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其罪行若未達兩年 法官可判不引渡?(图)

星岛日报 0


 

孟晚舟引渡聆讯案暂时告一段落,外界均关注法官将如何判决?是否孟晚舟会被引渡到美国呢?卑诗省公益法律服务谘询官吉米言猜测,有一种可能性是,如果法官认为此案虽有犯法,但不满足刑期2年的情况,就不需要引渡到美国。但律师李溢不同意这样的说法。

吉米言表示,加拿大《引渡法》的要求除了要认定涉案者所犯罪行须在加拿大也被认可是犯罪外,还必须要认定其罪刑会导致至少两年或更长时间的监禁。如果法官最后裁定孟晚舟虽然犯了罪,但其罪行未达两年或以上刑期,那孟晚舟就不会被引渡到美国了,将会当庭释放。

吉米言说,引渡聆讯和完整的审讯不同,真正的审讯只会在美国(引渡的申请国)开展,而引渡聆讯的法官将在假设证据为真实的条件下,决定证据是否能支持两国共同犯罪的结论。

律师李溢则认为这样的说法难以成立,因为根据刑法对欺诈的规定,如果涉及的罪行标的物不超过5,000元才会有低于两年的刑期,否则法院对诈欺是处以最少两年或以上的刑罚。美国司法当局对华为、星通科技和孟晚舟共提出23项罪名控诉;孟晚舟本人面临欺诈银行、电汇诈骗及企图干犯上述两项诈骗罪行,这样的情况绝对难以在刑期两年以下。再者,现在法官的重点是依据事实和法令来判决要不要引渡,既然这不是完整审讯,刑期长短已非目前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 所考量的。




 

过去4 天控辩双方均在法庭上在如何认定双重犯罪问题上仔细推敲琢磨。李溢认为检视此案,一切要回到欺诈的本质来定夺。吉米言则说,辩方律师佩克(Richard Peck)的陈词中有一个说法是耐人寻味的,他强调此案是对加拿大司法制度的一个检验,这不是完整的庭审,作为引渡聆讯,法庭探究的应该是具体法规的对错,而不是宏观的正义与否。

究竟接下来的情况会如何发展呢?吉米言表示,参考联邦政府关于引渡的流程图,如果引渡聆讯法官决定不交人,则孟女士会被释放。如果法官裁定要引渡交人,引渡流程进行到司法部长的环节,由部长决定是否将当事人移交给美国。当然,法院引渡交人的判决,一定会被孟晚舟提起上诉,同时司法部长的移交决定也将被提到卑诗上诉法院做司法覆核。高院裁决的上诉和部长决定的司法覆核将合併审理。当然,最后审理结果还可能进一步提至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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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20/01/25/9053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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