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移民局:要想申请这种绿卡 必须在美实际居住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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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局(USCIS)近日调整了拥有庇护和难民身分的人绿卡申请时间的计算方法。

庇护和难民身分通过后,

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实际居住一年,才符合调整身分资格,而不是之前的从获得庇护和难民身分之日起计算一年。

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USCIS)2月2日更新了《移民局政策手册》中的指南,以澄清当他们裁定庇护或难民身分者申请永久居留或调整身分时“一年”的计算方法。

调整后,“一年”是指申请人在取得庇护或难民身分之后,实际在美国居住了一年;而不是之前的在取得庇护或难民身分后便开始计算“一年”。

如果申请人中途离开美国, 需要减去离开美国的这段时间来计算“一年”。



以上变更,适用于所有申请调整为永久居民身分的I-485表和申请入籍的N-400表。2023年2月2日待审的申请以及在该日期或之后提交的申请,均适用于这个变化的规则。

如果移民局在审核I-485表格时,无法通过审查申请人的文件或移民局记录,来确定申请人是否满足一年的实际居住要求,移民局可能会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据。



此外,这次政策调整还专门针对J-1和J-2签证的庇护或难民申请作出说明,J-1(交流访问学者签证)和J-2签证持有人(J-1主申请人的配偶),如果在美国申请政治庇护并获得通过,无需按照原有的要求回国服务2年之后才可申请调整身分。

调整后,J-1和J-2签证持有者,若在美国申请政治庇护通过,或者被接纳为难民,则可自动豁免“回国服务2年”的要求。



政策更新还进行了少量技术更新,包括澄清寻求豁免不可入境的难民的处理步骤,删除对过时的I-291表格《关于申请永久居民身分的决定》的引用,并增加与庇护终止程序相关的监管引用。

新指南可在美国移民局政策手册中找到,网址: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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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文学城 查看原文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23/02/08/12132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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