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北京何苦阻止英国允许香港人移民?(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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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取代香港强推港版国安法,香港一派肃杀之气,东方明珠不明,金融中心地位恐将难保。许多参与民主运动的港人担心遭遇不测,英国作为当初为保障香港顺利回归中国的一方,表示不会丢弃历史承诺,慨然允诺向三百万港人提供移民英国条件。

香港国安法生效第一天,香港前宗主国英国正式宣布将会向香港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持有人提供入籍途径。目前估计一共有大约300万名港人持有BNO护照或具备资格。英国首相约翰逊当日在国会一方面谴责中国失信,背弃『中英联合声明』,一方面表示将兑现历史承诺,让更多港人移民英国。

但是北京听到这个消息后很愤怒,威胁如果英国允许更多港人移民英国,北京将采取对等措施予以报复。其实,法新社报道,在香港前途莫测的非常时期,愿意伸出援手,给港人提供避难的不光光是英国。美国国会已经有两党动议,希望提案通过后尽快给香港人提供避难;澳大利亚总理莫里森2日表示,正准备让香港民众申请居留及成为公民的相关法案,他表示,澳洲和香港有着广泛的商业联系;台湾也已成立专门办公室表示尽可能协助港人,目前已知有些港人已在台湾申请定居。

英国的动作很大且迅速,自然这与英国要履行历史承诺有重大关系。英国几年前还与中国达成共建黄金时代的协议,现在黄金时代早成黄粱一梦,约翰逊政府正在设法抛弃中国华为参与英国5G建设,只是暂时还没有找到替代方案。英国的公众舆论越来越对北京不利,法新社援引的一个英国民调显示,高达72%的英国受访者宁肯多付钱也希望政府抛弃华为;50%的受访者因北京对待港人的手段支持英国政府制裁中国,冻结中国官员的资产。

分析人士指出,北京在反对港人移民前,应该先想想,香港这么一个美丽富足的城市,为什么现在人心惶惶?为什么一部港版国安法,在香港这么不得人心,在国际上遭到这么强烈的反对,被称之为“恶法”?还不因为北京一步步侵吞香港自治,美国撤销了对香港的特殊经贸地位待遇?国安法落地,意味着港人从此将失去一国两制确保的自由权利?

北京当局可以简单回顾一下他们的前辈领导人邓小平同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谈判香港回归中国的过程,当时,双方达成协议后,香港也出现了人心惶惶的局面,邓小平为了让香港顺利回归,向英国承诺,回归后的香港将保持高度自治,保持资本主义制度五十年不变。这就是当年达成的『中英联合声明』的基本精神,这一声明作为两国谈判达成的重要历史性文件存在联合国备案。即便是那样,1997年香港回归前几年,还是有大量的港人害怕中共政权,向英国、向加拿大等国移民。但是,在香港回归后一段时期,由于中国为了发展经济,需要维持香港的繁荣,不少已经移民的港人又返回香港,很简单,香港是他们的家园,这个家园在世人眼中举足轻重。

今天的香港,不仅由于中国对香港的钳制,对一国两制的蚕食,导致美国取消香港特殊地位,而且,北京政权为报复持续半年的反送中运动,匆忙通过了一部严酷而荒诞的港版安全法,不但要管辖港人,根据港版国安法第37条及38条,北京还给自己赋予了管辖外国人的权力,也就是说,所有在北京眼中被视为有颠覆国家政权罪嫌疑的人,即,你抗议过中共吞噬香港的人权,批评北京破坏香港的一国两制,你支持香港人抗议港府抗议北京,都可能被当局用四种大罪中的某一种来指控你。尽管北京想把“治外法权”延伸到全球每一个角落看起来荒诞,很可笑,但白纸黑字,威胁是存在的。

就这样,有了这样一部法律,香港从此变得恐怖,不仅港人感到恐怖,文明社会也感到恐怖。北京既然要恐怖治国,怎么能挡得住人民向离开恐怖环境的愿望呢?但是,北京驻英国大使馆周四发文告称,如果英国单方面接受香港移民,中方将采取相应措施报复。中国怎么对等报复,法新社引用专家分析,中国从来没有向英国人提供加入中国籍的建议,对等报复谈不上,但是,北京可以采取强制手段拒绝港人离开香港。

对于北京出面反对英国大规模接受香港移民的做法,有分析质疑,北京既然视无数的香港人为心腹之患,若人家向往自由的生活,选择前往自由的国度,让他们走岂不更好,难道北京担心大批港人精英移民后,香港成为一座“空港”? 难道北京这是敲山震虎,害怕更多的国家出面为港人移民提供方便,害怕丧尽脸面?也许,北京不愿意让世界知道,那么强大的一个厉害国,居然让自己的人民那样畏惧?

如果有一天局面掉转了过来,不但自己的人民安居乐业,还能吸引更多的外国移民来到中国安家落户,岂不更好?


“香港自治法案”将送交特朗普批准 中国政协谴责



港区国安法实施短短2天,美国参众两院相继通过“香港自治法案”,将制裁损港自治的中国官员与金融机构,并在部分情况强制美国总统施行制裁。由于法案经两院通过,将送交总统特朗普签署。法新社称,法案将引起北京的愤怒。中国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发声明“严厉谴责美国参众两院”。

《中央社》报道,参议院周四赶在休会前以口头表决方式通过众院版“香港自治法案”(Hong Kong Autonomy Act),希望尽快将法案送交特朗普签署,以反制中国6月30日强行通过恐严重侵害香港自治的“港区国安法”。

根据众院版法案,美国国务卿在法案生效90天内须向国会提交报告,点名致使中国无法履行《中英联合声明》与《基本法》中对港承诺的外籍人士。在这之后60天内,国务卿也须点名知情却仍与上述人士有大量资金往来的外国金融机构。

法案明定,上述人士被点名后,美国总统需施行冻结资产、拒发签证或驱逐出境等制裁措施,但最晚一年内应实施制裁。由于名单可依情况随时更动,代表该人士如一年内没有被除名,就会面临遭强制制裁命运。

法案并要求总统在一年内,对遭点名外国金融机构实施法案中所列9项制裁的至少5项,并最晚在2年内采取全项制裁。可动用制裁包含禁止美国银行放款及提供信用额度、禁止美国公民大量投资或购买该机构股票或债券,及将该机构管理人员或拥有控股权益股东驱逐出境等。

消息称,“香港自治法案”最先是由共和党籍参议员帕特·图密与民主党籍参议员克里斯·范霍伦(Chris Van Hollen)5月21日共同提出,参院6月25日以一致同意(unanimous consent)方式通过。 民主党籍众议员布拉德·谢尔曼近日对法案一些程序规定做出修改,并在本月1日提出众院版“香港自治法案”。法案跳过委员会审议,提出当天就直送众院院会处理并获一致同意通过,显见美国国会对香港情势关切程度。


由于美国法律规定,参众两院须通过同样版本法案,才能将提案送出国会递交总统签署,参议院决定采纳通过众院版法案。

根据美国立法程序,特朗普有10天时间考虑签署法案或提出反对,如果什么都不做,法案即在10天后自动生效。

另据报道,中国的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周四发表声明表示,“严厉谴责美国国会参众两院不顾中方严正交涉,通过‘香港自治法案’”,并称这是“恶意诋毁香港国家安全立法,严重干涉中国内政,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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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2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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