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着“退伍军人优先” 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不能优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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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窗口写着军人、退伍军人优先的牌子,可是当有人询问工作人员军人能否优先时,却被工作人员一口否定。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1月17日,吉林长春的一家银行内。事发时,一男子看到窗口军人优先的牌子,于是就问了一句。



不想工作人员却回应称不优先。当时这位大哥就感觉到很是讽刺,于是直接拿着牌子拍了视频。

而这位工作人员看到男子拍摄对着她时,直接选择了起身离开。这件事被上传到网上之后,立即就引起了轩然大波。

尤其是很多正直的网友在看到这个视频之后,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愤怒,要求涉事银行给一个说法。



很快涉事银行就有负责人作出了回应,称只要是军人和退伍军人,正常都是可以的。

而对于这名工作人员说出军人不优先的话,负责人却表示,她应该是新来的,不知道,这一批新来的人很多。



负责人不回应还好,一回应立马再次激起了网友的愤怒。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律师:军人优先 是依法的“优先”!

头条号作者“安律说法”@安律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1、首先,《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银行将“退役军人优先”放在窗口,视为对客户做出的单方承诺,一旦做出即产生约束力,不允许随意撤销,否则就有违诚信原则。

2、其次,退伍军人他们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国家也先后出台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等一系列规定,保障退伍军人的权利。

其中,《退役军人保障法》第3条规定,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49条更是明确规定,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责令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因不履行优待义务使抚恤优待对象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换句话说,退伍军人的军人优先,是依法的“优先”!

具体到本案,涉事银行是不是新来的,即公然违反银行的内部规定,也有违上述规定,都应当予以严惩。

3、最后,“军人优先”不仅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强有力召唤。

退役军人优先不只是一句口号,也绝不仅仅是挂个牌子那么简单,而是对退役军人的一种尊重!是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出了这样的事情,涉事银行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自罚三杯了事,就算当事人同意,广大网友怕也不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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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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