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遗体不见了” 台殡葬业者火化闹乌龙 家属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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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截图




目前双北能火化遗体的,北市只有第二殡仪馆,新北则只有三峡火葬场,图为北市第二殡仪馆。(本报数据照片)


桃园市李姓男子的父亲原订昨天出殡,事前却发现遗体竟被葬仪业者错认,提前被推去火化,家属找上门业者还反过来质疑「没贴QR Code」,夸张回复让家属怒PO网。桃园殡葬管理所指出,业者疑似在入殓时未重新确认亡者身分,造成送火化棺木内亡者与火化许可证亡者不同,才会发生憾事。

李姓男子深夜托友人在脸书社团发文指,父亲大体原订于昨天下午火化,前天晚上从私人殡仪馆的冰柜拿出解冻,却被当天上午要火化另一具遗体的殡葬业者错领,送去桃园火化场火化,而正确的遗体却还躺在冰库,对方跟父亲在昨天虽同一天出殡,但姓氏、棺木样式、身形都不同,当下「傻眼」。

贴文指出,家属询问殡葬业者,对方竟回复是因为家属「没有贴QR code」,让家属爆气大骂「上面写着我爸爸的名字,你还不认错」,葬仪业者后来也表示愿负赔偿责任,相关事宜仍在洽谈中。

李姓男子父亲日前去世,遗体存放私人殡仪馆,原定前天下午火化,家属举办告别式前却发现遗体已被当成余姓男子早一步领出火化,气得对葬仪社和殡仪馆提告毁损尸体罪;桃园市殡葬管理所研判是承办丧礼的葬仪社误领遗体,家属也未察觉,但葬仪社业者称是殡仪馆疏失,检警正厘清责任。

律师蔡正杰指出,刑法损坏尸体者可处最高五年徒刑,但不罚过失犯,葬仪业者若是错烧遗体应不必负刑事责任;民事部分,民法规定家属求偿未言明不可适用于死者,虽然缺乏实务案例,仍有求偿空间。

桃园市殡葬管理所指出,为避免烧错遗体,公立殡仪馆去年起实施二维条码制度,所有遗体从进馆冰存、家属领出到火化,每个阶段都要扫描条码以确认身分;私人业者虽未硬性规范,仍建议入殓时就粘贴条码。19日上午棺木送至桃园火化场时,棺上条码显示为余男,与火化许可证相符,火化场流程并无疏失。

其他殡葬业者说,遗体送到殡仪馆后会由家属填写数据,尸袋上注明亡者姓名、日期及承揽业者,并在棺材前后两端粘贴殡管所条码供辨识;研判这次是业者便宜行事,迟至封棺送至火化场才贴条码,又未加以确认,才会搞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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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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