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用洗手液后竟感到“生不如死” 法院判了(组图)

北青网 0

洗手液,顾名思义,应该是洗手用的。可有位杨女士说自己卖的洗手液与众不同,可以点瘊子。洗手液能点瘊子,您信吗?敢试吗?北京有位张女士还真敢试,结果瘊子没下去,倒抹洗手液抹出了皮炎。一瓶洗手液就这样引发了一场三人之间的官司。

2020年10月,张女士在姐姐家认识了杨女士和张先生,杨女士向她推荐了一款洗手液,说能去瘊子。



张女士买了一瓶洗手液,回家后,就开始往脖子上涂抹洗手液。涂抹洗手液后,张女士的脖子开始犯红、疼痛、起泡、脱皮。



张女士说,她本是想去瘊子抹洗手液,没想到整个脖子和前胸部位的皮肤全都被灼伤、脱皮。张女士找到了杨女士想问个究竟。



疼痛难忍的张女士到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张女士为过敏性皮炎。治疗一个月后,张女士的皮炎逐渐好转。



抹洗手液,痦子没掉,倒得了一场皮炎,张女士觉得得不偿失。



2021年3月,张女士把卖洗手液的杨女士、张先生告上了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万两千多元。

开庭当天,被告张先生到庭参加庭审,被告杨女士远程在线参加庭审。法庭上,面对法官的询问,杨女士辩称,她没有卖给过张女士洗手液。卖洗手液的,是张女士的姐姐。



杨女士说,她曾卖给过张女士姐姐洗手液、牙膏等货物1290元,因两人没有微信,张女士姐姐把钱转给了中间人张先生,之后张先生把钱转给了杨女士。原告张女士认为,收钱的张先生和卖货的杨女士,他们俩都应为此事担责。但被告杨女士说,是张女士姐姐把洗手液给了张女士使用。张女士应该找的人是姐姐,而不是她。不应因为她对张女士进行了关怀照料,就认定她应该赔偿。



通过对事实和证据的充分审查后,法官对本案做出判决。



记者:王英博 摄像:滕伟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87321
分享文章:
还没有评论
登录后发表评论
返回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