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小学校长性侵数名幼女遭死刑?官方:属实

文章来源: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 次)


近日,网传甘肃静宁县一小学领导在校内长期性侵多名幼女,受害者年龄最小仅8岁,罪犯已于日前被司法机关执行死刑。对此,平凉市当地有关部门回应称,网传消息属实,该案已按司法程序依法推进。

11月10日,网传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死刑执行布告。

据相关布告,被执行死刑的是“强奸、猥亵儿童犯”张隆基,此前长期任职于当地某小学。

受害者多达数十名,均为该小学的幼女、儿童。

“罪犯张隆基于 2010 年至 2019 年6月,在甘肃省静宁县某小学先后担任教导主任、校长兼教师期间,通过体罚等手段对缺乏性防卫能力的小学生形成精神挟制,利用讲解习题、学生交作业等机会,在其宿舍内多次对5名时年 8\~12 岁的幼女实施奸淫,在教室内当众或在其宿舍里多次对 17 名时年 8\~14 岁的儿童实施猥亵。”上述布告称。

11日中午,笔者以网友身份致电当地多部门获悉:网传布告内容属实,确系当地法院主动公布。

当地政府一工作人员告诉笔者,“这个布告是11月7号发布的,我们也是7号才知道这个事情。”

对于案件详情,该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向法院咨询。“官方是这样说的,一切以官方消息为准。对受害者家庭的取证,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最后经过县法院、市法院甚至是省高院,最终的判决需要一个过程。”

当地教育局一工作人员表示,张隆基曾是当地一小学的校长,案件具体情况需咨询法院,“执法机关有相应的流程。”

当地妇联一工作人员亦表示,已知悉此事,“知道的这个事,(对于受害者的帮扶工作)我们做着的,我们动员社会做呢,我们妇联又没什么经费。”

据上述法院布告,罪犯张隆基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后,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张隆基的死刑。2023年11月7日,平凉市中院对这名“强奸、猥亵儿童犯”执行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