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巴车侧翻事件 绝不是简单的交通事故(组图)

香港01/聂日明百家号 0

不只是交通事故那么简单:贵州大巴翻侧27死是对过度防疫的拷问

9月18日凌晨2时40分许,贵州省黔南州三都至荔波高速三都段发生一起大巴侧翻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27人不幸遇难,20人受伤。

值得探问的是,大巴事故是发生在凌晨2时40分许,根据内地法规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这说明事故车辆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范。贵阳当地为何要在深夜凌晨转运涉疫人员?为何要将涉疫人员转运到外地?严格地说,这不是贵阳当地独有的现象。从防疫角度来看,是否过度?

据贵州官方通报的讯息,事故车辆系贵阳市涉疫人员隔离转运车辆,当地已经启动医疗救治和善后工作。 27人遇难,这在中国安全事故分级中属于「重大事故」。 27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凋谢了,毫无疑问是一场令人痛心的悲剧。希望逝者安息,希望伤者都能被救治回来。

《环球时报》前总编辑胡锡进在事故发生的评论中说,「这样严重的交通事故本就绝不应该发生,不论侧翻大巴上是游客、上下班人员还是涉疫隔离转运人员,它都是悲剧」,「但它首先是交通本身的悲剧,是生产安全事故,与大巴所执行的任务不应该直接关系」。

胡锡进列举近日各地不断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比如唐山铁矿透水事故、湖南长沙电信大楼外墙着火,认为「近期安全事故的隐患还是很大的,各地一定要加强防范,坚决阻止因为疏漏导致新的严重致命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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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锡进的点评是有其道理,但并不全面。贵州涉疫人员隔离转运车辆事故最直接的定性确实是交通事故,这是非常清楚可见的。胡锡进所提醒的中国各地要防范安全事故,同样是非常必要的。但与此同时,胡锡进认为贵州涉疫人员隔离转运车辆事故只是交通事故,「与大巴所执行的任务不应该直接关系」,又未免说服力不够。



网传翻侧大巴照片。 (微博)

交通事故是最直接但也是最表层的定性,若进行深挖会发现事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大巴事故是发生在凌晨2时40分许,这在时间上便说明事故车辆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范。根据中国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在2018年共同修订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在夜间驾驶客运车辆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客运企业不得要求客运驾驶员违反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等规定驾驶客运车辆」。既然如此,为何贵州涉疫人员隔离转运车辆能在凌晨开上高速公路?交通部门为何不去阻止?事故车辆是否存在疲劳驾驶?

除此之外,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贵阳当地为何要在深夜凌晨转运涉疫人员?为何要将涉疫人员转运到外地?严格地说,这不是贵阳当地独有的现象,而是近年来不少省市防疫过程中常见的现象。在深夜将涉疫人员转运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暂且不考虑人生地不熟和有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风险,也不考虑对基层政府工作人员、防疫人员和涉疫人员休息权的妨碍,仅从防疫角度来看,真的有必要吗?在三年前新冠病毒毒性最严重时,面对武汉疫情大爆发,在当时既无疫苗又对病毒缺乏认知的情况下,尚未听说为了防疫,深夜将涉疫隔离人员转运到外地。为何在病毒毒性已经明显减弱,疫苗已经普及的当下,还需要将涉疫人员转运到外地?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宏勃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原则》一文中写过,「作为公法的『帝王原则』,比例原则是公权力行使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哪里有权力和权利,哪里就应当有比例原则」,「比例原则要求平衡与恰当,过度和极端的强制措施,不仅对相对人造成了不公正,而且也可能增加社会恐慌,诱发更多的不配合和逃避行动,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翻看《突发事件应对法》,其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网传翻侧大巴照片。 (微博)

凡事过犹不及,物极必反,防疫同样如此。防疫的初衷是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是为了一个更美好的社会。如果因为防疫过程中的层层加码、一刀切措施,造成许多次生伤害,既过度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冲击经济发展,又让人们眼看一个个非新冠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离世,目睹贵州涉疫人员隔离转运车辆事故,那势必侵蚀公众对于防疫的信心,损害政府的公信力。而这显然背离防疫的良好初衷。

任何一项政策若想持久有效,经得住现实和人心的检验,就必须与时俱进,持续因应现实的变化进行优化。正如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科主任张文宏医生所说,凡是持久的,必是温和的与可持续的。贵州涉疫人员隔离转运车辆事故虽是一场交通事故,但不能不让人对贵州当地防疫措施是否过度、是否违法提出疑问。


贵州大巴车侧翻事件,绝不是什么简单的交通事故

  据贵州省三都县公安局消息,9月18日凌晨,贵州黔南州三(都)荔(波)高速(贵阳往荔波方向)三都县段K31处发生一起客车侧翻事故。事发时,车上载有47人。截至今日12时,事故造成27人遇难,20人受伤正在救治。



  这次事故发生有很多疑点。

  第一,客车侧翻事故发生于凌晨,据微博“中国路网”的报道,准确时间为2时40分许。凌晨时段是红眼时段,驾驶员的精力很难胜任安全驾驶的义务,2018年修订通过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三十八条规定,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

  贵州山多、路险,贵州也是国内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最为严格的省区之一。早在2012年,国务院出台文件要求“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时,贵州省就直接严格执行了这个政策,要求所有客运车辆2时至5时一律不得运行。从贵阳到交通事故事发地距离为200公里左右,这个时间点在高速公路上本不应该出现长途客车。



  第二,9月份以来,贵阳的疫情形势紧张,为了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贵州省为筑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大面积对高速公路收费站进行临时管控,在交通卡口,“逢车必查、逢人必检”,非必需车辆、人员不进不出,城市里大面积实施“临时静态管理”,交通只保障城市基本运行,车辆凭健康码“白名单”通行。

  很显然,这时候能从贵阳开出来的车辆,不可能是普通的客运车。据贵阳日报报道,这辆车是贵阳市涉疫人员隔离转运车辆。

  为什么要凌晨转运?昨天(17日)下午贵阳市举行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贵阳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省市联动指挥部隔离转运组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杰称,专项制定了《贵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人员大规模异地转运工作方案》,因为贵阳市已启用的酒店难以完全接收,需要异地运到省内其他市州进行隔离,发布会当时已向市外转运7396人,正在转运2900人。



  将高风险人群大规模转运到异地是西安市开的头,为了达到社会面清零的目标,将出现阳性病例的整个小区级别的居民全部转运到几百公里之外的地区,以实现所谓的市区的社会面清零。西安开了头以后,2022年以来,杭州、天津、上海等陆续实施过类似的政策。转运具有强制性,转运到异地,隔离条件参差不齐,自然是天怒人怨。

  2022年以来,阳性病例和密接者的转运大多数发生在晚上十点以后。选择这个时点是多个因素促成的,一方面转运的安排、协调需要时间,往往是白天统计、安排,到了晚上才有明确的名单和计划,若要立即执行,自然就是晚上。

  另一方面,转运车辆的工作人员大多穿白色防护服,特征明显,白天时转运车辆停在小区,会引起居民的议论与传播,所以刻意选在夜间转运,这是避免公众关注的策略。这种策略在全国各城市转运隔离时大规模使用。



  贵阳有样学样,只不过搞出一个“大新闻”,一车47个人,死亡27人,还有20个人在救治中。在安全事故分级中,这是“重大事故”(死亡10-30人),仅次于“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

  贵阳转运操作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第一,直接违反《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中长途客车不得在2时至5时运营的规定;第二,传闻照片,驾驶员穿着防护服、头戴隔离罩,这必然会造成驾驶员身上不舒服,进而影响驾驶员的专注度,在夜间行车,这两条是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因素。

  第三,如果视转运为一种“强制”行为,也就是说居民不是自愿要去异地隔离的,是防疫执法人员强制要求的,那么《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情况紧急的除外”,但“紧急情况”一般是指“之后不能执行、之后执行损害公共利益”。如果担忧转运的晚会导致疫情扩散,那么夜间转运会导致安全事故也是担忧之一。很显然,执行部门压根就没想到这一点。

  与2020年泉州市欣佳酒店“3·7”房屋坍塌事故相比,贵阳转运客车高速侧翻事故更为恶劣,参与决策的各个环节的负责人违反现行安全管理政策的主观故意更为明显。



  首先,长途客车2-5时不得运营,自然不能上高速,所以收费卡口为什么会放客车上高速?其次,客车凌晨在高速上行驶,车载GPS会记录,交通部门会收到信息,为什么交通部门没有制止?再次,执行转运的是防疫部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客运企业不得要求客运驾驶员违反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等规定驾驶客运车辆”,这锅负责安排转运的防疫部门必须要背。

  所以这次事故绝不是一次简单的交通事故。任何一个环节的机关能依法行政,都可以避免这次交通事故。

  以贵阳转运涉疫人员导致的重大交通事故出发,我们会发现2022年以来的疫情防控政策大量出现了类似的事情。比如在长春、上海的静默期间,要求全市人口居家不准出门,为了保证居家隔离的效果,采取了焊死大门或者铁丝网隔离的行为,在主干路上设置路障封堵交通,在小区投掷对人体有害的消毒片,在门急诊就医之前设置核酸或健康码的要求等。

  人类社会复杂万分,人们的生活习惯一旦打破而没有充分的救济手段,就会产生灾难,中国疫情防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但大规模异地转运隔离政策等限时要求社会面清零带来的乱象,严重的违背了这个原则,贵阳的疫情防控部门无视涉疫人员的人身安全,背离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防疫原则。

  最近几十年以来,中国建立了基本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每一条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都是血的代价,是用历史教训撰写的要求。贵州一直以来是长途客车夜间行驶治理最为严格的地区,我们要问的问题是,为什么这条严格执行的政策,到了涉疫人员转运这里失效了?

  顺着这条线追溯,我们可以发现,在一项常规手段无法完成的政策要求之下,贵阳市的疫情防控部门,连续突破违反从中央到贵州、贵阳本地常规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要求,安排在夜间转运涉疫人员。在贵阳这里,疫情防控明显高于其它安全管理政策,这是贵阳转运客车侧翻事故的源头。

  我们必须要看到,贵阳转运客车侧翻事故不是孤案,很多城市的疫情防控时,都有大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别仅在于其它城市还没有发生事故。贵阳在夜里转运涉疫人员也不是第一例,但违法违规的事情做多了,总会有一个城市发生事故。

  按照这个逻辑,如果一些地区的疫情防控依然我行我素,不依法行政,那么封堵在家里的居民出现食物危机、就医需要核酸报告导致急救不及时、焊死大门导致火灾无法及时逃生等事情出现也是迟早的事情。

  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写入中国宪法,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但贵阳以及一些城市的某些疫情防控明显没有依法行政。疫情防控只能在法律授权的领域内行事,不可以突破其它领域的法律法规的限制。疫情防控不能冲击正常的医院诊疗秩序、正常的教学秩序和人们的常规工作和生活。一些城市因为疫情防控,其中小学从今年三月开学到现在,只在线下上了不到60天的学。这显然不是“人民至上”之举,必须及时纠正。疫情防控必须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上,不能以防控为名,冲击其它领域的运行秩序和约束。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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