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跑分违法犯罪,涉案流水100余万元 拘5名嫌疑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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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相信“不用起早贪黑、不用加班熬夜,办几张银行卡、刷刷流水、帮人提取现金,就能轻松赚钱”的骗局,从而出借、出售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收款码等,用于电诈、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那你就在不经意间,沦为了诈骗分子的帮凶。

实施这种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严重者构成犯罪!


缜密侦查,抓获“卡农”

12月22日,兰山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民警在进行资金预警劝阻过程中,发现被劝阻人苏某并非被电信网络诈骗,而是参与了跑分洗钱犯罪。

民警立即对苏某进行了突击审讯。经讯问,苏某承认自己为了挣快钱,图一时之利,多次使用自己名下银行卡参与跑分洗钱的犯罪经过,并向民警提供了其与上线接头的地点。

顺藤摸瓜,揪出幕后团伙

为对犯罪全链条开展全面精准打击,民警根据线索,顺藤摸瓜开展深入调查。通过细致梳理,精心研判,很快确定了苏某上线的身份及具体位置。随后,反诈中心联合南坊派出所民警火速出击,在兰山区枣园镇一宾馆内,将上线“操盘手”刘某、汪某及另一名“卡农”卢某当场抓获。





12月23日,民警又根据嫌疑人刘某、汪某供述的线索,在半程镇一宾馆内将另一名“操盘手”罗某抓获。



循线深挖,“跑分”团伙覆灭

到案后,5名嫌疑人均如实供述了其组织、参与跑分违法犯罪的事实经过,民警通过进一步审查发现,“操盘手”刘某、汪某均存在“帮信”前科。据刘某、汪某供述,最初二人是作为“卡农”参与跑分犯罪,在尝到甜头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过程中发现“操盘手”的获利更加丰厚,于是二人照葫芦画瓢,索性自己成为了上家,收集他人的银行卡开展“跑分”操作,以牟取更大的非法利益。截至目前,刘某、汪某已组织多人参与跑分,涉案流水100余万元,上述5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上文中提到的刘某、汪某之流,在作为“卡农”已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前提下,仍不思悔改、利欲熏心,进而成为“操盘手”。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的路只会越走越窄,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警方提醒

1. 帮助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活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参与者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2. 帮助洗钱的涉案第三方账户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直接影响个人征信,涉嫌犯罪还将受到法律惩处。

3. 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号和U盾等,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以免沦为不法分子“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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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64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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