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向女儿转移现金2000万:收钱的女儿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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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则“贪官8年内向女儿转移现金近两千万”的新闻引发关注,披露了黑龙江省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武伟的贪腐细节。2011年-2018年间,武伟先后利用各种机会前往北京给女儿送现金,每次几十万元,近两千万元的现金,都是八年间武伟一次次送过去的。

一些人疑惑:人防办似乎没什么存在感,负责人何以能贪污那么多钱?这么说吧,基本上地面以下都归人防办管,设租寻租空间不小。开发商造楼建地下车库,规定要有多少面积用于人防工程,建成后得通过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为通过验收,人防地下室使用的设备材料往往得购买指定产品,还有所谓的押金或保证金,其实是“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所以,落马的人防办负责人还不少。例如,2023年9月,防城港市人防办主任梁放生接受审查调查;7月,酒泉市人防办原主任薛设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回到武伟案,此人把现金装在包里而不是走转账,说明洗钱与反“反洗钱”的意识很强,走账会留下不可磨灭的记录,走现金就隐蔽多了;把现金送给女儿,说明爱女心切,是个“女儿奴”,贪污为的是家人、是女儿。合起来,说明他是一个心思缜密的人和一位“慈爱”的父亲。只是机关算尽太聪明,一朝事发,调查人员不可能对钱的去向不查不问,女儿手中突然多出大笔现金,总要说个合理来源吧?是不是自己合法挣的钱,这一问题绕不过去。

更进一步,大家对这一案件的讨论,自然而然也延伸到武伟女儿有没有罪的问题。从情理看,自己父亲有多少合法收入,难道心中没有个数吗?父亲每次给自己几十万,只走现金不走账,百元面值的现金一万是115克,五十万就是十几斤,从哈尔滨到北京一千多公里,父亲如此不辞辛劳,说不知道父亲给的钱不是合法的,似乎有些说不过去。

假设武伟女儿没有罪,仍有一个父母犯罪及不及子女的问题。一些网友认为,至少也应该剥夺贪官子女考公的权利。

长期以来,互联网有一种说法,即“一人犯罪影响子女考公”。其实,根据明文法律,并没有父母犯罪子女就无权考公的规定。2019年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规定》第19条规定本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得报考公务员,并没有父母犯罪子女不得报考或录用为公务员的规定,在通过公考后有“考察”(也就是俗称的“政审”)环节,也没有父母犯罪子女通不过考察的规定。

当然,这只是一般情况。若报考涉密职位及公检法职位,则会有实质性的“政审”且比较严。以报考警察职位为例。2020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9条规定: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具有若干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包括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也就是说,父母有恶性犯罪或因贪污受到刑事处罚的,子女报考警察不能通过政审。所以从明文规定看,“父母犯罪影响子女考公”成立的特殊条件是:只限于某些敏感与关键职位,也不是父母犯任何罪子女都受影响;一般公职不受影响,泛泛讲“父母犯罪影响子女考公”是不成立的。

可见,根据现行法律,哪怕被判实刑的贪官,其子女除了某些职位不能报考或通不过政审之外,仍是可以报考一般公职的。但这里面确实有一个法律与伦理问题。

现代社会是建立在个人享受权利并自负其责的基础之上,原则上子女当然不应该因为父母犯罪或其他任何过错而受到株连,这诚然是不错的。但是,这成立的前提当是子女没有享受父母的犯罪收益的。

如果子女明知或推定知道父母的犯罪行为并从中获益,情况就不一样了。电信诈骗分子骗了钱之后,会给家里盖大房子、给子女最好的教育与生活条件,甚至可以说,某些电信诈骗分子的初衷就是让子女、让家人过好的生活。子女与家人也知道这钱来路不正仍无愧无怍地享受,他们受到某些株连又有什么问题呢?一则做贼不能光吃肉不挨打,二是对电信诈骗分子本身也是震慑,削弱了其行骗的动机与激励。相对于同情这些被株连的电信诈骗分子的子女,大家理应更同情徐玉玉。贫困家庭的女生徐玉玉刚考入大学就被骗走9900元学费,郁郁离世。

同理,如果实刑贪污犯的子女,明知或推定知道父母的钱来路不正,能坦然接受,安之若素,即使够不上犯罪,也难称无辜,限制他们考公又有什么问题呢?公职是由纳税人供养的,理应对其有比普通人更高的道德要求。是个人都应该知道享受家人的犯罪收益至少是不道德的。

没事逛逛88 发表评论于
窝藏包庇罪,钱要先全吐出来再看情节定
pellegrino 发表评论于
另外美国法律不但会判女儿有罪,
而且还要对非法收入收税的。
2000万收入,不交税,会坐牢
pellegrino 发表评论于
中国的法律不一定有罪,
美国法律肯定有罪
老天真 发表评论于
女儿不可能不知道,父亲的合法收入不会达到这么高。假装不知道是没有用的。在美国加拿大,如果你从某个私人手里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后来被警方发现那是一辆被盗的赃车,该车辆一样会被没收。同时警方在找到确实证据,证明你是无辜受骗者之后,你才能被洗清同谋的嫌疑。

这个女儿有窝藏赃款的嫌疑。她必须完全退还赃款和由此产生的利息,然后才根据其它可靠的证据来排除她的嫌疑。
湾区范儿 发表评论于
这么全心全意爱女儿的好爸爸,怎能判他有罪呢?
孤岛侠客 发表评论于
父亲偷,女儿收,能说女儿没罪吗?至少是窝藏罪!
Yummy2000 发表评论于
女儿可以将钱退回去,应该无罪。
GuoLuke2 发表评论于
楼下要证据的,打一顿证据就全都有了
GuoLuke2 发表评论于
财产来源不明罪
wumiao 发表评论于
这还用问?拿着人民的钱给自己的女儿,慈父?是贪官恶女。
风云再起888 发表评论于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2023-10-03 05:48:18中国需要的是结果正确。不要用所谓的程序来影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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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美国政府赔偿都是几千万美元,这样结果是正确还是政治正确
DANIU_S 发表评论于
他爸肯定有罪,贪污罪,受贿罪,洗钱罪,要坐牢的;女儿不一定坐牢,但钱全部要吐出来,钱退不回来,也得坐牢。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中国需要的是结果正确。不要用所谓的程序来影响结果。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pop4 发表评论于 2023-10-03 03:33:38
"Knowingly "

这个就是关键啦,中外窝藏罪都一样,要明知,证明这点是检方的举证责任。

你不能光凭说“你知道你父亲没那么多收入,就应该知道这是赃款”

这个不足以成为证据。检方要是有办法证明她“明知”那是绝对不会放过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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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否是证据,解释权在法庭。中国认可这样的证据。
一带一路 发表评论于
藏匿现金就是偷税漏税,至少应该罚款加坐牢,父女俩一起去坐牢吧!
pop4 发表评论于
"Knowingly "

这个就是关键啦,中外窝藏罪都一样,要明知,证明这点是检方的举证责任。

你不能光凭说“你知道你父亲没那么多收入,就应该知道这是赃款”

这个不足以成为证据。检方要是有办法证明她“明知”那是绝对不会放过她的。
基本算好人 发表评论于
参考毒贩女儿拿爸爸钱
竞选 发表评论于
Knowingly in possession of property that was obtained, directly or indirectly, from the commission of another offence, is an offence.

窝藏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竞选 发表评论于
Knowingly in possession of property that was obtained, directly or indirectly, from the commission of another offence. As this charge is often based on theft, it is commonly referred to as “possession of stolen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