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美瞩目枪击案 白人少年获判无罪 法律专家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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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8岁白人少年里滕豪斯(Kyle Rittenhouse)在威斯康星州(Wisconsin)城市基诺沙(Kenosha)反种族歧视示威现场开枪,酿成2死1伤后,陪审团11月19日裁定他无罪,在美国社会引发众怒,但据美媒所指,当地法律专家认为这个结果并不意外,为何如此?

事发于2020年8月25日午夜,基诺沙市街头的反种族歧视示威演变成骚乱之际,里滕豪斯开枪造成26岁的胡贝尔(Anthony Huber)和36岁的罗森鲍姆(Joseph Rosenbaum)死亡,27岁的格罗斯克罗伊茨(Gaige Grosskreutz)亦受枪伤。

5项罪名均不成立

事后里滕豪斯遭检方指控犯下一级故意杀人罪、一级卤莽杀人罪、一级故意杀人未遂及2项一级卤莽危害安全罪。经历审判后,陪审团决定5项罪名均不成立,引发美国社会激烈讨论,不过美国有线新闻网络(CNN)20日引述法律专家指,他们对判决并不感到惊讶。

报道引述民权律师科尔曼(Charles F Coleman Jr)解释,随着审判展开,两种论述开始“竞争”,一是里滕豪斯是挑起暴力者,另一是他属于遭攻击的受害人。科尔曼说,比起挑衅,最终陪审团认为“自卫”的说法更有说服力。

根据其中一个事发片段,里滕豪斯当时拿着枪在跑,后面则有人追着他。

里滕豪斯证词成关键

CNN指,里滕豪斯出庭时的供词成为关键。里滕豪斯辩称,自己当晚带着武器前往基诺沙市中心,尝试保护一间名为Car Source的汽车经销商,他是向追赶他的“暴民”开枪。

他在庭上声泪俱下地说道,后来成为死者的罗森鲍姆当时威胁他和追赶他,向他掷袋并扑向他的枪,自己之后是出于自卫才开枪。里滕豪斯主张:“如果我让罗森鲍姆夺去我的枪,他会用它杀我甚或杀更多人。”

里滕豪斯又说,另一死者胡贝尔当时用滑板打他和抓住他的枪,自己才朝对方胸部开枪,格罗斯克罗伊茨则是朝他冲过来并用手枪指着他的头。

里滕豪斯的辩护律师理查兹(Mark Richards)更向记者表示,辩方之前已私下做测试,找来模拟陪审团分成两组,只有其中一组观看里滕豪斯的作供,测试结果便显示,若然里滕豪斯亲身作供,得来的结果会有利得多。

由于辩方声称里滕豪斯当晚行为属正当防卫,检控方有责任反驳里滕豪斯并非合理怀疑。检察官要反驳其自卫讲法和表明他当晚挑起暴力,这种情况对控方不利。

控方有错失?

联邦前法官霍尼格(Elie Honig)认为,控方尝试把里滕豪斯描绘成主动开枪的人,但这种说法未能站得住脚。他认为里滕豪斯当时并非无差别开枪,而是向攻击他的人开枪。除此之外,检控官曾两度遭法官警告提问方式有问题。

陪审团指示对控方不利

报道引述高级法律分析人士科茨(Laura Coates)指,真正影响审判结果的是法官向陪审团发出的指示。在这次案中,法官要求陪审员从年仅17岁的里滕豪斯身上发生这种事的视角去看待这宗案件和评估他当时的行为是否合理,而非事后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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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文学城 查看原文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21/11/20/11066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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