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桌吃完走了 男子把剩的猪蹄拿来吃:浪费食物才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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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不丢人!”吉林长春,一男子吃饭时,发现隔壁桌结账后,还剩下一个猪蹄,一口没动,便毫不客气的拿过来,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有网友看到后表示,这种行为太丢人了,为什么不自己点一个呢?

通过网传的视频可以看出,事发当时,男子在一家精致的餐厅就餐时,对面的一桌客人结账后离开。

随后,男子看到对桌上还留了一个超大的猪蹄,对方一口都没动。



男子犹豫自己要不要拿过来吃时,同桌的朋友表示对方确实一口没动。

在得到肯定的答案后,男子直接站起身来,将那个猪蹄拿了过来,然后坐在自己点座子上大口的吃起来。

事后,男子将视频上传到了网上,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表示,自己就干过这种事,但被老婆指责太丢人!

也有网友称,只要不浪费就行,这没有什么丢人丢人的。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头条号作者“以案普法”@以案普法从法律角度对事情进行了分析。

律师:浪费食物才丢人!

首先,民法讲究的是意思自治原则,即指民事主体可依自己的自由意志从事民事活动,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在这个案件里,客人有权利选择放弃对猪蹄享有的所有权。

这时候,男子选择拿过来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其次,反食品浪费法第7条规定,餐饮服务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本案中,客人将猪蹄留下,显然存在点餐过量的问题,餐饮公司应当在经营的过程中,提醒客户适量点餐。

再不济,也应当提醒客户打包带走多余的食物,而不是随意的浪费食物。

最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这种行为并不丢人,毕竟食品来之不易,万万不可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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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637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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