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和服事件:警权绝不能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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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一位女子穿和服街头拍照被民警带回盘查的视频广受关注。根据事主微博回应,8月10日晚她在苏州市淮海街拍了两张和服照片,被民警上前盘查,并被带回派出所继续盘查,理由是涉嫌寻衅滋事,5小时后才允许其离开。

涉事女子的行为是否违法,当事民警的执法是否妥当,继续盘问是否获得派出所负责人批准等问题,当地警方应当积极回应。

不过,该事件依然可以引出三个相互关联的值得思考的法律问题:民警能否随意对公民进行盘问、检查?民警在什么情况下可将公民带回警署继续盘问?若没有法律依据盘查或继续盘查公民,有什么法律后果?下面进行一下简要梳理。

首先,民警能否随意对公民进行盘问、检查?

《人民警察法》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可见,当场盘问和检查是警权中对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限制最轻的措施,法律也要求其在实体上只能“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使用;在程序上必须“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需要而行使,还必须“出示相应证件”。

也就是说,如果某公民没有任何违法或犯罪方面的嫌疑,民警是不能随意进行盘问或者检查的。我们知道,没有任何法律法规禁止公民穿和服,民警对其使用当场盘问和检查的措施,已经涉嫌违法滥权。

当场盘问和检查的权力,往往是警察权行使的起点和源头,如果不对其加限制,警察在街头、住所或工作场所等地方能够对公民任意进行盘问、检查,公民一定会感到自己随时随地处于国家权力的监视之中,其人身自由和财产自由随时受到威胁,幸福指数会大大降低。这就是这两项警权必须设限的重要原因。

其二,民警可将公民带回警署继续盘问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人民警察法》规定,“经(当场)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3)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4)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这是很具体的4种涉嫌违法或犯罪的情形;没有这4种情形之一,绝对不能将公民带回继续盘问。

公安部《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规定,民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必须先当场盘问、检查,禁止“未经当场盘问、检查”,就直接带到警署“继续盘问”;“经过当场盘问、检查,已经排除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嫌疑的”,自然不能再带到警署继续盘问等等。《规定》共作出了9种不得适用继续盘问的情形,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规定》还明确,如果需要继续盘问,需得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决定。

本事件因穿和服而起,民警当场盘问时,女子反问其“理由是什么”,民警说“你涉嫌寻衅滋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了“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之4种情形。本案显然不属于前3种,而第4种“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很容易被滥用、被口袋化。依权威解释,寻衅滋事应是“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的行为,穿和服拍照不属于该范畴。实践中应特别警惕的是执法任性,例如把“要求执法人员出示证件或提供执法依据”之行使申辩权的行为,也看成肆意挑战公权力的“无事生非”。

其三,民警没有法律根据地将公民带回警署继续盘查5小时有什么法律后果?

有句重要的法律格言:“对于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私权利,法律无禁止即可为”。法律没有禁止公民穿和服,公民就可以穿;法律未赋予警察可盘问和检查穿和服的公民,民警就不可为。本事件中的民警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地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长达5小时之久,是典型的滥用职权行为。

这种渎职行为已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有关追诉标准,一般情形下“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才构成非法拘禁罪;但“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则没有上述时间的限制。刑法规定,犯非法拘禁罪未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刑法还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可见,法律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非法拘禁罪的入罪门槛更低,而处罚程度却更重。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警察权是重要的国家权力,是把“双刀剑”,用之得当可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用之失当,也会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正因为如此,法律便为警权的行使设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以保障和保护公民权利。所以,人民警察应建立起“警权必须受限,警权绝不能任性”的观念,自觉接受法定条件的约束,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避免警权被滥用。

党组组长 发表评论于
要是真正和人可咋办???
大侠独孤求败 发表评论于
这篇文章要点赞!!!!!!!
TexasLM 发表评论于
自己也是韭菜,被割了不爽,所以有机会也一定要割一下比自己更弱势的韭菜。
XYZ94538 发表评论于
有人报警,当然要盘查。
OldPortland 发表评论于
There is nothing that is allowed or disallowed in the centralized state of the communist empire. You can do whatever you want. The law is just a tool.
技术员 发表评论于
警察处理合法,只是不会解释,缺乏舆论能力,才被“网民”网暴。
争争日上 发表评论于
习近平开会都穿西装, 就是寻衅滋事罪, 为啥不抓?不是他说的依法治国吗
有待 发表评论于
和服女子陈述基本属实但遗漏了一下事实:

和服女子街头与路人争执,引发大量围观。警察到场是因为有民众报警。
当时场面混乱,警察试图将和服女子驱离现场以化解纠纷,遭和服女子拒绝。“我没做错事为什么要走”
警察遂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和服女子带至警局,经批评教育,五小时后释放。
和服女子事后在社交媒体上发文道歉。

整个警察带离事件与和服无关。和服女子与群众争吵原因不详。(自己猜)。你要是警察你怎么办?
longhaul 发表评论于
@相信事实 在群里经常被人唾弃,看来真是有原因的.

因为他的价值观,是非观极度扭曲.

这个苏州警察所做所为没有任何法理依据,粗暴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你不批判,反而说美国也有.

我猜想你也只是一介平民罢了,就算享有特权,在一个无视法制的社会里,你随时也可能被人看不惯而加以暴力.
枸杞 发表评论于
华人在海外更要当心了。说不定哪天穿旗袍会被抓起来。
xiaoxiao雨 发表评论于
anything happened in mainland China is reasonable because their mindset is really different. They have to obey some narratives like Ai Guo instituted by small amount of people. it means they have to obey the dictator not the will of most of people.
天涯无芳草 发表评论于
我的几点意见,法律不是挡箭牌。
不能搞西方民主法制那一套。
中国是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如果你愿意,可以理解为专制法西斯国家。
量子纠结 发表评论于
好警察不仅要行使执法权力,还必须把爱国的责任放在首位,对不爱国的行为,法律管不了,警察就得以爱国的个人责任管。
CTPCW 发表评论于
带派出所的行为与法无据.
Yummy2000 发表评论于
以前的吴国和越国的疆土, 独立出来,成立新的国家,挺好。
aaoc 发表评论于
人民是东家,党是管家?鸭子真以为自己是全聚德股东
Yummy2000 发表评论于
中国5000年历史,就是打打杀杀,合合并并5000年。
一带一路 发表评论于
这邦警察脱下警服就是黑社会
一带一路 发表评论于
穿和服怎么不妥,有法律依据吗?世界各国人民到中国来是否要有着装规定
HZ999888 发表评论于
穿和服肯定不妥,但带派出所的行为与法无据,但这就是中国特色,习惯就好。
种田农民 发表评论于
看评论,相信大家眼睛是雪亮。
Yummy2000 发表评论于
管家收拾东家。
Yummy2000 发表评论于
政府,只是大户人家请的管家而已,东家是老百姓。现在在中国,颠倒了。东家想辞退管家,都不行。
Yummy2000 发表评论于
在这个国家讲法律,不笑掉牙。 上海封控期间, 社区人员直接砸门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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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寓公 发表评论于 2022-08-17 07:18:53

在西方国家如果一个警察没有搜查令而搜查了一辆车, 这名警察寻衅滋事了
老寓公 发表评论于

在西方国家如果一个警察没有搜查令而搜查了一辆车, 这名警察寻衅滋事了。

青山留夕阳 发表评论于
这些警察是不是警察学校毕业,或者至少有没有经过培训?穿和服违法啦?
MarsFather 发表评论于
穿西服的要小心了。
Yummy2000 发表评论于
穿着旗袍满街跑, 蒙古人的东西当个宝。

蒙古人,入侵中国后,当汉人如奴隶,最下等人。 满族旗人, 控制中国几百年。上海大妈不是照样穿着旗袍,到处扭屁股。有人还号称:旗袍是中国最美服装

日本人,侵略中国,刚几年? 最后还失败了。
charley3 发表评论于
古代皇帝想干啥,还有大臣拦着。现在共产党想干啥就干啥,哪里有什么任性只说。
内务府 发表评论于
咋着?拿法律来说事儿?拿法律当挡箭牌?

作者好萌啊
Panda44 发表评论于
荒唐之极!侵略中国的是日本人,不是和服。
相信事实 发表评论于
在八月这个敏感时刻,一个中国人穿曾经侵略和屠杀中国人民的民族的服装故意展示,那么这确实是伤害了很多中国人民的感情,没有任何问题。
相信事实 发表评论于
录像没有前半段,显然是女的断章取义的东西。到底被盘查的初始原因是什么?谁报的案?这些关键问题没有答案。

美国媒体也经常有断章取义的录像,误导大众舆论,最终却在法庭上完整录像的证据中完全颠倒了结果,与公开的录像完全不同。
Huilianghu5 发表评论于
这个警察浑身爱国主义正能量,不需要法律。
5AGDG 发表评论于
铁链女和唐山女表示,什么是法律?没听说过中国有法律这么个东西啊
北美浪人 发表评论于
处理不处理那些施暴吃女子豆腐的警察就是对厉害国的司法考验?不处理违法的警察说明天朝根本没有法!
泰傻 发表评论于
只要占据了道德与爱国的制高点
警察可按立场对他人行使拘留权
街头无赖也可以用U型锁砸他人头
佚名未名 发表评论于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西日暮里 发表评论于
天朝之乱相!
barryv 发表评论于
不了了之
天涯散客 发表评论于
法西斯国家警察权力无限,法西斯警察有随意对无辜老百姓寻衅滋事的权力。
空城之主 发表评论于
愚民教育的产物
unanimous 发表评论于
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 党大于法, 所以解读法律没有意义
发表评论于
Ultra Vi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