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仅有10万元 却买下191万的房子 后悔了(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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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电视台报道,近日,余先生说自己在浙江杭州买了一套总价近200万的房子,但是他手里只有10万元。按照当地购房政策,首付不得低于房屋备案价的两成,换算下来,这套房子需要至少38万元的首付,“开发商给我28万,用黄金券的形式返还,加这28万总共合起来正好够首付38万。”



浙江电视台视频截图余先生透露自己每个月工资5000多,买房后每月需还房贷7000多。余先生承认自己当时确实头脑一热订了房子,不过他回家后多方打听,认为开发商的操作涉嫌违规。“这样的操作对我风险很大的,银行一旦查出来,就可以立马让我偿还这190万,我如果没有偿还的话,这个房子直接被拍卖。”余先生表示开发商涉嫌违规,现在这套房子不想要了,希望拿回定金。

浙江电视台视频截图

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存在首付贷的行为。开发商表示,确实有送黄金的活动,但前提要等银行按揭下来,不存在“销售说先把这价值28万的黄金给他”的情形。在记者和房管部门的协调下,开发商表示愿意退还余先生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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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今年来,新房市场“低首付”的现象屡见不鲜。

今年9月据羊城晚报报道,有购房者反映,广州市北部某个楼盘对外宣称“首付5万元即可购房”,记者走访了解到,该楼盘“首付5万元”的房源是该楼盘建筑面积约62平方米的两房一厅户型,总价约125万元。按照正常的购房手续,首套购房者应该付三成首付约37.5万元,为何只需5万元即可到手?

现场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因为这种小户型的新房在市区很难找到了,而且又是面向刚需客户,结合客户实际的预算,开发商会补贴35万元。”随后记者又了解到,这“35万元补贴”并不是直接给予购房者,而是开发商通过抬高银行贷款金额,使得购房者“首付”支出减少。“开发商会将这套房源的网签金额提高至约160万元,这样你就可以拿在银行贷款的160万元来购房。在实际交易时,我们按照‘原价’125万元出售,相当于开发商直接补贴了35万元。我们的规定是交5万元当‘首付’即可走流程。”销售人员表示。当记者进一步询问这5万元的“首付”会进入什么账户后,该销售人员直言“相当于定金”。

今年8月,据第一财经报道,“低首付”被部分楼盘祭出江湖,成为吸引购房者的筹码。哈尔滨一项目的宣传海报显示,该楼盘位于东二环旁、临近地铁,首付两万起便可拥有5.1米大开间两室......

第一财经记者联系到项目中介了解到,所谓的“低首付”其实是“高评高贷”,即银行评估价格比真实交易价格高,从而实现贷更多的款、变相降低首付。“比如这套房房款70万,正常20%首付需要14万,如果按低首付操作,相当于把评估价提到82万,贷款额会多12万,首付仅需2万。”

“开发商那边全权操作,他们全部都很成熟了,去年办一年了。后期还贷相当于把首付钱加到贷款里,分摊到所有年份,每个月大概多几百块钱。”该中介人士称,“低首付”不合规,但是去年很多开发商都在做,今年渐渐变少了,目前市场上仍有几个项目在做,为了卖房用尽办法。

在重庆、柳州、惠州等许多城市,此前都有楼盘“低首付”、甚至“零首付”曝出。业内人士称,“低首付”会涉及阴阳合同、卖家配合控款、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等环节,会吸引首付不足的购房者。但风险同样存在,如果银行查处并追究,贷款人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等情况。



今年2月15日,青岛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发布的《关于加强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称,严厉打击“垫首付”“分期首付”“零首付”“首付贷”等违规行为。

深圳此前推出的多个房地产相关政策文件中,也都有类似打击首付分期的表述。除此之外,2017年住建部、央行、原银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首付分期和变相首付垫资。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提醒道:“购房者要看清贷款合同,看其中是否有嫁接第三方融资平台,因为这类融资往往利率很高,导致月供大幅度增加。另外,如果没有嫁接这类业务,购房者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凡是超低首付的项目,必然意味着开发商资金链紧张,后续项目能否顺利交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即便能交易也要防范低品质交付。”

编辑|卢祥勇 杜波

校对|孙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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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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