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大妈捡到他人手机,用免密支付刷光5100元余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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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手机你会怎么做?联系失主?交给警察?放置不理?还是打起“歪”主意?

11月28日,龙马潭警方破获一起盗窃案,一名60岁的大妈捡到他人手机后,发现手机竟然没有锁屏密码,一看微信零钱有5100多元,转头就带着女儿买衣服,把手机微信里面的钱全部消费了,最终被民警抓获!

(看到这里,你确定还不设置锁屏密码?)

“啷个办嘛,我腿都是软的,我平时就靠当搬运工挣点辛苦钱,5100多元都给我刷完了,那是我孙儿的生活费啊。”

11月25日,龙马潭警方接群众何某报警,称其乘坐公交车到红星路公交车站下车后发现手机不见了,拨打电话号码一直无人接听,在新买的手机上登录微信后,发现微信里的钱全部被刷完了。





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该手机微信于当日在江阳区某服装店有8笔消费记录,累计花费5100余元。民警迅速前往收款的服装店进行走访核实,成功锁定2名可疑女子。



11月27日,民警成功将嫌疑人王某(化名)抓获,据王某交代,25日在红星小区附近捡到手机后,发现手机没有锁屏密码,并发现微信零钱里面有5100余元,遂打起了歪心思。

随后,王某找到其女儿,隐瞒了捡拾手机的实情(声称“耍了个男朋友,男友给我们买衣服,把手机给我直接买”),女儿相信了。



随即,母女两人到江阳区某服装店,购买了2件冬装外套和2条冬装裤子,通过店内刷卡机分8次扫码消费(微信免密支付支持单笔订单小于等于1000元可直接付款,付款期间不需要输入密码确认),直到将微信零钱挥霍一空后将手机关机。



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捡拾他人遗忘物品,拒绝归还的属于侵占行为,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构成侵占罪,捡拾手机盗刷他人钱财,属于违法行为,达到一定数额也会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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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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