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杀妻灭子”案重审 当事人故意杀人罪成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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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大方县男子李玉前,2001年涉嫌杀妻灭子,故意杀人罪成被判死缓。李玉前一直申诉喊冤,直至2020年,贵州省高院决定发还重审;2022年12月,已服刑21年的李玉前获释出狱。

9月6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玉前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案被告孟瑞红,包庇罪成被判囚八年。

李玉前生于1969年,曾任贵州六盘水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同时与同厂职工孟瑞红保持婚外情关係。

2001年3月,李玉前妻子谢初明与其子李明昊失踪。经警方侦查,认为李玉前是凶手,孟瑞红是从犯。同年5月,六盘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李玉前被控杀妻灭子,孟瑞红被控协助毁尸灭迹。

2001年9月10日,六盘水中院一审判决,李玉前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孟瑞红构成包庇罪,判囚8年。同年11月20日,贵州省高院二审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六盘水市中院重审。



2003年12月1日,六盘水市中院再次认定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但改判死缓。2004年10月12日,贵州省高院终审裁定,李玉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孟某红以包庇罪判囚8年。

此后十馀年间,李玉前一直申诉喊冤,被害人谢初明的父母也选择相信李玉前,帮助他申诉。2020年9月28日,贵州省高院对决定再审的李玉前故意杀人、孟瑞红包庇一案公开宣判,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院重新审判。

2022年11月23日,该案开庭重审。同年12月22日,经过数次减刑,已服刑21年的李玉前从贵州省王武监狱获释出狱。



2022年12月22日,“杀妻灭子案”当事人李玉前(右二)刑满出狱,与家人同枱吃饭。(视觉中国)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9月6日,六盘水中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发回重审的被告人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孟瑞红犯包庇罪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玉前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包庇罪判处孟瑞红有期徒刑8年。同时对附带民事部分依法作出判决。

据通报,经合议庭评议并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李玉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孟瑞红明知李玉前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包庇罪。

李玉前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应由李玉前赔偿,但由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针对其所提的诉讼请求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对其经济损失酌情支持。孟瑞红未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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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23/09/06/12504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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