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得克萨斯州法官 驳回华为挑战联邦禁购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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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为5G与欧盟旗帜示意图 © 路透社图片

  作者: 弗林

  美国得克萨斯州一位联邦法官最新驳回了中国通讯巨头华为公司,对一项2018年美国法律发起的诉讼,该法律禁止联邦机构及其合同商与这家中国公司进行业务往来。

  得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马赞特(Amos Mazzant)周二在这份长达57页的裁决书中表示,美国国会有权禁止联邦机构向华为采购产品。据悉,这一法律针对的对象同样包括中国的另一家科技巨头中兴通讯公司。美国政府认为这两家通信设备制造商可能被中国政府用来进行间谍活动,华为则已多次否认这一指称。裁决书中指出,向美国联邦政府承包业务是一个特权,而不是一个宪法保障的权利,至少就该法院所知是如此。据悉,华为方面自去年3月开始对美方通过的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提出诉讼,认为其违法美国宪法。其中第889条款被指是华为诉讼的焦点,它禁止美国行政部门机构获取来自华为、中兴等中国企业的通讯硬件产品,这两家企业都被该条款明确点名。

  在当时,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曾表示:“第889条是建立在众多错误、未经证实和未经验证的主张的基础上的。法案里的假设是不符合事实的,华为并不为中国政府所有,也不受其控制。此外,华为拥有良好的安全记录和机制,迄今为止,美国没有提供任何有关安全问题的证据。” 华为方认为国防授权法违宪的理由主要是它违反了美国宪法中剥夺公权法案、正当法律程序条款国会判断华为是否违法,超出了立法机构的职权,违背了三权分立原则。此外,华为方还指出该条款对限制其销售行为的规定过于宽泛。

  就这一案件,马赞特法官对上述两大论据不予支持,并指,“(国防授权法)适当地为所迫使的负担量身定做”。他称,未被有关该法律会损害华为的现有和未来合同的说法说服。就院方的这一决定,华为的声明回应称,“虽然我们了解国家安全的最重要意义,但美国政府在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中采取的做法在损害华为的宪法权利的同时提供了错误的保护感。 我们将继续考虑其他法律选择。” 另据中新社报道,就美国媒体《华盛顿邮报》近日披露,美国情报部门自冷战时期至2000年代初期,被指一直通过控制瑞士加密公司克里普托(Crypto AG)窃取多达120个国家的机密信息,对此中国驻欧盟使团团长张明周二称,这一消息似乎解释了美国政府为何执意打压华为,“恐怕是美国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张明说,有判断认为美方打压华为就是想阻碍中国发展,但中国作为拥有古老历史和悠久文明的国家,实现现代化是14亿人民的美好愿望,是必然趋势也不可阻挡,中国有句话叫“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美国不去想“立人”和“达人”,而去想“损人”和“害人”,最后的结果一定是损害自己。当谈及欧盟态度时,张明称,尽管美国政府无理打压华为,但最近欧盟方面乃至一些欧盟成员国做出的反应令人鼓舞,公平、公正、非歧视原则系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在华为问题上,中方所要求的也无非是国际社会都遵守这些基本原则。华盛顿方面,在刚刚过去的慕尼黑安全会议上,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则在讲话中直称,“华为和其他中国政府支持的公司是中国情报机构的特洛伊木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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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倍可亲 查看原文
http://www.backchina.com/news/2020/02/19/672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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