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可能因为出轨被吊销法国籍 犯有通奸罪(图)

巴黎人报 0

巴黎1月11日(俞今)巴黎检察官办公室要求剥夺一位双国籍者的法国国籍,理由是他在摩洛哥被判犯有通奸罪。这起不寻常的案件于今天在巴黎开庭审理。



据《巴黎人报》11日报道,来自摩洛哥马拉喀什(Marrakech)的49岁男子拉希姆(Rahim,化名)通过与一位法国公民结婚于2021年获得法国国籍,而他可能会在今天再次失去它。

巴黎检察官办公室基于他在摩洛哥因通奸被判有罪的事实,要求取消他的法国籍。拉希姆方的辩护律师则以通奸罪名自1975年就已经在法国不复存在作为反驳。1月11日,本案在巴黎法院开庭。

拉希姆和他的妻子于2008年2月结婚并育有两个孩子,2020年12月17日,他向位于马拉喀什的法国领事馆提交了加入法国籍的申请。根据民法第21-2条,与法国公民缔结婚姻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可在结婚四年后申请法国籍。在提交申请时,拉希姆已满足这一条件。他和妻子于2021年2月17日签署了配偶间的同居证明,并于2021年5月28日加入法国籍。

但民法第26-4条同时规定,如果配偶双方在第21-2条规定的声明登记后的12个月内停止同居,则构成欺诈推定。在发现虚假或欺诈行为的两年内,检察官均可对声明提出异议。基于此法条,巴黎检察官办公室对拉希姆提出了控诉。

巴黎检察官办公室引用了拉希姆在2021年8月因通奸罪被马拉喀什一审法院判处有罪并判刑六个月的事实作为证据。拉希姆的妻子已经向他提出了民事诉讼,拉希姆和他的情人均承认了婚外情的事实。

检方认为:民法21-2条中声明配偶可获得法国籍的前提是在签署声明之日,配偶双方作为情感和物质生活的共同体并未发生变化。而持续的婚外关系明显与该法条要求的夫妻作为生活共同体相矛盾,并凸显出他并没有遵守该法条规定的忠诚义务。

拉希姆的律师罗拉-杜波依斯(Lola Dubois)和亚辛-亚库提(Yassine Yakouti)对这一控诉理由并不认可。他们认为,“在外国因在法国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而被定罪,绝不能成为取消已获得的法国籍的理由”。两位律师说,“虽然我们的当事人对婚外情的事实并无异议。但检察官将自己塑造成道德之父,并以这种方式为自己的要求辩护,实在令人费解。”



除此之外,检方还出示了拉希姆的妻子写给法国领事馆的两封信。在一封日期为2022年1月20日的信中,拉希姆的妻子解释说,她是在2021年夏天被丈夫的情妇告知丈夫出轨后对他提出控诉的。当时,她得知这段通奸关系已经持续了五年。她在信中写道,“我告诉你们这一切是为了解释我们现在的处境,同时也是为了明确表明我反对他保留法国国籍和法国护照。他不配享有法国人的荣誉,因为在经历了所有这些事情之后,我意识到从最开始我们婚姻的唯一目的就是让他获得法国国籍和法国护照。”

她在另一封信中补充说明他们已经分居两年。并且向一位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她当时知道丈夫的出轨行为,就不会在2021年2月17日的同居证明上签字。

拉希姆的辩护律师对这一证据也并不认可,“检方无法通过这些一面之词来证明这对夫妇在申请公民身份时已不再同居。我们的当事人的婚姻可以追溯到2008 年,他本可以在多年前就提出申请,但他并没有。因此绝不能说他的婚姻是为了取得法国国籍的假结婚。他提出申请并非出于经济原因,而是为了方便与子女联系。剥夺他的国籍会对他的家庭生活造成影响。”

至于拉希姆本人,他于2022年1月接受法国驻马拉喀什总领事馆的采访时否认了长期的婚外情关系。他表示自己确实与别人发生过关系,这在摩洛哥是被禁止的,他因此获罪。他的妻子让他承担责任,他也已经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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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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