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两起坠桥事故,“步步惊心”何以“步步惊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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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湖北恩施连续发生两起“步步惊心”项目游客坠落事故,这也再次敲响了景区高空网红游乐设施安全问题的警钟。从追求刺激到险象环生,从“步步惊心”到“步步惊魂”,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记者采访了法学专家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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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两起,项目关停

7月23日,有多位网友发布视频称,天津市蓟州区九山顶景区有游客从悬空吊桥坠落。23日晚,天津市蓟州区文化和旅游局通过公众号回应称,7月22日14时许,一名游客在游玩九山顶景区“步步惊心”项目时突发身体不适导致昏迷,在工作人员救助过程中坠落,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同日,湖北恩施地心谷景区的“步步惊心”项目也发生一起游客坠落事件。现场视频画面显示,事发时这名游客已经脱离了身上的保护措施,吊桥上有两人尝试营救,但该游客还是从高处坠落。据景区通报:7月22日15时许,一上海籍游客潘某(10岁)在家人陪同下游玩地心谷景区“步步惊心”项目时,不慎从悬空桥上坠落。经初步诊断,潘某腰椎、胸椎骨折,头皮裂伤,暂无生命危险。



据了解,目前,两地涉事游乐项目均被要求关停,景区也对各类娱乐项目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对景区进行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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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景区担责

一日之内接连发生两起事故,光是看着视频就让人感到惊心动魄,为了追求刺激,此类高空游乐成了网红项目,景区和项目运营方有哪些责任需要承担?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段厚省表示:“作为一项有偿服务项目,运营方有义务确保项目的安全,要把控好场地环境的状况、设施设备的质量、游客的生理心理条件等因素。”此外他补充,在游玩前,工作人员还要对游客进行简单的安全培训,说清楚注意事项,还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误后才能开展活动。

上海市律协体育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炜律师也指出,此类高风险项目,景区首先要对索道设施进行安全审核,对防范坠落提供安全防护,这是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现在正值暑热,还要考虑游客的身体状况,在游玩中会不会体力不支,会不会中暑晕倒,这些也是景区额外需要考虑的安全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吴炜律师表示,如果服务提供方确实未尽义务,则需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景区作为管理者、游乐设施运营方作为经营者,应履行与其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义务,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这既是法定义务,也是合同义务。”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凡律师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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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承诺,不能免责

在进行此类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高空项目前,有时游客需要签署风险承诺书,事先将部分责任进行划分,那么当意外发生,这一行为又是否会对最终的责任认定产生影响?

段厚省教授指出,作为游客,对于项目危险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这就要求作为服务提供方,其本身要承担比通常理性人更高的注意义务。“不能说游客签了风险承诺书就应当承担风险,倘若不是因为游客自身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意外,景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游客签下承诺书自甘风险的前提是信任游乐设施是安全的,如果设备的安全风险超过了预测范围,则也同样超越了合理范围内的自担风险,责任也不应由游客承担。” 吴炜律师说道。

《民法典》中也明确了“自甘风险”为免责事由,但是否适用需要做一定区分。“对于活动参与者适用自甘风险原则,对于活动组织者仍然适用安全保障义务,不能免除相应的法律责任。”王凡律师说道,“此类风险承诺书的条款通常是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在让游客签署时未与其协商,可能会被认定为格式条款,此时条款提供方要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条款的设置也不能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游客主要权利,否则可能无效。”

吴炜律师指出,如果最终确认是景区的原因造成了事故的发生,那么景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外涉及到了人身安全的项目设施,景区还需承担行政责任,接受整改或者关停的行政处罚。王凡律师补充道,如果景区管理者、运营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aluminiums 发表评论于
现在高空行走项目到处都是,我经常带八岁儿子玩,从没遇到过生死文书这种搞笑设定。玩前有人进行指导和安全说明倒是每次都有
何西2017 发表评论于
10岁未成年人
相信事实 发表评论于
玩这种风险项目需要有一定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不是胆大就可以的。除了必要的保险装备,还需要应急救援措施完备,人员经过培训。

参加这种高危项目游乐,确实需要自己首先签订生死文书,清楚它的风险,不能出了事故就怪运营者。
cwang28 发表评论于
劣质供需关系
基本算好人 发表评论于
套在身上的安全设备不对,景区应该负全责
borisg 发表评论于
zip line safety harness has loops that wrap around legs. It is impossible to slip out. In these incidents the "harness" only wrap around waist and is not save.

Our firefighter rescue training includes one techinque called harness conversion, which is to open the waist belt of the air pack to pass it between the legs and reclip. This way the airpack can be used as a harness for dragging injuried person without the risk of the device slipping from the body.
US_Lion 发表评论于
在群里看过视频,安全带不是应该结结实实地绑在腰间么,怎么把游客的脖子锁住了呢,三个救援人员,两个在旁边看热闹,只有一个人在胡乱往上拉拉拽拽的,殊不知连安全带都断了,估计安全带就是草绳一根。
夏日的雨后 发表评论于
那种也叫工作人员营救?比路人业余还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