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新法“禁止伤中华民族精神感情” 引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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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权近日推行新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其中新增法条中明确规定,穿著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将被罚款或居留,消息曝光引大量网友讨论。示意图,图与新闻事件无关。(法新社)


日本政府近期将经处理过的含氚核废水排放入海后,引发中国大量民众连续致电骚扰日商家或政府等单位发洩不满情绪,孰料北京政权近日推行新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其中新增法条中明确规定,穿著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将被罚款或拘留,消息曝光引大量网友讨论,有网友讽刺“玻璃心法条”。

X用户“李老师不是你老师”于4日发文表示,中国政府1日于中国人大网站发布《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并公开徵求意见,这项修订草案的第34条法条明确规定,“(二)在公共场所或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著、配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三)制作、传播、宣扬、散佈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言论者,将被处以罚款和拘留。”公示期限将在本月30日结束。

“李老师不是你老师”直言,这条法规将赋予中国警察更宽广执法权,理论而言任何在日常或敏感时间点吃日式食物、穿著日本品牌、扮演日本动漫角色、喜欢日本文化,甚至针对核废水发表不同看法,以及未来可见的和西方文化生活等相关的行为,将可被视为伤害中华民族的感情和有损中华民族的精神。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社会学系礼任教授刘思达4日于微博发文提及,他仔细研读全国人大公开徵求意见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后,其中第34条第2、3条款的立法本意可以理解,但所谓“伤害中华民族感情”,在法律实践中该如何界定?由谁来界定呢?什么是中华民族精神和感情,难道管理治安的警察叔叔可以说了算?这种模糊性极大、容易被滥用的词语,我建议还是不要出现在法律条文裡比较好,尤其是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条文。

消息曝光后,许多网友纷纷留言表达不同看法,有人说“所以看动漫伤害了中国人的感情”、“中国感情这么脆弱吗?说好的坚强意志呢?”、“以后只要说国外好就是伤害中华民族感情”、“这太荒谬了”、“玻璃心法条”、“这个范围就变得没有边界了,跟万能罪『寻衅滋事』一模一样,只不过一个是治安处罚,另一个是刑罚,真棒!商鞅见了都得跪著叫祖宗”



北京政权近日发布新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图撷取自“@whyyoutouzhele”推特)



这项修订草案的第34条第2、3款引议论。(图撷取自“@whyyoutouzhele”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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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文学城 查看原文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23/09/05/12502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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