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媒体的沉默震耳欲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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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道德化的法律惩戒将处罚依据诉诸于公众情感、社会价值等抽象观念,结果不仅会纵容公权的滥用,也会使刑罚和行政处罚蜕变为推行某种特定道德观念的工具,进而伤害由法治国家所保障的权利和自由。

——中国政法大学赵宏教授

昨天,《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刷屏了。(我也写了一篇文章,表示反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34条,我反对!)

我加入的大部分群里都在讨论这件事,朋友圈隔几条就是关于这个事的发布,写这件事的好几篇文章光点赞都一两万……

今天早上,我突然想到媒体怎么看此事。于是去翻了翻自己经常看的媒体公众号这几天的文章,再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关键词,在媒体公众号上搜索,看看他们有没有发过文章。

《南方都市报》,没有。

《澎湃新闻》,没有。

《中国新闻周刊》,没有。

《新京报》,没有。

《南方周末》,没有。

《南风窗》,没有。

《中国青年报》,没有。

《三联生活周刊》,没有。

《财新网》,没有。

《新民晚报》,没有。

《封面新闻》,没有。

《极目新闻》,没有。

《红星新闻》,没有。

《潇湘晨报》,没有。

《九派新闻》,没有。

《齐鲁晚报》,没有。

《都市快报》,没有。

《新晚报》,没有。

《新周刊》,没有。

《Vista看天下》,没有。

……

我想,已经没必要再罗列了,这已经能说明一定的问题了。

他们发了地铁判官,发了天津跳水的大爷,发了《逃出大英博物馆》大结局,还表示“网友心疼到泪目”,但对涉及到所有中国人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他们集体保持着得体而默契的沉默。

这不正常,一点都不正常。

我曾在《南方都市报》待过,见过从内部系统上弹出来的指令,什么不能报道,什么不宜渲染,都有外人看不到的规定。

所以,媒体的集体沉默我能理解,但看到这万马齐喑的画面,还是觉得悲凉。

因为,在传递真相之外,大众传媒还起到在重大的公共议题上进行“议题设定”的作用。大众传媒虽然不能决定人们对某一个议题的具体看法,但完全可以通过报道,引导人们去讨论。

而大众,也会因为媒体的报道本身,以及报道的数量,而改变对某个议题重要性的认识。也就是说,大众传媒报道的越多,人们就越会觉得那是一件重要的事。

只有重视了,讨论了,才能形成一个有声量的舆论场,才能形成越来越多的公共意识,才有可能推动某些事情的艰难改变。

但,很不幸,传统媒体的这个功能,早已被新媒体取代。在越来越的公共议题上,传统媒体越来越表现出一直畏缩的状态,不敢发声,不能发声。只能把目光聚焦在普通人的家长里短,鸡毛蒜皮上。

我们的传统媒体,渐渐失去了对真问题的感知力和影响力。

反而是一群自媒体,和专业人士,撑起了公众舆论的责任。

除了数不清的自媒体,最重要的发声者,还要数一些法学界著名人士,如清华大学法学院劳东燕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车浩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宪法学童之伟教授、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刘思达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赵宏教授、华南理工大学叶竹盛副教授等。

但他们的言论,几乎不是发在自己的个人微博和朋友圈上,就是发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要不是被其他自媒体转发引用,触达人群很是有限。

我记得以前类似这样的事件,操作方式都应该是像“凤凰网”那样,邀请真正的业内人士亲自撰文,或者采访,提供专业意见,以引起更多讨论。

但现在,在某些问题上,这样的操作越来越少了。

当这个社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怪现象,而媒体又有意或被迫无视时,只剩下我们松散的个人,悲壮地站出来,为自己发声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在9月30日前,社会公众均可通过中国人大网或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提出意见,具体的网站链接为:

http://www.npc.gov.cn/flcaw/userIndex.html?lid=ff8081818a22132f018a499710595932

可以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填写你的意见。

如果网页打不开,也可以先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官网,然后下拉网页,在左侧找到“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图标,进入后,在“正在进行征求意见”第五个,选择“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即可提出意见。

不要觉得《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和你无关,不要觉得自己可以是那个例外,不要觉得发声没用,再渺小的个体,也有不屈服的尊严。

哈维尔说:“我们坚信一件事情,并不是因为这样做了会有效果,而是坚信,这样做是对的。

现在发声,就是为未来的自己呼救。

BigP 发表评论于
其实人模狗样穿个西方的马褂制服拜西方洋教的才是伤害民族感情的行为
BigP 发表评论于
今天看到微信有个视频说保安驱逐几个穿唐装的(农民工估计没见过唐装),绝大多数的评论都是反对这个恶法的, ROUTARD的估计是他自己想象的。
不要总觉得自己高高在上,您以为中国群众都是傻的?
柳小波 发表评论于
反正没用,大家都知道不能终身制,最后还不是全票通过了
wumiao 发表评论于
八十年代初在中国某地,夏日炎炎一个22岁的美丽姑娘穿着短衣在家乡河边游泳纳凉,被周围的人举报,大概伤害了他们的民族道德感情,民警抓捕,最后竟然冠以莫须有的罪名枪毙了,,,,,,,这种荒唐可怕的事情会不会又回来了?
新中美 发表评论于
这篇文章也已经被禁了
tina0 发表评论于
越来越像又一场文化大革命了
ellamoney 发表评论于
欲做媒体,必先自宫。
一只熊 发表评论于
国内人敢真的上官方网提交自己的意见吗?啥都是实名,决绝对担心被清算
naquerera 发表评论于
法盲制定法律,再以法的名义胡折腾。。。眼看他起朱楼 眼看他宴宾客 眼看他楼塌了!
吃素的狼 发表评论于
呵呵,既然这些媒体都变成哑巴,留之何用?就像取消教培产业一样,取消这些媒体,留下党媒就行廖。
sgbigsell 发表评论于
“寻衅滋事”,“妄议中央“,再来个“伤害中华民族感情”,很顺理成章。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人性就是得寸进尺,不会适时收手的,除非有被剁手剁头的危险。

当然,你怕被剁手剁头,不敢去剁对方的手或头,就只能被人欺到头上。狭路相逢勇者胜,这回合的博弈,独裁者完胜。
fancyorange 发表评论于
仔细想想其实就是让地方政府可以罚款减轻财务负担。韭菜们要小心了
voiceofme 发表评论于
大家都乐于去八卦打倒好声音,享受中国给的一点点自由。但对于法律这事,没有多少人敢在看清风向前表态。这就是落井下石。
voiceofme 发表评论于
大家都乐于去八卦好声音了。
过路人_2016 发表评论于
一定要把所有国民都驯化成张老9
七戒 发表评论于
喜欢!
超级喜欢!
看到习主席这么折腾中国蚁民仍然得到万众拥戴,俺就彻底放心了。不用再担心中国乱了引发黄祸!
分享_快乐66 发表评论于
中国有媒体吗?那是党的媒体好吧?!哈哈哈哈哈哈
WeThePeople 发表评论于
现行反革命
WeThePeople 发表评论于
现代反革命!历史多滑稽可笑:)
WXY好 发表评论于
再乱说话要枪毙的
kingdale1 发表评论于
这是新时代的反革命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