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子糟蹋7岁女童后 用刀捅女生下体 获刑8年(图)

网易 0

2021年1月4日,有媒体报道,福建泉州一名18岁男子洗持刀威胁一名7岁女孩,将小女孩强奸后竟还不满足,又用匕首将女孩下体捅伤造成轻微伤。近期,该男子被泉州市晋江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事件发生在2019年9月份,当时男子何某在篮球场上玩,然后也发现了同样在篮球场玩的女孩小兰(化名),之后何某就起了色心。后来,何某将7岁的小兰骗到附近的破房子里,持刀威胁小兰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但是男子并没有结束自己的禽兽行为,又将小兰带至附近一栋在建楼房二楼并用刀捅伤其隐私部位,造成女童受伤。



事后女童家属发现孩子的异常后报了警,警方经过调查后发现何某有重大的嫌疑,警方很快就将何某控制,因为男孩在犯罪的时候已经满了18岁,按道理说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男孩家属却表示何某智力低下,觉得何某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经过鉴定,司法机关确定何某属于智力低下者,但是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在开庭的时候,何某也如实的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认为何某态度良好,决定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做出判决:何某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此案件经媒体公布后,遭到了网友们的热议。

有网友认为这样的判决结果明显过于太轻,强奸12岁以下儿童本就是重罪,而且,何某不仅对其实行了强奸行为,还极其残忍的捅伤了受害人的下体,这样的恶魔行为更应该受到严厉惩处才对。也有网友认为,何某有发育障碍症,可能当时实际年龄并不符合成年人思维,对其从轻发落也属合理。



如何判决那是法院的事,法院做出这样的判决结果来,肯定是根据案情做了相当慎重的研究和决定的。在一审判决下,若受害人家属没有要求继续上诉,那么何某的家人应当要尽可能的为受害人赔偿,以此来弥补和减轻受害人的伤害。当然,站在小编个人的角度上来看,我是认为这样的事件是需要严惩不贷的,毕竟受害人还这么小,却遭受了如此悲痛的事件,这势必会给小女孩小兰未来的人生带来一场不可抹去的阴影!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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