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平等是社会性的问题 ,诺贝尔奖得主证明了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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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少公开谈论女性主义或女权主义的话题,虽然可能不可避免地会被归入这个阵营。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性别意识不强的人,在很多的交往场合,很少意识到自己的女性身份,也从来不觉得女性就应该怎样怎样,男性就理当如何如何。就比如勇敢,我会认为这是作为人的优秀品质,而不会认为这是男性的专属品质。再比如,认为强势的女性婚姻不可能幸福的说法,我也不以为然,因为女性表现弱势,同样不能保证婚姻的幸福,反而有更大的概率成为家暴的受害人。

现在回想起来,虽然初中时似乎有过一段性别意识的初步觉知,因为一度很反感我妈对我的一些规训,就是非要让我学在她眼里认为女性该干的家务活。但那段时间比较短,因为读高中我就开始住宿了,我妈也很快放弃了这方面的“努力”。在大学毕业时的第一次择业,也曾因为性别都没能进自己心目中最想进的单位的面试,材料审的环节就被刷下来了,虽然我当时还拿了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称号。不过,单就这些,并不足以让我真正发现社会结构中的性别权力结构问题。

这种没有性别意识的懵懂,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一方面让我显得有些无知者无畏,另一方面也使我在很长时期里,都没有真正认识到社会结构对女性发展的制约。当我的职业发展爬坡走到一定程度时,我才越来越多地体历与感受到性别带来的无形制约。即便是在个人能力举足轻重的学术界也是如此,机会与资源会理所当然地更多分配给男性的同行。在一个行业,作为女性,做到同样的好,你不可能获得同等的承认;你必须做得更好,才可能获得承认,而且这种承认也是有限的,你能感受到性别带给自己的天花板困境。

我记得有一次,一家大型律所聘请刑事法学界的学者当兼职的顾问专家,大概有三十人左右的规模,只有我一位女性。当一位女律师指出这一点的时候,我感受到的不是被人另眼相待的庆幸,而是觉得相当悲哀。因为在我们这个专业领域,做得好的女性学者其实还是颇有一些的,就学术水平来说并不比受到邀请的男性同行弱,但是经常很难被看到。法学界的各类评奖就更是如此。

所以,我很敬佩现在的一些年轻同性,很早就清醒地意识到这方面的问题,并且愿意在一个日趋保守的社会中为此大声疾呼。性别平等的问题,说到底不是个人面临的困境,而是社会性的问题。而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只有首先被看到被承认才有改变的可能性。被看到被承认是改变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遗憾的是,很多人看不到这一点,也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就像在我的朋友圈里,还有男律师发那种女性强势如何如何对家庭与孩子的教育不好的视频。我其实有点好奇,通过让女性人为地示弱来获得自我优越感的男性,究竟是基于一种什么心理?作为男性的强大,怎么就需要靠女性的示弱来实现,这样的男性内心得虚弱到什么程度?不觉得自己很可笑吗?

卡塔琳·考里科

最近获得诺贝尔医学奖的女科学家考里科,她的人生或许就是对此的最好回答。她不仅自己获得了诺贝尔奖,女儿还是奥运冠军。实际上,无论是作为女性还是作为母亲,你的身体力行,才是孩子的最好榜样。时代变了,女性与男性都需要调整自身的价值观与行动,重构与社会发展趋势相契合的全新的两性关系模式,这才是与时俱进的做法吧。即便是在中国社会,也不应动不动地在这些问题上扯什么国情与特色。不要有形的辫子剪掉了,无形的辫子还继续留着那里,将根本上不了台面的一些东西,当作自己的文化特色来宣扬。

dane_2022 发表评论于
这证明也太跳跃了。她女儿得了奥运冠军,证明了她女儿很成功,但证明的了她比男的奥运冠军还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