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反恐还是反异议 专家忧新疆模式套香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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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中文网)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周二 (5月26日) 的例行记者会中称,通过“港版国安法”主要是为了打击少数参与恐怖行动或分裂行动的犯罪者。

事实上,自从去年香港爆发“反送中”示威后,中港政府都多次以“恐怖主义”形容香港示威。

但香港大律师梁允信指出,中国与香港政府之所以不断将示威活动塑造成“恐怖主义”,主要是为了更合理化他们强推国安法的决定。

他告诉德国之声:“很明显的,他们这麽做完全是为了替自己找藉口,因为香港早就有《反恐条例》。此外,香港也有其他相关法令来防止恐怖攻击事件。”

除了香港各界人士担忧政府以国安名义打击人权外,联合国人权特别报告员今年4月也曾寄信给港府与中国当局,对港府提议用《反恐条例》起诉部分示威者的提案表示担忧。

联合国专家写道,国家不该以国家安全为名,合理化打压人民或异见的做法。联合国专家建议,港府在打击恐怖主义活动的同时,应该保障人权。

梁允信表示,北京与香港政府以恐怖主义或国安为理由来打压争取权益的人的作法,其实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中国政府过去几年在新疆,以反恐为名义来大规模关押维吾尔人。

他说:“虽然未来在香港因‘危害国安行为’而被关押的港人数量应该无法跟被关在新疆再教育营的维吾尔人相比,但我认为中国在两地的作法是相似的。他们运用非常有限的例子来夸大事实,并藉此剥夺人民的权利。”

专门研究中国法律的香港大学法学院学者陈玉洁则认为,由于香港先天条件与新疆差很多,所以中国政府很难在香港重新复制新疆的“再教育营模式”。不过,她认为有可能发生的是,国安法通过后,港警会以更严重的罪名基础对示威者或香港人民进行逮捕与追诉。她告诉德国之声:“此不仅仅是针对上街抗议的民众,对政府提出批评的政界人士丶NGO丶学者都有可能受到影响。”

由于目前中国全国人大尚未公布“港版国安法”的所有细节,所以各界仍只能透过中国政府如何在大陆境内以“国家安全”的名义实行相关法律,来想像“港版国安法”通过后,香港的公民社会会受到怎样的冲击。

梁允信说:“中国政府在大陆已使用‘国安’的概念来打击任何反对政府做法的言论与维权行动,所以香港人的担忧是完全合理的。”

“国安概念无限上纲”

陈玉洁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说,国家安全的概念在中国被“无限上纲”,中国政府大量利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来起诉许多人权律师与NGO工作人员。

她说:“这种浮滥的解释是为了严惩被告,而国家安全罪名比一般“寻衅滋事”等口袋罪(莫须有的罪名)严重许多。另一方面,这种做法也会对社会大众及维权社群制造寒蝉效应。”

陈玉洁指出,这次中国人大决定绕过香港立法会强推“港版国安法”的决定,主要是针对去年6月起为期数月的“反送中”示威活动,而中国的决定内容也可看出中国政府对香港抗议的方法。



香港大律师梁允信指出,中国与香港政府之所以不断将示威活动塑造成“恐怖主义”,主要是为了更合理化他们强推国安法的决定。

她告诉德国之声:“在北京眼中,香港抗议活动涉及‘分裂国家’丶‘颠覆国家政权’丶‘组织实施恐怖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也就是说,中国政府期待未来立法通过后,他们可以用这些罪名来遏止抗议活动继续延烧。”

此外,根据“港版国安法”草案第四条,虽然目前仍不清楚中国在港设置的国安机构权力范围多大,但陈玉洁认为显然中国政府未来在立法上会让这些机构有实质权力去“防范丶制止与惩治”抗议活动。

梁允信指出,在人大宣布“港版国安法”后,香港陆续出现媒体或前官员以“国安为由”,威胁特定人士或声称和平集会恐被取消。

环球时报发布一篇报导称,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近日在推特上发布批评中国的推文,可能成为以“国安名义”起诉他的基础。另一方面,香港前特首梁振英则是声称,“港版国安法”通过后,香港往年在六四会举办的晚会,恐怕被取消。

梁允信告诉德国之声:“所有迹象都令人对香港未来感到担忧,因为仅存的一些保护香港人的机制,可能在北京通过‘港版国安法’后会荡然无存。”

不受牵制的国安法

虽然香港仍保有其司法独立性,但梁允信认为,香港很难透过现存法律来阻止对抗政府透过国安法对人民做出的不正当打压。



根据“港版国安法”草案第四条,虽然目前仍不清楚中国在港设置的国安机构权力范围多大,但陈玉洁认为显然中国政府未来在立法上会让这些机构有实质权力去“防范丶制止与惩治”抗议活动。

他说,现在还不清楚国安法是否会受到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的约束,因为就层级上来说,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属于香港当地的法律,但是依照目前中国人大所公布的草案来看,“港版国安法”是全国级的法律。

他向德国之声表示:“更糟的是,全国人大的常委会拥有对基本法做出最后解读的权力,所以只要他们宣布国安法不受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的约束,那这个法案将不会受香港法律制度的限制,也不需要遵循香港一些保障人权的法律原则。”

陈玉洁认为,中国政府是否能把“中国标准”直接套用到香港,将来还会面临许多博弈。她说:“这些博奕过程增加了法律不确定性,也对香港司法制度造成更大的压力,也会对香港法治产生负面影响。”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留园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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