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民族感情如何界定?中国公众担忧:将致滥用公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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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照 - 这些悬挂在智利总统府外栏杆上的黑色纸板剪影象代表着2015年智利的圣地亚哥一场抗议集会中在前智利独裁总统奥古斯托·皮诺切特(Augusto Pinochet)执政期间遭受人权迫害的受害者们。

中国公众对正在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中对“伤害中华民族感情”行为者拘留及罚款的条款,表达不满和忧虑。

彭博社报道说,许多人在社媒上对该条款可能界定范围太过模糊和宽泛而表示担忧。有网友在微博上问道,当局如何界定和知道民族感情会受到伤害?中国民族的感情不是应当很强壮和具有韧力的吗?为什么很轻易地就被一件服饰给伤害了?

正在修订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草案已经过中共橡皮图章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次审议,正在征求公众意见。根据草案第34条当中的第二和第三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可以最多被处以15日拘留,并处5000元人民币(约685美元)的罚款。

报道表示,这次草案修订突显了中共领导人习近平在掌权十多年来是如何镇压公民社会的,包括强化网络审查和监控。去年,苏州警察拘捕了一位在公众场合穿日本和服照相的女子。

当局还对那些在音乐会上穿着彩虹T-恤衫和在一个大学校园散发支持LGBTQ符号的小旗子的人进行打压。小旗事件发生在清华大学,两位学生受到官方的处罚。

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说,在中国互联网上, 民众质疑执法者如何单方面确定民族的“感情”和“精神”是否受到了“伤害”。

“什么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感情,一个管理治安的警察叔叔能说了算吗?”新浪微博上一些评论说,“穿西装打领带算不算?马克思主义也是西方来的,算伤害民族感情吗?”

法律专家也纷纷在网络上发文对相关条例表示质疑和批评,指该法律处罚标准模糊,若成为法律很可能会导致纵容滥用公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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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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