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根据中央指示,暂停香港与芬兰移交逃犯协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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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者网讯)10月23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指示,特区政府已于23日向芬兰驻香港总领事馆发出通知,暂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芬兰共和国政府关于移交逃犯的协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通过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是国际惯例。芬兰都签订了相关法律,但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为借口,单方面暂停履行与香港特区签订的移交逃犯协定,公然干涉中国内政,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香港特区政府对此坚决反对。

发言人指出,芬兰将司法合作政治化,损害了香港特区与芬兰之间展开司法合作的基础。为此,香港特区政府按中央人民政府指示,暂停履行港芬移交逃犯协定。

香港特区与芬兰于2005年5月签订了这一移交逃犯协定,协定于2013年8月起正式生效。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公告截图

但今年10月16日,芬兰总统尼尼斯托(Sauli Niinistö)在其政府公告中称,他于16日批准了芬兰司法部单方面暂停芬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移交逃犯协定的建议。芬兰外长及国务卿也声称,芬政府会“重新考虑与香港间引渡条约”。

芬兰还“跟风”妄议近期刊宪生效的香港国安法,声称在香港国安法实施背景下,芬兰引渡至香港的罪犯会遭遇“司法不公”和“政治审判”。

对于芬兰政府的行为,中国驻芬兰使馆发言人10月16日作出回应,敦促芬方恪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以免损害中芬关系大局。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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