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黄女士事件:网传信息“比较到位”(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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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升级之后的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进入决战的关键时期,武汉封城管控十分严格,但一位神秘的新冠肺炎确诊患者黄女士却在武汉被家属通过高速公路接走,并进入北京,让人惊异。

神秘的黄女士究竟是谁?她有何神通?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2月27日,有媒体援引单方、非官方信源报称,涉事女子系湖北省宣恩县水利水产局财务股原副股长兼出纳黄某英,因贪污受贿近40万元于2013年被判刑10年,是一名被判刑近10年的刑满释放人员。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截图

27日晚间,记者联系到该报道的信源——黄某英当年的二审辩护律师欧兴红。欧律师表示,自从黄登英服刑后,他们多年来已经很少联系,并不能确定此次涉事黄女士就是他当年为其辩护的黄登英。

欧律师说,当年黄登英不服一审判决,认为认定的贪污数额过高,而且对自首的认定有异议,提起上诉,但最终被驳回。

对黄登 英涉案、判决情况,公开可查的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以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可以佐证。

司法文书显示,罪犯黄登英,女,1959年1月8日出生于湖北省建始县,汉族,大专文化程度,原系湖北省宣恩县水利水产局财务股副股长兼出纳,现在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服刑。

宣恩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6月21日作出(2012)鄂宣恩刑初字第00203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黄登英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000元。被告人黄登英不服,向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院于2014年2月18日作出(2013)鄂恩施中刑终字第00105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经裁定,2017年9月27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执行机关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于2019年7月15日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武汉市中院审理。

经审理查明,黄登英在服刑期间,能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2017年12月获得1个表扬,2018年6月获得1个表扬,2018年12月获得1个表扬。另查明,罪犯黄登英违法所得365120元及并处的没收财产60000元已被检察机关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裁定将罪犯黄登英的刑罚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刑期自2011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止。

记者注意到,该刑期结束日期与已通报的黄女士出狱日期基本吻合。



武汉女子监狱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2月28日摄


28日上午,就网传涉事女子系湖北省宣恩县水利水产局财务股原副股长兼出纳黄登英一事,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来到武汉女子监狱采访。对方表示,他们监狱已经完全封闭,要采访只能向湖北省监狱管理局了解。

根据监狱方及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指挥中心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到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组织宣传处一名负责人。他表示,网上这些报道信息“已经比较具体、到位”,但最终处理结果需要等待中央、湖北省及北京市相关方面调查结论。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2月28日摄


此前,2月26日晚间,司法部通报称,多部门赴湖北已就此事件进行调查。上述通报确认,涉事女子为刑满释放人员。

当天,《湖北日报》消息称,湖北省已成立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湖北省委书记应勇对此作出批示: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竟发生此类严重违反离汉离鄂通道管控的事件,绝不能允许。要迅速查清事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此事还是否涉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也要彻查。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离汉离鄂通道管控事关全国疫情防控大局,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各项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此外,2月27日上午,北京市也公开发布称已成立调查组,围绕黄某英如何进京等问题全面调查。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倍可亲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0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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