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共谍父子被轻判缓刑引发争议 法律界惊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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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工党主席郑昭明(左)涉共谍案获判缓刑定谳

台湾的工党主席郑昭明被控遭中国吸收做间谍,涉嫌介绍时任中校军官的儿子郑智文与中方情报员认识,并允诺一旦中共犯台,将不会抵抗并签署协议书。郑昭明父子分别被判刑10个月、1年,缓刑3年,引起台湾舆论哗然,法律界人士批“太荒唐!”

综合媒体报导,判决指出,郑昭明被中国福建统战部情报员李志康吸收做间谍,2009年带着儿子郑智文以家族旅游名义,前往东京与李餐叙,李向郑智文表示想要了解他在军中的业务、台湾军中“反台独”与士气等情形,并赠送瓷器花瓶及美金1千元。

隔年,郑昭明再次安排郑智文到新加坡旅游并且与李志康见面,这名中国情报员要求有机会再引介其他现役军人出国结识,并提及将来若中共武力犯台,希望郑智文能够循“北平模式”对共军采取不抵抗策略。郑智文应允之后,当场签署两岸互信协议书,交给李志康带回大陆。

台南地院一审合议庭认为,郑氏父子虽因私利,协助中国吸收国军现役军人发展组织,而且都认罪,依违反《国安法》分别轻判10月、1年,并且缓刑3年。二审也因为郑氏父子缴回犯罪所得,维持原判。最高法院认为郑氏父子认罪且有悔意,维持一、二审判决,依违反《国安法》各轻判10月、1年,均缓刑3年定谳。




资料图片:工党主席郑昭明与儿子郑智文涉为中国发展组织,允诺一旦中共犯台,将“不会抵抗”,还签下了协议书。(郑智文脸书)



共谍获判缓刑 法律界惊讶轻视对国家安全的危害

“缓刑的意思是期限内你只要安分守己,可以一笔勾销,没有任何犯罪记录。我觉得法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轻视到这个地步,我讶异的是这点。”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林佳和对于这样的判决感到惊讶。

林佳和对于所谓的“轻判”表示可以理解。因为中国还没有武力犯台,“外患”行为并没有着手,自然没有放弃抵抗的问题。这跟比方说开始着手破坏国内的军事设施、泄漏军事情报是有距离。但是,林佳和直指,“深有悔意”确实可以作为量刑标准,但通常不能作为直接缓刑的理由,更何况涉案的还是国军“军官”。

林佳和:“我们今天讲的是军官,从国家栽培到被任命,都是为了要抵御敌国的侵害,军官依法是有义务保卫国家安全的人,太荒唐了!”

共谍父子适用《国安法》旧法 刘世芳:判决未跟上民意

民进党立党团书记长蔡适应14日在例行记者会回应本台提问时表示,过去共谍案判刑蛮违反国民情感,因为共谍案不是一次发生,都无法达到吓阻效果,前几年也曾修过《国安法》,这次法官减轻其刑是因为,审判过程嫌犯有坦白。蔡适应解释,新修法后已有更严格的标准,事后再坦白也不行。

蔡适应:“而这项修正是在2018、2019年之后才修正,他们尊重审判结果,但希望未来法院在相关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在违反国家安全部分,能够考量国民情感,给予重判,否则将无法达到吓阻效果。”

民进党立院党团干事长刘世芳进一步指出,中国对台威胁严重,不管是文攻武吓渗透,《国安法》早已修正,都有加重惩处意见,但是此案件法官是用旧的《国安法》,判决才会让国民无法接受。

刘世芳:“希望未来法院判决时,在新旧法间能权衡性发展,有新法令时,应该要尊重新法令,不管是在法条或刑期上,都要斟酌考量。很多人会觉得面临中国强大的威胁与利诱,司法机关为何没有跟上国内民意。”

刘世芳表示,民进立法院党团要做审慎建议,未来共谍案要引用新法条的罚则,或是语义来做更好的判决,才不会引起更多误解。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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