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放走14名暴徒” 香港法官请辞 举家移民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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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早前已正式向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请辞,提早于 60 岁退休,下月初生效。报道引述消息指,沈小民将偕同妻子及一对儿子移民英国,报道形容他是国安法生效之后首位移民的本地法官。司法机构回复《立场》查询时称,不评论个别法官及司法人员的人事安排。

沈小民曾处理数宗反修例涉及暴动控罪的案件,曾被《文汇报》批评“放生暴徒”。

沈小民先后于去年 10 月及今年 2 月下旬,处理 831 及 10.1 两案,两案十四名被控暴动罪、串谋参与暴动罪的被告,均获沈裁定罪名不成立。在沈小民裁定 831 案 8 人暴动罪不成立后,中联办控制的报章《文汇报》批评裁决令“揽炒派拍手称快”,斥责其判词“替黑衣人鸣冤。”《文汇报》其后更于报道中批评沈小民,“4 个月内放生 14 暴徒”。

曾指逃跑不一定因畏罪 不应随意视黑衣人参与暴动

831 案包括“阵地社工”成员陈虹秀等 8 人,被控暴动罪。沈小民在裁决中指,“逃跑不一定因畏罪,也不应将穿着黑衣的人随意视为参与暴动,故控方未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有关控罪。”不过,律政司事后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诉。

前年 10 月 1 日,警方在铜锣湾一个经旅游住宿租赁平台 Airbnb 租用的单位内,搜出白电油及玻璃樽等,控告 6 人串谋参与暴动等罪。沈小民裁定,案中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沈小民认为,就不在场被捕的第六被告沈卓勤而言,单位业主的证供薄弱,只能口述租客名字为“卓简深”;至于其余被告亦难以只凭身处于同一单位内、社交媒体有针对警方的信息等理由,而证明各人有串谋协议。沈官基于“控方案情实在存有太多可能性”,裁定控方未能举证至毫无合理疑点,

另外,沈小民曾处理 10.1 黄大仙案,20 岁男生被指于前年 10 月 1 日参与包围黄大仙纪律部队宿舍,遭驱散时向警方掷物。男生否认暴动罪受审,沈小民裁定他无罪,当庭释放。法官称,被告头部受伤是客观事实,综观案发环境,唯一可能是警方施袭造成,惟两名出庭作供警员均否认施袭,故认为两名警员未有把真相道出,甚至称两警有可能在供辞“添枝加叶”。

曾处理旺角骚乱案    判 3 人暴动罪成囚 3 年

2017 年 3 月,沈小民曾裁定 2016 年旺角骚乱案,三名被告 — 23岁港大女生许嘉琪、20 岁学生麦子晞及 33 岁厨师薛达荣,暴动罪成,各判囚 3 年。

沈小民 1961 年在香港出生,1987 年在英国基理大学取得社会科学士(法律及经济)学位,1989 年在英国法律教育委员会完成大律师公会期终试。

他于 1989 年及 1990 年分别在英国及香港取得大律师资格,90 年起私人执业,1997 年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2012 年获委任为区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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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文学城 查看原文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21/10/08/10964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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