国,不同地区禁养犬名单的内容不同,而各地禁养犬名单的具体品种,需要由当地畜牧兽医政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法规规定:

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此外,相关部门会格外注重犬只的大小。“大型犬”通常会成为限制饲养的类型,但不同城市对“大”的容忍度不同:

例如北京2003年在重点管理区,对犬只的身高上限是年体高35厘米以下(含35厘米);2019年《湖北省物业区域个人禁养犬只标准(试行)》中禁止肩高超过45厘米的犬只;2022年《绵阳市重点管理区禁养犬目录》禁止饲养成年体高超过60厘米的犬只(犬只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不得超过60厘米)。

除了“大”,脾气不好的烈性犬也是“禁养犬名单”针对的重点对象。通常人们会把所有藏獒犬、斗牛犬、秋田犬等有明显攻击性的犬类列为烈性犬。而《绵阳市重点管理区禁养犬目录》除了列出27种禁养品种,还强调“以及含有上述血统的杂交犬”。

《重庆市禁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种类目录和大型犬标准(试行)的通告》中除了大型犬、烈性犬,还提到了“攻击性犬”,不是只有大型犬和烈性犬会伤人,有些狗个子不“大”,血统不“烈”,也可以伤人。

令很多网友不解的是,印象中忠厚老实的中华田园犬,怎么也出现在一些城市的禁养犬名单中。

中华田园犬为什么在禁养名单

中华田园犬是中国土狗的统称,与英国土狗威尔士柯基犬、德国土狗博美犬、俄罗斯土狗西伯利亚哈士奇、地中海地区土狗比熊犬不同,大多数“中华田园犬”是5000多个品种犬只世世代代“自由婚恋”的后代。

由于中国地域辽阔,犬只品种繁多,主要分为北方品系、江浙品系、两广品系三大品系,及十几个地方亚种,其中有名扬天下的松狮、京巴、西施、沙皮、藏獒,也有名不见经传的哮天犬的原型中国细犬,还有墙里开花墙外香、旅居英美的中国冠毛犬等,以及大量难以区分品种的“超级混血”狗。

由于很长一段历史,我们并不像国外那样执着于对犬只外貌进行“定向培养”,这就使得大部分“超级混血”的中华田园犬外貌较为相似,例如:头部接近祖先灰狼的外貌,嘴尖、短,额平;尾巴向上翘起,以金钱尾和镰刀尾为主;毛色以黄棕色为主,毛质粗,容易保持干净。



跟着苏轼打猎的中华田园犬阿黄

正是由于大部分中华田园犬的“超级混血”基因,使它们拥有了更强的环境适应力,但缺点则是性格稳定性较差,可能父母辈很温顺,下一代却富有攻击性。

而中华田园犬被禁的主要原因不仅有品种问题,而是它们较差的生存现状。

大多数中华田园犬生活在农村、郊外,处于放养状态,还有大批处于流浪状态,导致它们当中大多数没有经历过免疫,可能携带包括狂犬病在内的很多原生病毒。另有部分流浪犬,可能因受到过虐待,对人类怀有敌意,进而出现攻击性,相对不好控制,于是在部分地区就被列入了“禁养名单”。

被狗攻击时怎么办?

先来讨论下如何避免狗的攻击。

狗是聪明的社会性动物,有一套“社交法则”,通常只可能攻击严重违反它们心中法则的人。

这些法则包括无缘无故地“主动攻击”犬只,以及“与狗对视”。后者也是怕狗人士常犯的错误,注视在自然界意味着威胁和挑衅,属于一种攻击行为,很多动物为了避免注视导致的冲突,专门进化出了颜色较深的巩膜(眼白),与虹膜颜色浑然一体。



国外研究显示,在92种动物中,有85种的巩膜露出部分颜色与虹膜近似

人类则相反,为了眼神交流,专门进化出界限分明的浅色巩膜和深色虹膜。因此,怕狗一定不能盯着陌生的狗看,更不能盯着狗的眼睛看。

甚至不要对狗“露齿微笑”,在狗的肢体语言中,露齿一般是在龇牙,是威胁、恐吓的意思,因此对陌生犬只“露齿微笑”,存在被对方误会的可能。

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要在狗面前“疯狂逃窜”,在所有猎食动物面前露出后背,都是一种“邀请”,可能激发它们的捕猎本能,即便丧失了这种本能,它们大概率也会忍不住追逐,并跑赢人类。



人类100米短跑世界最佳纪录保持者尤塞恩·博尔特的最快成绩为9秒58,相当于37.57千米/时;狗界奔跑速度最快的品种为灵缇犬,平均速度约是70千米/时,而整体大型犬的平均奔跑时速为35~40千米/时。所以看见狗不要跑,首先是根本跑不过,其次可能在摔倒后,遭受更严重的伤害。

有时候,也会出现我们已经被狗“盯上”的情况,如“误入狗的领地范围”“打破社交规范”“误伤对方”等,此时手里如果有食物、小石子,可以尝试向远处丢(不要丢太远),分散对方的注意力。

手里没有东西,可以用较低沉、平稳的声音向周边的人求救,但不要高声尖叫,避免犬只更兴奋。

如果不幸被狗咬伤,要马上用大量清水冲洗伤口,并及时到医院清创、接种狂犬疫苗,并向动物管理部门报告被狗攻击事件,以便他们能够采取措施保护其他人。

涉事黑狗主人已到案!狗闯祸,人怎么定罪?

针对近日恶犬咬伤女童事件,17日“今日崇州”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

经查明,10月16日7时20分,两只涉事犬只窜入事发小区,8时许发生伤人事件。8时20分,涉事白色拉布拉多犬于现场捕获,21时许,犬只主人贾某到案;22时许,伤人黑色罗威纳犬被捕获;10月17日3时许,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目前,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有网友在对受伤女童表示痛惜的同时,建议对涉事犬只主人“判刑”“判赔”。狗闯祸“作恶”,主人的罪怎么定?

如何界定“过失”与“故意”

有观点认为,犬只主人肯定不会故意放狗咬人,更多是责任心不强导致未能照看好犬只,进而发生事故。那么此次恶犬伤人事件,可视作是疏忽大意引起的“过失犯罪”吗?

《刑法》第十五条第1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与恶犬伤人有关的刑事犯罪一般是过失犯罪,但也不排除故意犯罪的可能性。涉及罪名一般包括过失致人重伤罪、故意伤害罪,也有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可能。

过失伤害只有构成重伤才能入罪,但不排除行为人主观具有间接故意的可能。所谓“间接故意”,是明知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间接故意和直接故意都是故意状态,直接故意是明知结果情况下希望结果发生,间接故意重在明知结果情况下放任结果发生。

在恶犬咬人事件中,如何界定“过失”与“故意”?

肖怡认为,比如明知所豢养犬只有攻击性,甚至有不止一次伤人经历,还在居民小区不拴绳控制遛狗,导致伤人。此类情况就有理由认为行为人虽然不是希望出现伤人结果,但是在已经预见有这种极大可能出现时,不仅没有做任何防护措施,反而听之任之,最终出现伤害结果,这就是放任危害结果出现的间接故意心态。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有构成间接故意的故意伤害罪的可能。

不同罪名量刑有差别

从字面意思即可看出,故意犯罪哪怕是间接故意犯罪(包括间接故意伤害),相对过失伤害而言主观恶性更重,所以在其他伤害结果等条件等阶时,其一般量刑更重。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按照《刑法》相关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轻伤的,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被恶犬所伤的女童如今伤势如何?

据女童母亲17日凌晨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孩子目前昏迷,已转入华西医院进行后续治疗。

参加了受伤女童会诊的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泌尿外科专家朱育春对媒体表示,女童皮肤上多达20多处撕咬伤,最长的有8厘米,让同为幼子父亲的他“不忍直视”。如果现在做手术去探查右肾脏,丢肾的概率非常高,所以最优的选择是保守治疗。

一位在基层从事法医伤情鉴定工作多年的工作人员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从媒体报道的女童伤情现状推断,已经构成轻伤及以上;如果受伤女童在此种情况下处于休克状态,或最终让人遗憾地未能保住肾脏,则构成重伤。

此次恶犬伤人事件更有可能被定性为“间接故意”还是“过失”?

肖怡认为,一般情况下恶犬伤人如涉及刑事犯罪,过失犯罪可能性更大,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其中,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也未能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

对应恶犬伤人事件,肖怡举例说,比如嫌疑人已经预见到所养犬种有伤人可能,但轻信可以通过指令控制犬只,或认为时间较晚一般不会有人出现,但最终仍未避免他人被恶犬咬成重伤的后果,这种情况就有可能因为过于自信的过失而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另外,肖怡还表示,明知自己豢养犬种会伤人,为了达到炫耀或娱乐等目的而带狗到人员密集地区,结果造成伤害多人的严重后果,也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宠物伤人事件如何避免?

犬只乃至其他宠物伤人甚至导致人死亡的悲剧几乎每年都在上演。如何避免?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曾提出,建议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进一步完善犬只伤人案件中的追责问题,更加公平、公正地解决犬只伤人案件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更好地维护受害人的权益和社会稳定。

全国人大代表吴晨则提出建设城市动物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促进人宠和谐共处的建议。他表示,将城市动物纳入国家生物安全框架下,通过多种手段,快速感知识别新发突发传染病、城市动物疫情等风险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正确引导依法科学养宠意识,减少因弃养等造成的流浪动物数量增长,减少生物安全风险隐患。

更有宠物界专业人士提出应该对宠物进行专门立法,不仅以法律形式规范养宠人的责任义务和权益,也是保护涉宠纠纷和案件中权利人的“终极”方案。但也有观点认为,现有法律足以调整和解决宠物所带来的法律问题,此时将有限资源过度倾斜在宠物身上是否恰当,还有待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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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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