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你车 你却X我女儿 她才初2”4S店回应(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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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拉克4S店发声明回应销售与客户女儿发生关系:系试用期员工个人行为,警方已立案

7月17日,天津。一则凯迪拉克4S店销售与客户14岁女儿发生关系的消息流传,引发网友关注。18日,该4S店发文回应称:该员工是试用期,目前已终止该员工试用,并不予录用。



声明如下:

天津隆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就网传视频一事做如下声明:我公司试用期员工因个人原因引发的网络热议,已由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中北镇派出所已立案处理,具体详情以公安机关通报为准。

该试用期员工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我公司经营理念和录用条件,给我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因此,我公司已决定终止该员工试用,并不予录用。

据悉,该网传文字和视频中的内容与公安机关初步的调查情况存在出入,请广大网友切勿再转发上述视频。如因转发上述具有不实内容视频损害我公司声誉的,我公司将保留相关追诉的权利。



此前,涉事4S店工作人员表示,事发时店内其他人已报警,警方已介入调查。4S店认为此属员工私事,公司也是受害方。

“我们买你的车,你却强奸我女儿,她才上初二啊”天津市西青区,网传中北镇凯迪拉克4S店一业务员因客户女儿发生关系,惨遭其父母到店暴打。

据网传视频显示,一对父母在4S店内,殴打一名男性员工,母亲哭着怒斥,“你个畜牲,她才初二啊!”。

男子回答说,“没有!”这对父母说,“证据全在,你是不是人啊!”,争吵中,母亲撕扯着男子的头发,而父亲则一直狠踹男子。

该4S店内其他员工连忙上前劝阻,并有员工说,报警、报警、赶快报警。

随后警方介入,相关人员被带走调查,而该4S店则表示,这是他的个人私事,公司也因此受到了很大影响。

虽然,目前警方还没有具体通报此事的真假,但我想,这事无论发生在哪对父母身上,都很愤怒!很糟心吧 !

毕竟涉事的女孩才上初二!对此,网友们议论纷纷,看法不一。

有网友表示:“现在的女孩真的不好管,有的女孩自己主动,也真是让父母操心啊……”。

也有网友称:“女孩未满16周岁,不管是否自愿,对方都犯法了,成年人做事不考虑后果,必须予以严惩”。

至于该4S店员工如何定罪,有三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需要等待警方的进一步核实。

1、该视频为网传视频,事情的真实性有待确认。也就是说,该男子是否真的与女孩发生过关系。

2、涉事母亲说自己女儿才上初二,那么她的真实年龄到底多大?是否年满14周岁了呢?

3、如果上述问题成立,那该女孩又是否自愿与4S店职工发生关系呢?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先明确何为强奸罪。

在常见的司法解释中,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在认定强奸罪时,关键要看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以及是否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除此以外,被侵害人的年龄,也是认定该罪的一重要因素,而这一分水岭,就是14周岁。

而针对14周岁这个年龄,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女孩年满14周岁,且自愿发生性关系,此类行为就不算犯法。

二、女孩年满14周岁,但并非自愿,这种情况最好理解,就是强奸。

三、女孩未满14周岁,这种情况,不管自愿不自愿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刑法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所以若对方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不管是以金钱,还是“感情”,抑或是欺骗等手段,只要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一律按强奸罪进行定罪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

(1)行为人是成年人的,明知而与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一律视为犯强奸罪。

(2)行为人是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不构成犯罪,但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3)行为人是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如果对于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但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行为人是已满16周岁的成年人的,与幼女发生性关系,一律视为犯强奸罪。

四、虽然女孩未满14周岁,但该男子确实不知道对方未成年,那么这种情况则需根据情况而定。

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通过这件事,希望家长和学校能重视对孩子进行相关教育,在面对问题时,孩子才能够辨别是非,当然如果遇到问题,就要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

当然,对那些心怀不轨的坏人来说,也应该提个醒,别费尽心机地去哄骗小姑娘,小心最后自己把自己送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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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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