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和阿里合作的央企被立案调查 6万股东难眠(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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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一直“在路上”!

刚刚公告,因交易涉嫌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五矿发展和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合营企业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


五矿发展与阿里巴巴合营公司被立案调查

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

4月19日晚间,五矿发展(600058)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市场监管总局出具的《立案调查通知》,因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五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龙腾数科技术有限公司”)的交易涉嫌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予以立案调查。



公告显示,2012年5月,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五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电商”)。

2015年11月,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创投”)增资入股五矿电商。增资后五矿电商系五矿发展与阿里创投、北京海立云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营企业,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46%、44%、10%。

2019年12月,阿里创投将其持有的五矿电商44%股权转让给易大宗(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表示,公司将按照《立案调查通知》的要求,主动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总局的调查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2月26日,五矿发展的股东户数为5.9万。



截至今日收盘,五矿发展涨1.23%,收8.25元/股。





五阿哥电商:“让天下没有难买的钢材”

资料显示,龙腾数科技术有限公司旗下拥有钢铁服务专业平台五阿哥,该平台于2016年5月上线运营。

其中“五”代表“五矿”,“阿”代表“阿里”,“哥”代表立志成为钢铁行业电商的领导者。

五阿哥电商面向制造业终端用钢企业,定位于钢铁B2B第三方平台,提出的口号是“让天下没有难买的钢材”。

时间回到2015年12月。

彼时国内钢铁B2B行业风头正劲。

而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则阿里巴巴举行了合作发布会。

双方当时表示,未来整合共建的电商平台将面向整个钢材市场上下游,为仓储、加工、金融、货运在内的交易相关服务提供支持,为行业上下游不同角色以及周边服务企业提供包括在线交易、物流、金融等各种电商服务,切实提升大宗商品供应链整体运行效率。

时任阿里巴巴集团CEO张勇表示,在新的商业环境下,阿里巴巴不断探索,希望以创新的方式与各个行业共同发展。此次与五矿集团联手打造全新的电商平台,可以帮助广大钢企及贸易商缩短贸易链条,降低成本及拓宽销售渠道,加速推动传统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同时,这种探索可以复制到其它更多垂直行业领域。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则表示,此次合作的两个企业在各自的领域都有足够的影响力,本次合作不仅是普通的商业合作,更重要的意义是,这个项目将成为中国五矿深化国企改革的一块重要的试验田。合资平台在股份层面上的探索和改革,有利于将央企的实力与民企的活力紧密结合起来,让国有资本在更大的范围内,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



什么是经营者集中?

资料显示,经营者集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相互合并,或者一个或多个个人或企业对其他企业全部或部分获得控制,从而导致相互关系上的持久变迁的行为。

如果经营者结合后对竞争的秩序产生效果,如经济力量的过度集中,损害竞争的垄断结构出现,就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调整。

经营者集中的后果是双重的。

一方面,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的作用,提高经营者的竞争能力。

另一方面,过度集中又会产生或加强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损害效率。

据悉,五矿发展主要从事资源贸易、金属贸易、供应链服务三大类业务,业务范围涵盖冶金原材料贸易、钢材贸易、仓储加工配送、口岸物流服务、供应链金融、招标服务、电子商务等黑色金属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形成供应链贯通、内外贸并进的经营格局,是国内经营规模大、网络覆盖广、综合服务能力全的大宗金属矿产品流通服务商,在主要原料商品进出口和钢材工程配供业务领域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3月30日,五矿发展发布了2020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73.22亿元,同比增长8.14%,经营基础逐步夯实;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3亿元,创近10年来最好水平,发展势头持续向好。





已有多家企业遭罚

事实上,反垄断大潮下,已有多家企业相继遭罚。

4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扬子江药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254.67亿元3%的罚款,共计7.64亿元。

2019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对扬子江药业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经查,2015年至2019年,扬子江药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下发调价函、口头通知等方式,与药品批发商、零售药店等下游企业达成固定药品转售价格和限定药品最低转售价格的协议,并通过制定实施规则、强化考核监督、惩罚低价销售经销商、委托中介机构监督线上销售药品价格等措施保证该协议实施。

4月1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食派士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在互联网餐饮外送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3%的罚款,合计116.86万元。

4月初,天药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涉嫌醋酸氟轻松原料药垄断,遭天津市市场监管总局罚款4402.26万元。

3月1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互联网领域十起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收购猿辅导股权案、京东子公司收购五星电器股权案、美团子公司收购望家欢集团股权案、百度收购小鱼集团股权案、苏宁收购博泰悦臻股权案、好未来收购哒哒教育股权案、滴滴与软银股份设立合营企业案、字节跳动子公司与上海东方报业设立合营企业案等十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经查,上述十起案件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市场监管总局对十二家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2020年10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已于10月20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9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三类情形: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按照反垄断法的规定,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此次暂行规定是对第三种垄断行为中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的有关规定。



2020年1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曾首次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今年1月的时候,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e公司官微、冶金传媒、wind、中国政府网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7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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