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与22岁男友发生关系 父亲索赔:给钱不算强奸
13岁女孩与22岁男友频繁发生关系,父亲天价索赔:给钱不算强奸
不管是富养还是穷养,女儿应该都是父母的掌心宝。
父母小心翼翼的呵护就像是手捧天山的雪莲,不愿意让孩子沾染世俗的尘埃,但是拿在手里又怕掉了,含进嘴里又怕化了。
相对应的我国的法律对于未成年儿童也有一套较为完善的保护措施。
但是并不是每一对父母都对孩子爱的小心,有些父母面对欲望宁愿用孩子的童真和快乐去获取利益。
下面就让小哥哥就带你们来看看今天的案例吧。
01
某日江苏男子陈某通过手机qq认识了小琪。
在社交软件上,陈某与小琪简直是相见恨晚,两个人好像有说不完的话。
通过聊天两个人的感情也迅速升温,随后没多久两个人就“正式”发展成为了男女朋友关系。
在网恋期间,陈某因为看到侄子在读初一,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的初一的女友是一个未成年人。
但是在知道了小琪的真实身份后,陈某没有及时收手,甚至还常约小琪出来玩。
从2020年1月到3月期间,两个人正处于热恋期,小琪多次到达陈某的出租房内约会,而陈某则前后三次和小琪发生关系。
对着未成年下手的陈某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有所不对,而且在两人发生关系的时候,陈某还没有做任何的安全措施!
但是陈某的好景不长,在2020年3月中旬,小琪的父亲撞破了小琪和陈某之间的感情。
在得知13岁的小琪和22岁的陈某发生了多次关系后,小琪的父亲忍无可忍直接报了警。
报警后,陈某在第一时间被警方传唤。
警方调查明白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但是在警方调查期间,陈某和小琪的父亲在私下达成了一份协调协议。
协议中写道:
22岁的陈某和13岁的小琪谈恋爱并且发生性关系,因此陈某自愿分两期赔偿小琪10万元。第一期在签订协议之后6个小时内赔付5万元。第二期是在2020年9月1日前将另外五万元一次性赔付给小琪的父亲。签订之后,小琪一方自愿放弃追究责任的权利,今后断绝双方当事人联系。
这一份协议是陈某的哥哥帮忙牵头书写的,而小琪的爸爸欣然接受了这一份协议。
第二天陈某的嫂子给小琪的爸爸转账3万元然后又打了7万元的欠条。
钱一到账,小琪的父亲立马撤案,最终法院也没有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
看到这里小哥哥惊了,一个父亲如果真的想要追究一个侵犯自己未成年女儿的禽兽责任,怎么区区十万就把念头打消?
不管小琪和陈某之间是否是真爱,陈某在明知小琪是未成年的情况下还对小琪出手就是禽兽。单这一点陈某就不能被这么轻易原谅!
后来因为欠条上的7万元陈某迟迟还不上,小琪的父亲又将陈某告上了法庭,不过这一次不是为了自己女儿的精神损失,而是为了追回协商中的7万元借款还有利息。
但是对于小琪被侵犯这件事可以说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从陈某表哥那里我们又得到了一个全新的故事。
据陈某的表哥说,小琪和陈某能够发生关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小琪父亲的教唆,这7万元本来就不应该给他。
他还说,是小琪主动勾引自己的弟弟,在交往期间小琪常常叫陈某老公,就连弟弟被抓当天,也是小琪撒谎将陈某约出来警方才能够迅速出警抓到陈某。
而且就在弟弟被抓后不久,小琪就说自己的爸爸要问他们要50万元。
由此可见这一切都是小琪和爸爸的圈套。
但是最终法院考虑到陈某与不满十四岁小姑娘发生性关系性质已经十分恶劣了,所以陈某应该给予小琪一家人赔偿。
陈某的哥哥不服气,但是也只能老老实实地凑钱来还小琪的父亲。
如果一切真的按陈某的哥哥所说那样的话,这个父亲的问题就很大了。
他纵容自己的女儿早恋而且还要在出事之后借此机会赚一笔横财。
他根本不是真正的在乎女儿的生存状况,他在意的只是钱。
而最让网友们震惊的是,这样恶劣的性侵未成年案件竟然能够用钱私下解决!
“赔钱了就不算是强奸少女了吗?”
这就代表整个案件的审判都掌握在小琪爸爸的手中,他愿意给女儿报仇就可以一直支持审理整个案件,但是如果有人能够给他足够的好处那他就可以放弃。
02
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是因为,未成年人没有足够的社会阅历也没有足够的责任感。
而监护人可以给予未成年人适当的帮助。
但是对于未成年呢,他们的权利被侵犯的时候,他们自己本身却没有选择争与不争的机会。
这样的结局就是有一些女孩会被当成父母赚钱的工具,监护人会故意使用这种类似仙人跳的模式勒索猎物。
小琪的父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对他而言金钱远比女儿的身心健康更重要。
如果是在告上法院之前,陈某向小琪的父亲发起十万三次的高价的话,这个父亲又会如何选择值得我们沉思。
人心是肉做的,可是盛满欲望的容器是冰凉的,如果一味地追求一样东西,那我们的心就会逐渐冷漠。
我们不能放任坏人在这个世界上肆意横行,就算他是一个有钱的坏人也不行。
对于这类事件不知道各位朋友有怎样的看法?下方留言跟帖小哥哥在线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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