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媒:那个点燃自己的外卖员,能照亮打工人吗?(图)

乌鸦校尉 0




1月11日,江苏泰州,海陵区一小区附近,一名蜂鸟配送员工作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举动,他拿起汽油浇身,点燃了自己。

在身上的火被扑灭后,他对着周围的围观人群怒吼:“我要我的血汗钱”。

虽然暂时获救,但全身烧伤面积高达80%,他的一生恐怕已经毁灭,不是被自己,而是被一头吃人的巨兽。



如此事件发生在2021年的中国,足以教人瞠目结合和不寒而栗。

因为我们觉得“拖欠工资”四个大字早就被埋葬进历史了,因为我们觉得时代发展到今天世道不该是这样。

它让人想起了五十年前的韩国,同样的一幕也曾悲剧地上演。

1970年11月13日。这天汉城的服装工业区和平市场上,气氛极为紧张。无数保安来到这里,更有警车来回巡逻。



下午一点。老板们正在警告工人:“今天,有一批恶棍会举行一场示威活动,呆在工厂里,不要出去。”

为了阻止工人来到示威地点,保安将通往国民银行巷子的通道堵死了。

一个叫“三栋联谊会”的组织,没有听从训诫,而是在积极动员,很快,就有500多名工人聚集到了国民银行附近。

为了避免被侦探发现,“三栋联谊会”的成员们,站在和平市场三楼的阴暗的走廊里, 向下探视,观察着形势。此时,已经好几名联谊会成员被保安拉走,并被扣押。

那天早晨,工人全泰壹和其他成员准备好了横幅,将这些横幅藏在衣服里面,同时,离开和平市场三楼。



到下午一点半,他们将准备好的横幅拿出来。

在下楼梯的时候,他们将横幅拉开。结果走到二楼的时候,两名侦探出现了,试图抢夺横幅。横幅上面写着“我们不是机器”。

在争夺的过程中,横幅被撕破了。一些联谊会成员遭到警察痛打。剩下的成员极为愤怒,他们呐喊道:“你以为没有横幅,我们就不能进行示威游行了吗?”

他们转过身,跑向另一个出口。

正是在那个出口,全泰壹转身面对自己的朋友们,用严肃的口气说道:“你们出去,在香烟店那边等我,我很快就会过来的。”



工友们虽然感到奇怪,但还是让他一个人留了下来,他们则赶到香烟店,等待全泰壹的到来。

十分钟后,全泰壹出现了,他拉着工友金基南的袖子,将他带进了一个小巷子,并递给他一根火柴,说:“局势好像发展到了这样的地步,我们中的一个人必须做出牺牲。”

意思是说,让他帮忙点燃自己。原来,此前他告别工友后,已将一整罐汽油淋在了自己身上。

金基南感到恐惧和大惊,但他随即想起全泰壹前一晚说的话:“让我们假设一下,我们中的一个人为了示威而死,那样的话,这些狗杂种们就会有所触动。”

于是,他按照全泰壹的命令点亮了火柴。

一瞬间,全泰壹就像一团燃烧的火焰,他跑到国民银行的巷子里,那里有很多工友。



“遵守《劳工基准法》!” “我们不是机器!”“周末我们需要休息!”“不许剥削工人!”“他们不是机器!”全泰壹大声咆哮着。

工友们被震惊了,有的脱下自己的夹克衫帮他扑灭火焰,这时全泰壹已经倒下去了,他口中不断呼喊着:“不要让我白白死去。”

后来赶到场的记者们,拿出他们的记录本,开始写新闻报道。

他们对着已经烧焦的全泰壹问:“你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此时,全泰壹的嘴唇动了动,但已经发不出声了。

姗姗来迟的救护车将全泰壹带去了医院,而关于他自焚的消息传遍了示威的工友群体。

愤怒的工友们怒吼着“我们不是奴隶,我们是人”,但他们很快就被警察打破头,然后像狗一样被拖到警察局。

被送到医院的全泰壹已经奄奄一息了,母亲李小善闻讯赶来,他对母亲说道:“妈妈,你必须做完我已经开始的事业。”



焦急的李小善没有放弃希望,她找到医生,医生对他说,如果给全泰壹注射两针的话药剂,那么他的身上的灼伤就会有所好转。但药剂很贵,李小善拿不出这么多钱。

李小善乞求这位医生,给全泰壹注射药物,她倾家荡产也会支付医药费的。那位医生一开始什么都没有说,之后,叫她找那位政府派过来的劳工监察员做医药费的担保人。

全泰壹的母亲找到那位监察员,请求他为注射费用做担保人,但监察员麻木不仁地回答道:“我为什么要做担保人?”随后,就走开了。

作为母亲,她此时唯一能做的,就是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子慢慢死去。



全泰壹的惨烈自焚,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汉城,有三大纺织市场,它们支撑了韩国70%以上的制衣需求。但经济繁荣的背后,是纺织工人的异常艰辛与痛苦。

在和平市场,纺织工人每天必须工作15个小时,年轻的女工怕被老板和管理人员批评,甚至会选择憋尿。

生产任务很重,工人不得不死命加班,但并没有加班费,而且工资极低,全泰壹的工资就不够他付汉城的房租。



在这种环境中,工人们长期被慢性消化病、极度疲劳、尘肺病、肺炎、神经痛、风湿病折磨。

全泰壹看到了自己的工友们遭受的苦难,立志帮助这些在血汗工厂工作的人。

韩国有一部《劳动基本法》,里面规定了八小时工作制和保障劳动权益,但全泰壹发现这些从来就没有被执行过。

他和工友们做了调查问卷,把和平市场里存在的老板对工人的剥削情况,写成了报告,交给了劳工监察员。不过,他并不知道政府官员早就同工厂老板沉瀣一气,在递交报告的时候自然是被一顿训斥。



请愿失败后,他还想过办一个模范工厂,希望这个工厂能把工人当人看待,并缩短劳动时间,设置图书室和运动设施,安装供热系统。但在当时的资本主义韩国,这一切注定只是空想。

当所有的希望都落空后,全泰壹更看到工友们示威被警察残酷镇压,决定抛弃幻想,准备斗争,他与自己的同志们准备举行一个焚烧《劳动基准法》的仪式。



曾经被他读过无数遍的《劳动基准法》,他要将它还有他自己一起烧掉。

劳动法的“存在”与“执行”之间,有时就是这样有着很长的距离。

中国也是有《劳动法》的,自1995年颁布至今,当初的制定者们,也是在全心全意为劳动者考虑的。

只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很多阻碍和困难。

前不久,有件事情引起人们关注,饿了么43岁外卖员送餐时猝死,平台称“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给人道主义费用”。



这位43岁的中年男人韩伟,不仅是一个骑手,还是父亲、丈夫、儿子,他的愿望不过是多跑几单,攒够钱,在老家盖栋房子,和家人享受天伦之乐。

现在,这一切都化为泡影,不仅身死异乡,而且连劳动关系都不被承认。

只给2000块的人道主义费用,顿时间被网友怒骂,斥责黑心资本家草菅人命,无情无义。

“资本来到人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马克思这句话,被我们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但人们有没有想过,资本究竟凭什么有恃无恐呢?

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公布了“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获奖名单,其中有这样一个案例。

张三以“乙公司”的名义与甲公司签订《蜂鸟配送代理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的有效期为2016年4月23日至2017年4月22日。



2017年2月15日,周某进入甲公司运营的“蜂鸟团队”平台,从事配送员工作,3月15日17时28分,周某与案外人发生交通事故。

周某认为自己出了事,可以找甲公司,但甲公司认为周某不是自己的员工,有事请去找张三。

于是,周某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周某、甲公司自2017年2月15日起存在劳动关系,但裁决书上却这样写着:“申请人(周某)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周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周某只是一个普普通通找工作的人,他来到配送站点时,并不知道这家站点是个人开的还是公司开的,具体是哪个公司开的,他只是想找个工作干。

从表面上说,周某是跟张三的乙公司签的协议,乙公司承包了甲公司“蜂鸟配送”业务,但周某是不知道的,在他的概念里,自己就是与甲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因为他下载了甲公司“蜂鸟团队”APP,穿的是甲公司提供的统一制服,接受甲公司的统一管理。

当然,建立劳动关系需要双方都有这个意愿。

甲公司虽然主观意愿上不肯承认,但法院从甲公司系统内调取的周某的配送明细,显示有运单号的订单日期、创建时间和终态时间,配送员的姓名为“周某”。

这一配送明细恰恰证明,周某在2017年2月15日到2017年3月15日期间存在相对稳定地向甲公司提供劳动的情况。



最后,一审法院判决:确认周某与甲公司在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甲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请求,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让周某承担诉讼费用。

二审法院则认为,平台本身并不产生产品,而主要致力于整合社会资源,提供即时或者约定服务,平台经济下的用工关系,应当兼顾互联网用工的经营模式和特点。

周某自行采购劳动工具,自主安排工作,自行决定何时上下线,自行决定哪一天可以休息。所以,周某、甲公司不存在紧密的人身和经济从属性。



二审法院判定,周某与甲公司就劳动关系缺乏主要的联结点,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一审法院对此认定不当。

言外之意就是,平台只是提供信息,而周某则找到了信息搞兼职,这怎么能算劳动关系呢?居然还想讹诈甲公司,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



结果是甲公司赢了。

这个甲公司是谁,并不难猜测。一个小小的外卖员在提起诉讼时,需要面对一个多么强大的法务和律师团队,也毋庸置疑。

甲公司财大气粗,为何要对一个外卖员不依不饶,且毫不宽容,颇有一番斩尽杀绝的意味?



个中原因,也不难想象,一旦这个外卖员胜诉,那么就开了一个“坏头”,以后会有千千万万个外卖员提起诉讼,他们将会勇敢地面对自己遭遇的不公,去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利。

这种情况是甲公司不愿看到的,必须把它扼杀在摇篮里。不惜一切代价,一切手段,杀鸡儆猴,让任何胆敢违抗自己的外卖员心惊胆战,老实本分。

不就磨破点皮,摔断只腿,死个把人吗,那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喽,与其抗争,不如自求多福吧。



20年前,珠三角的血汗工厂里,热浪袭人,暗无天日,空气令人窒息,工人们以血肉之躯贡献经济的增长。

就像歌里唱得那样,开采我的血肉的火光,发动新世界的前进的泡影,雷鸣交织爆破成动荡,此生再不归太行。



为城市构筑基石的农民工,每年的讨薪都是难上加难的难题,他们所做的太多,得到的太少。

2009年,流年讨薪未果的农民工乔大普,在自己的纪实小说《我的讨薪奋斗史》的封面上,印下了“前进、前进”4个红色大字。他还引用当时热播电视剧《士兵突击》里的台词“不抛弃、不放弃,为讨薪奋斗”,显示自己的决心。



2011年1月16日,河北省兴隆县榆树沟村农民刘德军去要工资,并且带了一瓶百草枯,双方在工资数额等问题上发生争执,一气之下喝下剧毒农药。

2012年6月11日,太原,一男子着爬在南内环汾河公园的一处信号塔上只为讨薪,随后消防、公安、120都赶来救援。母亲看着信号塔上的儿子痛哭。



2013年1月10日11时许,130余名农民工在富平县人民广场集体上访,封堵政府大门讨要工资。其间,他们一度集体跪倒在政府门前,引来大量群众围观。

2013年01月31日,在北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外,5位农民工代表分别扮演成“愤怒的小鸟”、“加菲猫”、“唐老鸭”和“财神爷”等不同的卡通形象以静坐的方式讨薪,希望得到社会关注。



今时今日的中国,火车已经开了很远了,已经驶入一片崭新的天地,不应该再以肉身为动力。

农民工的讨薪,以无数鲜血的代价,终于唤醒了社会的关注,在国家从政策到法律强有力的举措下,情况已大为改善。



然而平台下的外卖员,由于没有劳动关系,法律援助不管他们,司法救助不管他们,中小企业保障基金也不管他们,甚至他们的讨薪行为都无法获得一个名正言顺的“正义”认定。



如此,声讨平台,已经不再有意义,因为他们大可以理直气壮,一脸假正经地表示自己都说合法的。

这一幕,竟是如此地熟悉,按理说,它不应该发生在这个国家。

那些困苦疲惫难以喘息的人,那些辛勤劳作却一无所得的人,那些身在沟壑不见阳光的人,当遇到不公和欺凌时,所能仰仗的只有法律了。

因为在他们朴素的认知里,《劳动法》应该是保护劳动人民的。我们实在不希望五十年前,手握劳动法烈火焚身的事情发生在这片土地上。

既然这个世界不应该是这样子的,那么就请还原它本来的面目。

南北中国,天寒岁暮,在这个萧瑟的冬天,我们听到了太多不忍卒读的惨烈新闻。

已经有人站了出来,因为他们知道,每个人都不是一片孤岛。千百万劳动群众为了改善自己所在群体所进行的事业,正刚刚拉开序幕。

不必自称为“打工人”,也不必自嘲为“小丑”,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那就是无产阶级。请各自尽一份力,发一分光,温暖彼此吧。





参考资料:

《案例:“互联网+”平台经济新业态用工劳动关系认定》子非鱼劳动说法

《星星之火:全泰壹评传 》赵永来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61755
分享文章:
还没有评论
登录后发表评论
返回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