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时送女友奔驰,分手后他偷开回去,法院这样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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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恋时,男子豪送女友奔驰车

分手后,双方为争车闹上法庭


这场分手大战,奔驰车最终归谁?

南京溧水区法院

刚刚作出一审判决:

女方将车返还给男方


孟女士和严先生同在南京溧水区一家集贸市场做生意。两人都离过婚,2019年5月确立恋爱关系一个月后,严先生花30万元买了一辆奔驰小轿车送给孟女士,车辆登记在孟女士名下。




随着交往深入,两人矛盾不断,最终分手。2019年11月,双方签了一份分手协议,约定奔驰车归孟女士所有。



不过,签完协议后,严先生越想越气,又把奔驰车偷偷开回了自己家。

为此,孟女士上法院状告严先生,要求对方归还奔驰车。严先生也提起了反诉,要求孟女士返还奔驰车。严先生认为,他是为了结婚才送给孟女士奔驰车。如今婚没结成,孟女士应该返还奔驰车。





严先生说:“这个车买起来就把我买空了。买的时候就讲两个人开开,没想到讲两个人走不到一起。要是走不到一起,我不可能买这个车。”

5月23日,南京溧水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孟女士将奔驰车返还给严先生。



法官表示,经过调查,双方在签订《分手协议》后,孟女士又手写了一张便条,同意将奔驰车过户给严先生。



“男方心里面可能就有所不情愿,经常去找女方,就是在商量这个问题。”南京溧水区法院洪蓝法庭负责人尹庆华介绍。

对此,孟女士辩解说,她是为了应付严先生的骚扰,才写下一张便条,同意将奔驰车还给严先生。

不过,法官并不这样认为。“作为一个成年人,她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也就是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她既然已经表达出车辆同意过户的意思,那么我们就认为,这个意思表示就是真实的。”尹庆华说。





恋爱送的礼物,分手时要不要还?

法官还表示,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一经送出,一般来说不能再要回来。但是,如果赠送的礼物价值很大,而且赠送方是以结婚为目的,那么如果最终双方没能结婚,接受礼物的一方应该将礼物返还。

“这种大额的赠与,既然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话,那么双方发生矛盾了 发生纠纷了,这种情况下是需要进行返还的。”尹庆华表示。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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