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子多次强奸情妇10岁女儿 要求情妇录视频(图)

河北日报 0

河北一女子张某与一已婚男子李某长期保持着婚外情,但令张某没想到的是,她在给李某当小三的期间,自己的10岁女儿却多次遭到李某的强奸。1月1日,河北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李某以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





离异还带着女儿的张某,居住在河北正定县,2018年,她在网络上认识了已婚男子李某,两人经常在网上聊天,张某早就知道李某有家室,但两人还是逐渐萌生了不道德的爱意。两人认识后不久,张某就应李某的要求录了一个视频,视频中张某承诺当李某的小三,两人就开始了长期的婚外情。2019年10月底,张某发现了女儿有一些反常之处,时常表现出精神不佳,走路的姿势也变得奇怪。在张某的多次询问下,女儿告诉张某自己多次被李某强奸。张某一听大怒,准备报警,但女儿制止了她,女儿觉得很羞耻,再加上李某的威胁,便不愿意到警局报案。张某顾虑到女儿的想法,当时就没有报警。但这之后,李某不但没有收手,反而越发大胆了起来,他会找各种时机和借口,将张某的女儿拐到自己家中实施强奸,张某得知后,觉得不能继续沉默下去,就向当地警局报了案。



在警方的询问下,张某的女儿表示,每次李某对她实施强奸时,她一旦反抗,李某就会拿笤帚打她的后背或者胳膊,此后,她就不敢反抗了,因为怕被打。经过警方的一系列调查,12月29日,李某被河北警方传唤,李某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当地法院认为,李某强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还使用暴力手段进行虐待行为,应当从重处罚。但李某对法庭列出的证据都表示异议,因此法院认为李某不属于认罪处罚。考虑到案发后李某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法院最终对李某酌情从轻处罚。1月1日,河北法院判决李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



该案也告诫大家,每个人应守好自己的道德和法律底线,给别人当小三、破坏别人婚姻的行为是不可取的,不要轻易在网络上面结友,一不小心连自己的女儿都会搭进去。但更加令人唾弃的是李某的禽兽行为,强奸一时爽,但产生的后果极其严重,任何有此类行为的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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