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车主私自追踪偷车贼爆发枪击 1死2伤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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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发生因为偷车而引起的枪击命案,共造成1死2伤,开枪者本是车主,发现座驾被盗后查到其下落,并迫使怀疑的窃匪下车,然后双方等候警察到场期间对方突然开枪,车主还击时造成伤亡。

综合kens5.com、mysanantonio.com及英国《每日邮报》报道,事发在27日下午约1时,圣安东尼奥1个购物中心的停车场传出枪响,现场画面显示,涉嫌偷车的男子躺在地上,头部大量出血,同行1名女子也中枪坐在旁边,腿上染有不少血迹,送院后情况危殆。

警方没有公布涉事人员的姓名及身份,但表示有人发现自己的座驾被偷后,追踪失车到达案发现场,亮枪命令涉嫌窃匪及其女伴下车,并坐在车轮旁等候警方到场,相隔大约2分钟后,怀疑贼人突然开枪,车主还击时自己也受伤,但目前情况稳定。

圣安东尼奥警务处长麦克马纳斯(William McManus)表示,根据案件初步资料,车主开枪属于自卫,但当局仍在调查细节,现阶段难以判断会否提出起诉任何人。麦克马纳斯又表示,车主固然有权追踪失车,但警方无法评论这次当事人做法是否正确,民众遇到同类情况,应先报警而不是设法私了。

德州州长阿博特(Greg Abbott)曾表示,当地严格奉行“坚守阵地”(Stand Your Ground)原则,程度超越其他州份,无论是陪审团还是检察官,都不能以进步派观点凌驾相关法律。

Amita 发表评论于
没有说当事人会输刑事案件,但是他毕竟误伤人罪犯女友,即使在自卫情况下。女友可以起诉他民事赔偿。
Amita 发表评论于
第一,这起案件两伤一死,我assume当事人也受伤,不值当。
第二,涉及民事案件,无论如何你要请律师,这肯定要破费了。
第三,城堡法是可以保护当事人免除刑事责任。但是城堡法的初衷是生命受到威胁。这起案件最初只是一起盗窃案件,你可以报保险得到赔偿;当你发现了车,你可以报警;从偷窃(并没有财产损失,保险可理赔)到最后被迫利用城堡法来保护自己,是当事人做出的选择,既受伤又损失了钱,显然这个选择不是太适合。

如果是歹徒威胁到你生命安全或是抢劫你你当然可以自卫。这起案件最后走到这一步显然不是很好的结果。
一个头两个大 发表评论于
被抓现行就开枪,这种人特tm像普京了。以为腰里别了杆枪就是爷了。
nanoptics 发表评论于
真英雄,合法自卫,不知有何争议?
老生长谈 发表评论于
阿米塔拿蓝州的思维套用红州的事件,特别是有stand your ground的德州. 警方说仍在调查,初步认为是自卫. 得州的居民不会怀疑开枪的正当性,除非一小撮带有政治倾向的人.

女的可以说自己不知情,在法庭上让所有的陪审员相信你不是同谋而一致同意车主是故意要杀死你,你觉得可能吗? 这是德州,不是ny或ca.
Amita 发表评论于
这起案件如果罪犯的女友起诉民事赔偿,当事人很可能会输。女友可以说我不知情,现在你不是执法者误伤了我。
Amita 发表评论于
有些车比如Tesla有gps自动定位
___1984___ 发表评论于
wild wild west教会不愿守法的人尊重他人财产
___1984___ 发表评论于
wild wild west教会人们尊重他人财产。
富祖 发表评论于
想知道车主怎么找到车的 ?
Amita 发表评论于
回到wild wild west了
___1984___ 发表评论于
这种做法是不合适。
但是,如果丢车的人都如此保卫自己的财产,偷车贼会立马减到最少。
Amita 发表评论于
上次芝加哥有个老中教授独闯虎穴找回被偷的车,车里有重要文件还算情有可原,如果单纯是车话,找到以后报警就是了。
Amita 发表评论于
这种做法不合适,车被偷了找保险理赔就是了。这样一死两伤,说明自己也受伤了。而且陷入法庭纠纷,虽然很可能没有刑事责任,但是民事官司如果上庭肯定要损失一笔钱。

Sam大树 发表评论于
在德州,要记得带AR, AK上路
zzbb-bzbz 发表评论于
很显然不相信警察能有所作为
飘过的云 发表评论于
干的漂亮……
道霖沙 发表评论于
去警局报案的目的是好去找保险公司索赔,又不是要警察把车找回来。
赵Q 发表评论于
枪杆子里面出正义!
樊哙 发表评论于
干的漂亮
河西海龟 发表评论于
很好!
nyfan 发表评论于
这事还是要看肤色,无论发生什么状况白人打了天使肤色的肯定惹火烧身!
三棵树 发表评论于
好啊,支持!
3sporter 发表评论于
德州法律车是车主的castle doctrine, 加州不是,加州枪友们注意
goodmum 发表评论于
叫警察会让车主去警察局立案填报2小时,然后下辈子也不知道车在哪儿。99%美国人不愿工作包括警察。所以车主完全正确,消灭了一个盗窃基因,希望来世投胎别再把基因带回来
不冒泡的鱼 发表评论于
现在的世道真是罗刹海市了。把良民都逼得退无可退的地步。这是想唆使全民恶人吗?什么世道。左派政客--典型绿婊
missC 发表评论于
车主, great job!
基本算好人 发表评论于
女的应该算盗窃从犯
基本算好人 发表评论于
干得漂亮!一点毛病都没有,还为民除害!
funtime 发表评论于
如果是我的话,我会悄悄“偷“回来,不要这样和歹徒硬碰硬,不值得,因为即使贼人被警察抓进去,几天也就出来了
侃就侃一侃吧 发表评论于
要是在罗刹海市的加州或者纽约市,车主估计这一辈子都完犊子了。

不过总而言之,枪是用来保命的。其它情况下出枪的风险非常高。
渤海 发表评论于
发现盗贼,用枪看住,致电报警,过程完全正确。
匪徒首先开枪,威胁人命,车主自卫还击,击毙匪徒,完全正确!
据说据说 发表评论于

支持车主。
NUNU123 发表评论于
这事要是发生在加州,说不定车主会有责,加州对罪犯太友善,什么世道!
潜水听歌 发表评论于
对于偷车这种事,警察常常不作为,所以才会有这张事。
没事逛逛88 发表评论于
幸亏是偷车贼先开的枪
herlion 发表评论于
坚决站车主!
Dalidali 发表评论于
丢了车不象丢了人,警察根本顾不过来!
Dalidali 发表评论于
没毛病啊!
我就因为车被偷报过警,但警察做了笔录后让我回家等,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注册怎么这么难 发表评论于
从哪个角度看都是车主占理啊,这有什么可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