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留编还不影响晋升?江苏“放大招”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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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七八点钟,江苏徐州医科大学副教授王刚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作为一名在岗教师,他每天要先完成教学任务,之后作为创业公司董事,处理公司事务。两种身份,频繁转换,自主安排工作内容。

得益于江苏的创业政策,王刚在拥有编制的情况下,还可以在职创业。“忙是常态,高校与公司需要兼顾,每天工作十四五个小时,没有周六日的概念。”王刚说。

图/图虫创意

如此忙碌也与其另外身份以及人生抉择相关。王刚还是江苏省肿瘤生物治疗公共服务平台主任、省肿瘤生物治疗工程实验室副主任,主要从事肿瘤微环境与免疫治疗的研究工作。

他在CAR-T免疫细胞疗法方向深耕十多年,其所在团队积累了600多例临床案例,且实践证明此疗法确有实效。于是,王刚萌生了开发相关技术产品的想法,希望将科研成果产业化。

数年前,江苏省印发相关文件,鼓励省属及各地所属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职或离岗创业。解除了后顾之忧,王刚于2020年开始在职创业。

如今,江苏希望有更多的“王刚”出现。今年9月,江苏省人社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在江苏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研人员等群体创业。

根据相关政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可留编三年,其间社保、职业年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岗位等级晋升等待遇不受影响。这也让创业多年的王刚,有了更多的底气。

而江苏的创业留编政策经媒体报道后,一度登上微博热搜,并引发舆论热议,有媒体称江苏在“放大招”,也有舆论将之与早年的“停薪留职”相提并论。

并非“停薪留职”

江苏省人社厅相关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创业留编政策其实在2015年就已推出,近期引发关注,是因为“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登上了微博热搜,民众比较关注其中的创业留编。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从社交媒体以及相关报道的内容看,创业留编三年是公众关心的主要议题。有声音甚至认为,“既能创业还能留编,属于旱涝保收。”

不过,多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对此表达了忧虑。比如,他们担忧创业三年可能错过晋升机会,创业风险大,缺乏资金与资源等。

据江苏省人社厅介绍,对于创业留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决策是比较审慎的。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至2022年,江苏全省离岗创业人数不足一百人。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如今的创业留编政策,有舆论认为,这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停薪留职”类似。

前述江苏省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创业留编与历史上的“停薪留职”,有着本质区别。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不少国企效益不佳、人浮于事,所以降本增效,鼓励公职人员、国企职工“停薪留职”下海。如今的创业留编,主要针对的是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目的是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创造更多优质经营主体、增加就业岗位。

这位工作人员还提到,今年9月创业留编的消息出来后,咨询的人比较多。“那几天手机都被打爆了,全是咨询的,有幼儿园老师,还有中小学老师,甚至还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其实很多人有误解,包括那位幼儿园老师。”他说。

有分析认为,创业留编与历史上的“停薪留职”存在明显的时代差异,适用人群和范围明显不同。“停薪留职”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既包括事业单位人员,也包括公务员编制。而创业留编主要偏重于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创业留编的目的是推动创业,前述江苏省人社厅相关人员表示,鼓励科研人员创业,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本质是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同时创业也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多个省份已施行

据江苏省人社厅介绍,本次创业推进行动是“组合拳”,包括优化创业生态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突出重点创业群体等多种举措,创业留编只是“组合拳”中的一招。

按照计划,到2025年底,江苏力争实现每年支持成功自主创业20万人,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1.2万人、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0.5万人次,农村返乡入乡创业累计50万人以上。

事实上,除江苏外,陕西、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上海、湖北、安徽等诸多省份均有类似的留编创业政策。

今年11月底,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更是披露消息称,陕西为持续优化创新生态,将科研人员创业的离岗期限由3年延长至6年,离岗期间各项权利、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江苏省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提到,其实创业留编政策并非新政策,党中央、国务院早就出台过相关文件,人社部也发过相关的指导意见。

资料显示,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

2016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到,研究制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政策措施。

2017年,人社部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2019年,人社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位教授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创业留编“无疑是好政策”,既可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又可以带动就业,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业,既有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

他认为,为了打好“创业组合拳”,还应该在体制机制方面下功夫,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施展才华提供更大的平台,为其创办企业提供更多的项目、资金、税收方面的政策支持。

专家:需要多部门形成合力

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刘昕认为,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留编,其目的是活跃市场经济,激发市场潜能,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以创业带动就业。

刘昕认为,创业不单是人社部门的事情,需要多个部门形成合力。他说,政府只需要尽职做好“市场守夜人”,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向社会提供稳定的社会预期,想创业愿意创业的人会越来越多。

无锡海斯凯尔医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邵金华在江苏创业十多年,对医疗行业科研成果转化有切身体会。他认为,创业留编政策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创业热情,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对于有志于投身产业转化的编内人员是利好。

不过,邵金华也提到,“从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再到被市场接受,三五年是小周期,往往五年以上,甚至十年才能见到成效。创业留编三年,对一些专业技术行业来说时间稍短。时间如果能长些会更好。”

邵金华还提到了创业的风险问题。“创业过程充满风险,政府除了政策支持外,还要注意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信心。”他说。

创业孵化器企业启迪之星南京麒麟基地执行总经理薛桂荣从事创业孵化工作二十余年。她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创业留编为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全新创业、科研成果市场转化提供了途径。

薛桂荣说,就其所见,江苏的孵化器建设处于领跑地位,江苏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众多,智力资源丰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有着独特的优势。

“创业是系统工程”,薛桂荣认为,科研院所、高校、地方党政部门、创业孵化器之间要打通机制壁垒形成合力,为科研人员创业提供更多的资金、税收,以及社会资源方面的支持。

另外,依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那么,如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离岗留编创业或在岗创业,该如何做好监管?

江苏省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说,“首先是严格审核,创业留编主体是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其次做好利益隔离,创业留编人员不能在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或有利益关联的企业任职。”

据了解,人社部2019年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就提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既要充分支持和鼓励,也要完善监管措施,严禁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搭便车”,出现新的“吃空饷”问题。

在受访专家看来,在编人员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其创办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可能面临更多更大的诱惑,因此有必要细化规则,监管监督不能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