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地探访太原“水果捞”事件店铺:人去店空(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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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太原8月12日消息(记者郎麒 见习记者张洁)8月7日,山西省太原市“15岁女孩拒买47元水果捞被骂是小三”事件,经网络传播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8月10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就该事件发布警情通报,对当事人双方均进行了行政处罚:商家刘月某被行拘5日、刘旭某、刘变某分别被罚款500元和300元;女孩父亲常某明被罚款500元。但“各打五十大板”的处罚决定再次引发网友热议。

8月12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第二次发布通报,回应网络关切。通报详叙了8月7日晚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全过程,介绍了对该事件处罚的证据支持及法律依据。

通报称,“经过前期充分调查取证,当事双方因水果捞购买问题发生纠纷后,未能在商品买卖环节达成一致,未通过法律手段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发展到互相使用极端粗俗语言辱骂、互吐口水的阶段时,双方的行为均已构成违法……”



涉事的水果捞店铺“人去店空”,招牌和设备都已搬走(央广网记者 郎麒 摄)

8月12日下午,央广网记者前往事发地柳巷商业街现场查看,发现涉事的水果捞店铺“人去店空”,招牌和设备都已搬走。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几天时间,依旧有不少人来到涉事店铺前拍照。店铺的外墙上出现了涂鸦,“让你丢太原的人”等谩骂之词非常醒目。



店铺外墙上的谩骂之词非常醒目(央广网记者 郎麒 摄)

据紧邻该店铺的一家食品店店主介绍,水果捞店出事后,随着网络热度的不断发酵,针对水果捞店曾发生过一些过激行为。

“有些人确实扔了鸡蛋砸店铺,还有好多网红过来打卡直播,非常影响我们周边摊位的生意,还好有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巡查维护秩序。”水果捞店对面的某服装店员工表示:“感觉现在的小吃摊变成了‘热门景点’。”

据悉,该水果捞店面位于太原市的传统商业街区柳巷市集,此前公开数据显示该市集摊位为223个。从每天下午2点营业至晚上10点左右,是太原市极具烟火气的商业场所。



警方第二次发布通报(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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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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