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爹”猥亵未成年女儿只拘8天家属不服 律师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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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丁鹏

男子猥亵15岁干女儿被拘8天,母亲认为处罚太轻,准备起诉为女儿维权。律师表示,受害人家属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如公安机关选择不予刑事立案,应该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女孩家属,家属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9月26日,一条“男子猥亵15岁干女儿被拘8天”的微博登上热搜,有网友表示“处罚太轻”“这难道不是强奸未遂?”也有网友表示“猥亵就拘留8天,以后猥亵犯会越来越放纵。”

极目新闻记者从网传视频中看到,一男子正在搂抱一女孩,并有明显的前倾压倒女孩的趋势,女孩则奋力推开男子想要走开,但该男子用力又将女孩控制住。女孩子在挣脱时还说到“起来”“烦死了”等话语,但男子无动于衷继续其行为。



(相关视频截图)

据江苏新闻报道,2021年7月,江苏扬州李女士15岁的女儿独自在家,干爹吴某借口请吃饭,对她动手动脚。孩子拼命抵抗,并趁乱摸出工艺刀对峙,吴某这才收敛悻悻而去,但这一幕被家里的监控拍下。报警后,吴某因猥亵被行政拘留8天。李女士认为处罚太轻,准备起诉为女儿维权。

对此,河北言复律师事务所孙冬华律师表示,只从网传视频来看不能百分之百的下定论。对于处罚结果,如果受害人及监护人对该处罚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要求进行刑事立案。对该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需要进行深度调查,该男子在实施这个行为的时候,主观目的是为了什么?如果是为了强奸,那就已经构成了强奸罪,即便没有得逞,也是属于犯罪未遂或者犯罪中止。如果说不是为了发生性关系,通过视频的程度来看,结合其它证据,也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该男子猥亵十五岁干女儿的行为,涉嫌构成强制猥亵罪,受害人家属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在本案中,该男子的猥亵行为证据确凿,受害人家属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如公安机关选择不予刑事立案,应该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女孩家属,女孩家属不服的,可以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向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延伸阅读

女幼师遭猥亵后死亡被认定自杀 家属:没穿裤子多处伤


3年前,河南许昌鄢陵县20岁女幼师小莹(化名)受邀外出吃饭,饭局中还有小学时代的男同学邵某。饭后唱歌期间小莹遭到邵某的强制猥亵,凌晨返校时又遭其纠缠,随后离奇丧命湖中。事后小莹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自杀,而邵某被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3年过去了,家属心中的诸多疑问却一直没有解开:小莹为何会自杀?自杀时为何没穿裤子?身上为何有多处伤情?为什么手机会被格式化?律师认为,如果经查实小莹因为遭到强制猥亵而自杀身亡,家属有权向强制猥亵行为人索赔。



小莹照片(家属提供)

女幼师命丧湖中留下谜团

9月14日,小莹(化名)的家属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了当年的事发经过。

2018年,时年20岁的小莹是鄢陵县一所幼儿园的老师,性格温柔,美丽动人,正值风华正茂。

当年8月1日中午,在外地打工的小莹父母突然接到在老家的叔叔邢军(化名)的电话,称小莹出了事,在当地一个湖中不幸溺亡。

当天晚上,小莹父母赶回老家,在停尸房见到了女儿的遗体。他们查看女儿遗体时发现,她的背上有两处淤青,鼻子上有伤口,头部也有伤口。民警告知,小莹鼻子上的伤是鱼咬的。

感觉死因不简单,小莹的家属找到女儿工作的幼儿园和死前晚上吃饭的餐馆,调看了两地事发当天的视频监控,又询问了相关人员,小莹的父母弄清了女儿身前最后一晚的大致情况。

原来,2018年7月31日晚,小莹和已辞职的前同事司某出去吃饭,其中还有邵某等7人,邵某原来和小莹是小学同学。



监控图片(家属供图)

吃饭后,大家又去一家KTV唱歌,唱完歌之后又去宵夜,直到次日凌晨3点多钟。在KTV唱歌期间,邵某多次强行搂抱小莹,遭到其极力反抗。

2018年8月1日凌晨3时许,小莹搭出租车回到工作的幼儿园,邵某等人又追到小莹的学校门口。

小莹的家属称,他们查看幼儿园门口的监控视频发现,2018年8月1日凌晨3:26分,小莹下车后急忙往学校跑,邵某紧追其后,一直纠缠学校对面。一个多小时后,当小莹再次出现在监控视频中的时候,现场还有包括邵某在内的4个人。

2018年9月22日下午,为了弄清小莹的死因,小莹的家属向办案民警要求查看其尸检报告时,与民警发生冲突。为此,小莹家属8人被抓,后被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分别进行判决定罪。小莹的父母在看守所待了8个月。其中小莹的一位伯伯死在看守所,获赔了5万元安葬费。小莹的另一个长辈,本来是村干部,后来也不干了。

小莹的家属称,事发后,他们曾向司某了解当晚的情况,司某称自己没有看到邵某搂抱骚扰小莹的过程。他们也曾向女儿的男友了解当晚和女儿通话的内容,但对方不愿透露。

老同学强制猥亵被判刑1年

小莹的家属向极目新闻记者提供的一份判决书记录了事发当晚的经过。

2018年7月31日20时许,邵某和小莹等人一起在当地翠柳路一家餐厅吃完饭后,又一起到翠柳路南段的一家KTV唱歌。期间,小莹因酒后胃部难受,多次进出卫生间。邵某在未经小莹同意下,在卫生间门口,突然以“公主抱”的方式将小莹抱到唱歌的房间里。他们唱歌至次日凌晨3时许时,邵某提出送小莹回所工作的幼儿园。当他们打的到幼儿园大门口后,小莹下车径直向大门口跑去,邵某在后面追赶、阻拦并多次强行对小莹实施搂抱,但都被小莹挣脱。随后小莹沿道路向西步行,邵某再次追赶小莹,又多次对其强行搂抱,均被小莹挣脱。后邵某回宾馆休息。

2018年8月1日凌晨5时30分左右,小莹在311国道与文明路交叉口乘坐出租车到鹤鸣湖。当日6时许,附近村民在鹤鸣湖中发现一具女尸。经鉴定,死者系小莹,死亡原因符合生前溺水。

法院认为,邵某违背他人意愿,以强行搂抱的方式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该判决书显示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



家属供图

小莹的家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这份判决书是他们今年9月初才通过当地法院拿到,此前他们一直不知道邵某的判决情况。

律师称家属有权向老同学索赔

“小莹身上的伤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其手机为何被格式化了?警方为何不让看尸检报告?小莹生前和男友通话时说了什么?”小莹的家属心中有许多的疑问待解答。

家属称,小莹的遗体上有伤痕,且没有穿裤子,而是在身上搭着,头上有伤,背上有两处淤青,鼻子上有伤。民警称鼻子上的伤是鱼咬的,小莹死后不到一个小时左右,人工湖里到底有多大的鱼,能把鼻子咬伤?视频除了邵某与小莹发生长时间的纠缠外?另外在场的3人扮演了什么角色?对小莹的死亡负有多大的责任?三年来,家属一直想弄清这些问题。

小莹的家属称,他们最难以理解的是,小莹的手机为什么会被格式化?

9月14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鄢陵县公安局欲采访此事,一名工作人员称公安局不接受采访。

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正平认为,如果经查实女孩因为遭到猥亵而自杀身亡,则猥亵行为人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其他参加饭局的人员有教唆、帮助行为的,受害人家属可以将行为人的教唆、帮助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法院,审理侵权赔偿案件的法官可以按照现行的《民法典》侵权责任规定,判决由实施了教唆、帮助行为的人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即使教唆、帮助人因某法定事由没有承担刑事责任,一样要对猥亵造成的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9月15日,小莹的家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当地相关部门近日已和他们进行了沟通,将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妥善处理好此事。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50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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